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9-04-01 16:25:19

根据《济宁市司法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济司发〔2019〕4号)要求,现就我中心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以推进职能转变为抓手,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职能,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责任明确,工作落实。制定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机关的工作计划,确保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能够及时作出决策、落实。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中心重点工作,提高依法行政工作在中心人员考核中的分值比重,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中心工作人员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2、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征求意见、咨询论证、公开听证以及评估等制度。细化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报备制度。二是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立卷归档制度,健全确责、履责、问责的责任体系,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三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做好法律顾问的续聘、合作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力争达到事前有效防范、事情妥善处理的要求。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积极采取座谈、论证、听证等方式邀请专家及相关部门参与规范性文件的评议和审查,对提出的审查建议,认真研究并及时反馈。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三统一”等各项要求,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按时按要求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完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后评估以及定期清理和公布制度。

  3、加大法治监督力度。一是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主动接受党内监督、人大、政协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二是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中心按照集体研究、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把调查研究、征求意见、法律咨询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的思路。三是规范决策行为。凡是中心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事件决定和安排等由领导班子集体做出决定,进一步将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制度、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会议制度、财务制度、管理和考勤制度落实到实处。四是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完善信访工作机制,认真调查、核实人民群众举报、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依法进行处理,对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做好市长热线回复及回访工作,稳步提升按时办结率、综合满意率。

二、积极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不断改进和优化服务

根据市编办批复,中心为市政府直属公益一类全额事业单位,加挂市政府采购中心牌子。结合自身不涉及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中心将工作侧重点放在了打造法治政务服务环境上,不断改进和优化服务。

1、紧盯重点工程、重点项目,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按照济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再造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建立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绿色通道,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全天候、零时限“服务,进场招标登记即到即办,项目招标投标相关手续当天查验完毕。在符合法定时限要求的前提下,周末、节假日正常安排开评标活动。建立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项目招标工作联系对接制度,凡是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项目,提前与招标人主动联系,提前到项目单位了解项目进度,介绍招标采购相关政策和程序,全力全速配合项目单位做好招标采购工作。

2、积极开展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工作。一是梳理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服务指南,大力推行“零跑腿”、“只跑一次”和“一次办好”事项清单,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对申请人办理公共服务事项过程中需提交的各类证明及盖章材料进行了清理规范。二是全力配合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项目招标工作。建立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绿色通道,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全天候、零时限”服务,进场招标登记即到即办,项目招标投标相关手续当天查验完毕。在符合法定时限要求的前提下,周末、节假日正常安排开评标活动。建立政府投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工作联系对接制度,凡是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项目,提前与招标人主动联系,提前到项目单位了解项目进度,介绍招标采购相关政策和程序,全力全速配合项目单位做好招标采购工作。三是推动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按照《山东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7版)》的有关要求,积极协调各行政监管部门,推进列入《目录》的公共资源项目进场交易,依法依规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行业监督管理。四是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分析系统功能。每季度形成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分析报告,对各类工程的中标经济指标进行深入分析,服务全市工作大局;定期汇总废标情形,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为市场交易各方主体提供高质量信息服务。五是加大对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宣传培训。制定完善企业网上注册、建设工程类企业注册流程、企业信息库录入说明、企业及人员证书资料扫描件设置操作说明、电子标书编制软件操作说明等各类操作指南,并组织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进行培训。六是全面规范工作人员服务行为。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大力推行文明用语、文明礼仪,严格执行《济宁市政务服务工作人员十要十不准》,组织全体工作人员签订《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十要十不准承诺书》,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加强对窗口人员着装礼仪、接听电话、来访接待、服务态度等方面的日常巡查,发现的问题立即通报整改。

3、广泛征求市场主体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和优化服务。建立政府采购项目“回访”制度,对产品使用情况、项目履约情况、下一步采购建议等内容广泛征求相关采购人的意见。积极向招标采购人提出组织招标采购活动的内部管理建议,做到科学、合理、准确、公正,促进了招标采购工作顺利进行。

4、是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厅便民利民设施配置。按照《关于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水平的通知》要求,中心在服务大厅显著位置设立服务指南,设置免费wifi、复印机、饮水点、雨具和必要的急救、残障服务设施等,为服务对象提供周到细致贴心服务。

  三、推进普法与法治实践创新,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队伍形象

  1、加强法制宣传与培训。一是坚持和完善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干部职工学法等制度。领导干部要认真学法并积极参加年度普法考试,举办两期法治专题讲座,干部职工每年学法时间累计不少于40小时。二是认真抓好普法教育。结合自身工作,学习与业务相关的法律,以提高政策水平和执政能力。普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主体意识、参与意识,积极探索法治理念、法治精神、法治文化。三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今年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采取各种载体,依托多种平台,大力宣传宪法和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积极参加“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学习宣传等活动,通过制作展板、印发资料、现场咨询、网站发布等形式扩大宣传面,加大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2、强化公共资源交易诚信建设。将行政主管部门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法违规投标企业的行政处罚情况及时进行网上曝光,并上报市级诚信红黑榜。对中介机构加强管理,对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服务水平、服务质量低劣的行为及时进行记录,并通过中心网站进行曝光,促使其不断提高业务能力,规范服务行为。2018年,对6家中介机构的不当行为进行通报,对发现的涉嫌弄虚作假、围标串标8家投标单位转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进行处理, 有力规范了交易秩序,净化了市场环境。

2019年,我中心将进一步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要求,明确具体措施和进度安排,加强组织领导,营造良好氛围,继续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九年三月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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