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4年度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时间:2015-01-14 10:18:10

 

济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4年度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工作职能特点,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综合执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近日,我局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09]103号)要求和市政府安排意见,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据统计,全年我局信息公开642条,受理和答复依申请公开信息2条。具体情况如下: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2条,在局机关网站公开信息642条。

收费及减免情况:目前我局依申请提供信息咨询等完全是无偿提供,不涉及收费事项。

二、具体做法

(一)领导重视,职责明确。一是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机关各处室负责人担任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由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事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题会议,严格按照《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要求,推进、指导和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证。二是建立长效机制。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内部进行了明细分工,并成立信息员队伍,形成自上而下的联络体系,同时明确一名信息员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审核录入工作,使公开信息有质量也有数量,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实处。

(二)形式多样,公开到位。为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我局以公开、便民和廉政、勤政为基本要求,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一是确保"应发尽发"。我局根据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建立了《济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除涉及党和国家的机密外,均将我局的各类信息依规定进行真实、客观、可信地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并根据具体信息条目编制和发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二是确保"应改尽改"。对机关职能、机构概况、局领导介绍、职能分工、行政许可事项等重要信息因工作需要进行变更的,我局及时予以修订,确保重要信息不遗漏、少失误。三是确保"重点突出"。在工作中,我们以"满足群众需求、确保群众满意"为导向,注重发布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工作信息,努力提高信息发布的工作质量。重点执法工作,及时发布执法动态,让百姓随时可以了解到最新执法信息,感受执法成效,并提出宝贵意见;重大工作事项和工作计划,具体包括年初制定的各项重点工作;廉政建设情况,主要包括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机关作风建设情况;人事变动情况,如具体人事任免等情况等;行政审批事项,包括具体办理依据、办事职责、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服务承诺以及办事结果;监督投诉渠道,包括具体的工作监督机构、监督制度、监督渠道和监督电话等。通过上述内容的发布,确保群众能"知情",即及时了解我局各工作事项的具体进展,并通过便捷、快速的渠道得到信息支持;能"明法",即对具体审批、监管工作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办理审批事项时服务对象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及必备的文书资料等具体事宜能够了解。

(三)创新思路、狠抓落实。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我们做到"五个结合":一是把政务公开与月度、年度目标考核结合;二是把政务公开与社会服务承诺结合;三是把政务公开与开展政行风评议结合;四是把政务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五是把政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工作相结合。通过"五个结合",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措施

主要是个别同志对政务公开的认识与上级的要求有一定的差距,不能把日常工作与政务公开有机地结合起来。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制定如下整改措施:

(一)加强和各类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加深广大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和认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调动执法人员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活力。

(二)加强政府信息的采集和发布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质量和时效,方便广大投资者查阅、检索及下载。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队伍建设。各分局、支队、机关科室明确至少1名信息员,各执法大队明确1-2名专兼职信息员,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建设。加强舆情监控和负面信息化解工作,增强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网站的稳定性。

 

济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一五年一月十四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