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农业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31 18:14: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和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现公布2015年度济宁市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一、概述

  一年来,我局依据《条例》要求,一是及时编制2015年《济宁市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济宁市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在济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济宁市农业局门户网站(http://www.jnsn.gov.cn)上公布。二是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制定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四是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五是充分发挥市农业局局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平台作用,及时公布有关信息。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无一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方式

  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通过济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济宁市农业局门户网站(http://www.jnsn.gov.cn)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的内容

  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567条。其中:政务公开类14条;通知公告类150条;政策法规7条;工作动态类146条;县市区动态类140条;农业信息、农业生产、产业化、农技推广、生态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农经管理、科技教育等等信息110余条。

  印制《济宁农业信息》简报62期。

  通过信息公开网站共回复网友咨询、提问12次。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按照《条例》规定和市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农业门户网站的综合服务水平和服务的功能还比较低、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等,这些均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为此,明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绩。

  二是继续加大政务公开的力度和范围,多增加一些符合公众需求的内容。同时,积极探索公告等新型公开方式,对确定公开的各项活动的结果和整改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及群众公开。

  三是强化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一方面,依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继续完善信息公开程序,努力做到不遗漏,不延迟,保障信息的完整性和时效性。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农业门户网站建设,将济宁农业信息网打造成展示成果、搭建学习平台,推进政务公开的窗口。

  依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主要内容,特对以下情况加以说明:在本年度内,我局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济宁市农业局

                                                                2016年1月26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