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地震局2014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7-10 14:57:26

济宁市地震局

2014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年1月)

201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较好地完成了信息公开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4年,市地震局以做好主动公开为核心,以强化载体建设为重点,结合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全面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通过局网站和政府信息平台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20余件,为公众依法获取信息提供了保障。

二、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依法、规范是其根本要求,我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拟定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不断加强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建设,在信息公开的同时,认真做好保密工作,修订了保密审查办法等规定,严格落实保密检查制度,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该保密的严格保密。

三、突出重点,全面、及时、准确公开

2014年,我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局网站、网络问政平台等渠道,全面、准确、规范地向社会公开,不断增强信息公开文件的时效性。通过网站主动公开了规范性文件、财务预算决算信息以及年度计划和规划等信息。公开各类信息共120件。在利用网站进行公开的同时,我局利用宣传手册、工作简报等形式,不断扩大信息公开渠道。

四、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等情况

一年来,我局未收到要求信息公开的申请。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我局没有对信息公开进行收费。全年无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加强信息公开保密检查和监督

在做好信息公开的同时,我局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于工作中涉及到得国家秘密认真做好保密工作。制定了保密工作制度,对信息公开事项规定了严格的保密审查程序。一年来,未因信息公开而出现泄密事项。

2014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进一步完善,需进一步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信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细化、实效性需要进一步增强等。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