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02 16:05:50

济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年,济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贯彻落实好政务公开化、制度化、规范化,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向社会公布济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所列的政务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为201711日至201712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济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站(eic.jining.gov.cn)下载。若对本报告有疑问,请直接与济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济宁市红星中路13号,邮编:272019,电话:0537-2967924,传真:0537-2967924)。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7年,市经信委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济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济政办发〔201715号)精神,结合《市经信委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在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和互动交流、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和落实等方面狠下功夫,取得显著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委确定政务公开工作由委党委成员、副主任蒋金键分管,委研究牵头,统筹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处置、门户网站、微信订阅号等工作,并及时对各科室、直属单位做好指导、协调、督促;各科室确定一名信息员,负责组织本科室政府信息;委研究室负责信息发布。

(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完善《济宁市经信系统信息宣传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等配套制度。健全科学性、可操作性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考核、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编制《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流程图》、《依申请公开登记办理表》,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规范工作流程,真正把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了实处。

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

2017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政府工作报告确定市经信委牵头的重点工作及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涉及市经信委牵头落实的工作要点,加强政策解读,拓展公开途径,扩大公开范围,及时向社会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等各项政策措施以及执行落实情况;围绕中国制造2025济宁行动计划,大力推进省信息技术产业基地建设,突出强化技术改造、转型升级,更大力度地突破智慧城市、创新驱动、绿色发展、智能制造、项目支撑、运行保障和企业家队伍建设、推动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等方面,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坚持把企业和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及时收集政务公开网络舆情,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促进廉政勤政建设,促进政务公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和市场监管信息公开。按照“依法公开、分工协作、及时便民”的原则,实现了门户网站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数据互通和信息共享。全年上传委网站政务信息680余条,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通过报纸刊物、广播电视、经信订阅号、新闻头条等媒体发送信息100余条。充分利用多种内部刊物实施政务信息公开,编印《经济情况》120期,及时、准确地通报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的最新情况和市经信委的重要活动。

(二)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2017年,我委严格遵守相关财务规定,按照市统一部署要求,做好我委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在网站集中公开我委预决算和招投标情况,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

(三)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健全去产能公示公告制度,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根据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分批次向社会公示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已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公布企业产能、奖补资金分配、违法违规建设生产和不达标情况。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社会公开上一年度化解过剩产能情况。

(四)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工作信息公开。及时发布解读新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加大对重要科技创新、强化关键技术攻关、加快传统产业升级、推动四新业发展等相关政策及执行情况公开力度。在制定有关政策时,要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方式,扩大相关市场主体的参与度。注重收集公众对新旧动能转换政策的反映,主动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和舆论引导工作。

(五)优化网站平台。我委政务公开的主要渠道是经信委网站()、微信订阅号,以及市政府门户网站。根据需要,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政务微博、微信等,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和有效获取政府信息。不断完善网站建设。不断优化调整网站结构,加大了对政策解读和意见征集反馈结果的公开力度,强化了民意调查,开设了新旧动能转换专栏,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权力透明度;加强了政策文件检索功能,增加了数据开放目录,进一步提高了服务企业和公众的水平。

四、创新公开形式,保障信息质量

在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灵活多样。2017年,我委共收到13件依申请公开,工作人员本着严肃对待、积极受理、认真调查、准确答复、全面告知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答复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依托市政府济宁市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平台,深化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将公开信息编制公开目录,逐一上网发布。充分利用政务服务窗口,通过印发办事手册和一次性告知单,以及设立政务公开专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常年的便利服务,让各职能部门的运作情况置于“阳光”下。

五、工作不足和下一步安排

2017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机关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加强;二是网站栏目设置有待更新;三网站公开发布的时效性有待提高。

2018年,我委将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强我委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优化栏目设置、强化搜索查询功能,加大网站内容日常监测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保障不力的栏目关停并转,提高网站集约化水平。加强政府网站与主要新闻媒体、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提升网站的集群和扩散效应。要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保证发布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发挥好政府公报的标准文本作用,及时准确刊登我委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做到应登尽登,为公众查阅、司法审判等提供有效的标准文本。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单位:济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315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35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5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75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5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3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36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3

     1.当面申请数

1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10

     4.信函申请数

2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13

     1.按时办结数

13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13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2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1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一)纸质文件数

10

  (二)电子文件数

10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2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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