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11-10 19:52:06

中国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2013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济宁市中心支行)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13年,济宁市中心支行认真落实《条例》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创新公开渠道,规范公开程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中心支行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群众满意先进单位"。

  一、加强机制建设,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推动力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制建设。根据人员变化,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充实岗位人员,确保人员到位、职责到位,有效发挥党委统一领导、办公室组织协调和提供法律保障、纪检监察和内审部门监督检查、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的领导和工作机制。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建立了科室联络员制度,完善了政务公开档案等制度,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例会制度。始终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依法履行央行职责的重要体现,营造政务公开工作良好工作环境。中心支行党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按季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督促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分行和市政府有关要求,严格按照规定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三)加强对县支行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积极加强对县市支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努力形成系统推进、上下联动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各县市支行的指导。组织纪检、内审等部门,加大对下级行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出的问题,认真开展履职问责工作,强化责任追究,推进全辖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二、凝心聚力,营造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氛围

  (一)加强主题教育,将强化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落实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济南分行改进工作作风和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组织开展了"转作风·提效能·创佳绩"等主题活动,推进政风建设深入开展。利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及时传达上级行有关政务公开文件精神,专题学习《进一步深化辖区综合服务大厅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综合服务大厅管理办法》等制度办法吗,统一思想,明确工作要求。

  (二)密切联系群众,夯实政务公开群众基础。坚持党委成员月度值班、与职工谈心谈话、不定期深入科室制度,党委成员与员工面对面座谈、一对一交流,征求干部职工对中支发展和业务工作开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前11个月,累计深入科室座谈16次、走访接访35次、与员工谈心交流110余次,征求意见和建议150余条,解决实际问题53个。认真执行党委成员联系行制度、县支行建设帮扶制度,多次深入联系行、帮扶行、银行业机构和相关企业开展实地调研,撰写的行长调研报告被分行编发5篇,被分行领导批示5次。积极听取群众意见,在全辖选举产生76名职工代表,召开了中心支行系统职代会,深化了民主管理、和谐央行建设,得到现场观摩总分行领导的高度认可;充分调动群众智慧,放手员工解读央行文化理念,利用办公楼梯间、走廊的小空间,设计并建设完成7个文化展厅、1条文化长廊,诠释了中心支行文化大理念,浓厚了辖区人和业兴的良好氛围。

  三、筑牢基础,力求实效,推动政务公开工作长效开展

  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来抓,把政务公开落实情况纳入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013年,我中心支行未发生一起业务投诉事项。配合分行完成对我中心支行开展的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工作检查,有关工作得到分行充分肯定。

  (一)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基础工作。组织人员认真编制上报2012年度报告,并通过政务公开系统和市政府门户网站等载体进行公开,指导县支行做好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并做好审查工作。按照分行和地方政府要求,认真做好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梳理工作,推动辖区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完善综合服务大厅建设。采取多项措施保障综合服务大厅规范、高效运行。一是制订印发了《综合服务大厅管理实施细则》、《综合服务大厅"服务之星"评选办法(试行)》,明确了大厅服务原则、标准、工作人员举止行为等注意事项,并从用语、着装、仪容、行为规范和客户评价等方面对大厅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定期评出"服务之星",有效提高了综合服务大厅服务质量和效率。二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编制《对外公开服务电话一览表》,将主要业务联系电话提供给114查询台对外公布,方便客户办理业务;在中支纪委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济宁日报》等载体向社会公布,同时在综合服务大厅设立客户反馈意见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建立对"窗口"服务部门服务行为的奖惩考核和问责制度。结合济宁市开展的行风评议活动,将"窗口"服务执行情况按季量化考核,采取测试、现场检查、了解客户反馈意见等方式按季考核,确保窗口服务规程有效落实。

  (三)做好市政府网站和电子触摸屏更新工作。组织各科室定期及时提供有关统计数据以及动态信息,定期更新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结合业务需要,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页网上办事栏目中,公布了贷款卡发放核准等三条金融服务信息,全年通过政府网站公布50余条信息。

  (四)丰富载体,广泛利用社会媒体公开政务信息。创新政务公开宣传方式,组织开展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宣传月、金融知识普及月"宣传活动,整合全行力量,拓宽宣传领域,加强对人民银行职责和业务信息等政务公开事项的宣传。继续通过《金融时报》、《齐鲁晚报》、《大众日报》等大众媒体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济宁市金融运行情况,提高金融工作透明度,正确引导工作预期。截至目前,在《金融时报》发表稿件9篇,《齐鲁晚报》发表稿件12篇,《济宁日报》发表通讯稿件5篇,接受山东省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记者采访10次。

  (五)积极公开践诺承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结合辖区实际,及时制定实施了中心支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二十个"不准"》,带头开展领导干部作风转变承诺和匿名评议活动,强化监督检查和量化考核。积极参与地方政风行风管理建设,参加市直部门公开践诺承诺活动,郑现中行长作为承诺人在《济宁日报》作了表态发言,专门接受了济宁市电视台的采访,并分别在《济宁日报》和市政府主办的《调查研究》内刊上发表了题为《支持经济发展服务社会民生》、《科学履行央行职责为经济升级版提供强劲金融支撑》的署名文章,有效提升了人民银行公众认可度和社会形象。不断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定期更新市政府政务公开信息网站上的相关数据、信息,受到社会公众广泛好评。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3年,济宁市中心支行在对有关政府公开信息进行梳理、更新的基础上,主要公开以下内容:

  (一)统计数据。公开了有关月度金融统计数据和年度金融运行报告。

  (二)其他。公开了会议等有关动态信息。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一)互联网。济宁市中心支行以济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平台,发布有关政务公开信息。2013年,济宁市中心支行对通过济宁市政府网站发布政务信息进行了及时更新,发布信息50余条。

  (二)触摸屏。购置了触摸屏查询一体机,放置在济宁市中心支行一楼综合服务大厅,公布了有关政务公开信息。

  (三)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借助新闻媒体宣传有关金融政策和金融知识。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3年,济宁市中心支行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济宁市中心支行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济宁市中心支行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3年,济宁市中心支行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收费、减免情况。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业务素质,切实提高依法办事和服务的水平。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中国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

  2014年3月12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