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农业委员会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31 20:14:49

  2014年,济宁市农业委员会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按照标准化、程序化和公开透明的原则,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的政务信息。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4年,市农委以做好主动公开为核心,以强化载体建设为重点,以完善公开制度为保障,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信息公开的形式:1、济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网址:www.jining.gov.cn/;2、济宁市农业委员会官方网站,网址:www.jnsn.gov.cn;3、《济宁农业信息》简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简报》、《济宁农产品质量安全简报》;4、新闻媒体等信息传播媒介及时公开业务工作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全年主动公开信息406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文件、通知公告73条,业务工作69条,县市区动态75条,农技推广32条,统计数据12条等等。发布《济宁农业信息》13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简报》23期、《济宁农产品质量安全简报》10期。全年受理网络咨询、求助13人次。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市农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安排部署,进一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济农发电〔2013〕8号)和《济宁市农业委员会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委主要负责人就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多次提出了明确要求,明确委办公室两位同志专门从事信息宣传工作,委属科、室、站、各县市区农业局各确定一名信息员及时报送信息。制定了农业信息审核程序,由委办公室信息中心信息员收集、编写农业信息,由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先行审核,由委分管负责人审阅,由分管信息负责人定稿后确定录入、发布。信息工作人员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力推进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应公开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紧紧围绕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度情况,及时发布信息,并编发简报23期。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明确了编制原则、主体、内容、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编制了市农委信息公开指南,充实了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通知公告、统计信息、业务工作、人事信息和财务信息等主动公开信息,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录入信息并上网发布。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4年度,市农委未受理 "市长热线"、"网上民生"等咨询或信息公开类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市农委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任何费用。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4年,市农委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信息安全。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信息进行了及时全面公开。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市农委所属事业单位信息按照《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年初及时向公众公开各单位登记管理公开情况。工作进展情况由各单位信息工作人员上报市农委办公室信息中心,按照程序及时对外发布。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由于"三农"工作面临广大农村群众,农村网络普及不高,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基层群众对"三农"工作信息公开的及时了解。同时,目前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尚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三农"工作信息的需求,部分条目有待进一步细化等等。

  针对存在的问题,2015年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和宣传力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二是进一步加强济宁农业委员会官方网站的建设,建立统一查阅、便捷搜索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三是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心的信息作为公开重点。四是积极开展培训交流工作,通过不断研究新形势,解决新问题,将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附件2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339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52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9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33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1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5.其他形式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36

  (一)纸质文件数

36

  (二)电子文件数

36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

     2.兼职人员数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