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发改委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01 19:28:59

  2015年,市发改委深入贯彻落实《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济政办发[2015]16号),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强化制度建设入手,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在推进行政权力运行标准化、程序化和公开透明的同时,加快构建法治化、服务型机关;紧扣科学务实发展、促进深化改革、服务经济社会的主题,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务信息,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制度建设。市发改委一贯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此作为转变机关作风,强化服务意识,规范行政行为,树立"阳光发改、勤廉发改"的部门形象的重要渠道。委党组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委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委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各项工作,并与发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步推进,建立"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委属单位"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细化工作程序,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考核力度。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结合我委实际工作特点,严格执行《济宁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申请表》和《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等多项工作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审核等都做到有据可依,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管理顺畅、分工明确、责任明晰、监督到位的组织管理体系。通过制度的不断完善,强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开展,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有效性、严肃性。

(二)注重主动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主动公开市发改委工作职能和机构设置、重要法规政策条例、重大项目审批和安排情况、审批事项的管理权限和办理程序、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其他业务工作开展情况等各类政务信息。采取灵活多样的公开形式,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网络问政平台、市发改委门户网等网络平台,及时向社会各界传达投资导向、调研报告、重点工作情况以及全市发改工作动态等信息;编写《发展改革动态》、《信息与决策》等刊物,向市领导及有关部门、县市区及时通报政策信息、经济形势及我市经济运行情况和趋势;发挥发改委审批大厅窗口的政府信息公开作用,发放服务手册,定期信息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参加市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等活动,倾听广大群众的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的评议,认真回答群众提出的问题,以更好地促进发改工作;在《济宁日报》开设"发展改革进行时"专版,及时发布政策解读、投资导向、工作动态等群众密切关注的信息。2015年全年,我委在济宁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60余条,在委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90余条,在济宁新闻网网络问政平台处理申请事项共47条,回复率达到100%;参加"政风行风热线"1次,解答了市民普遍关心的问题;向市委宣传部、市政府信息科、市政府电子政务科、济宁日报、大众日报等单位报送政策解读、经济形势分析、重点项目建设、投资管理、县域经济发展等各类信息216条,出版《济宁日报》"发展改革进行时"专版3期。全年收到信息公开申请6件,全部按时答复办结,信息公开无收费项目。

网络问政平台回复

    

   市发改委门户网站   

  
        济宁日报"发展改革进行时"专版

  
 

    

  (三)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根据市重点工作分线作战安排部署和"大项目突破年"工作线具体工作要求,市发改委认真做好大项目推进各项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大项目突破年"活动,以项目为载体努力扩大有效投资。严格落实重大项目市级领导包保联系制度,加大项目推进工作力度,加强对重大项目的调度督导,每月按时调度通报73个市级领导包保项目,6个省重点、200个集中调度和全市集中开工项目进展情况,分别以市督查办和大项目突破年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进行书面通报。定期向包保市级领导书面汇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落实"四新"重大项目月度公示制度,每月公示通报各县市区新签约、新开工、新竣工、新投产重大项目情况。每季度对集中调度和集中开工项目按照建设资金到位、完成投资和工程形象进展情况等三项指标进行排名,对前100名项目在全市进行通报。项目招标投标事项由市审批大厅市发改委窗口审批。定期在市发改委网站公开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情况。

二是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5号)精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由国务院统一制定发布,未经国务院授权,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自行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不得擅自增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目前,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正在制订之中。同时,市发展改革委积极探索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重点公开国家、省、市关于发展和改革工作的相关政策;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委重大活动和重要决策;定期公开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信息;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和流程图,晒出"权力清单"。编印《济宁市发展改革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手册》,公布市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主动向社会晒出"权力"。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流程、所需材料、承诺时限、法律法规政策依据等内容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实行审查通知单、受理通知单、不予受理通知单制度,使行政审批全过程有迹可循、有据可查,实现行政审批规范化、标准化。

  行政审批流程图

  



 

(四)加强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管理

委属事业单位济宁市信息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和委相关工作部署,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中心主任为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明确分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跟踪督办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中心积极组织相关科室工作人员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学习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将依法设立登记的单位信息情况、开展业务活动情况、资产损益情况、单位实名制情况、三公消费情况依法依规在相关网站进行了公开。

  二、下步工作打算

2015年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展要求及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特别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和公开形式的多样性、便民性等都有待创新。下一步,我委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不断加强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和深度,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1、进一步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力度。突出重点,抓好关键,特别是针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以及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重点公开、重点解决。树立主动公开的理念,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优质服务,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推进政务信息的公开、公正、透明。

  2、进一步健全机制,强化纪律。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形成完善的管理机制,加强互动渠道建设,进一步提高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透明度,规范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考核工作。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通过加强考核与监督,进一步巩固政府信息公开成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得到行之有效的贯彻落实。

  3、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委党员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与否的范围。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提高全体干部职工队伍素质,促进我委廉政勤政建设。

2015年度重点领域牵头部门公开数据统计表

(1月-12月)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联系人 王家麟   联系电话  2967232 

  

重点领域

公开事项

公开数据

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开

  公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总数  0  。

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政府投资项目信息公开

  公开的政府投资项目的名单和总数  42  。

  棚户区改造项目信息公开

  公开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总数   7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