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城市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6 01:40:25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城市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文件精神,坚持合法、真实、及时和便民以及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特例的原则,积极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加强公开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规范、有序进行,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度,在中国济宁网站、济宁城市管理局网站共发布信息600余条。其中政策法规类5条,约占0.8%;业务工作类100条,约占16.6%;工作动态类400条,约占66.6%;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100条,约占16.6%,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支持、关心城市管理工作。上线政风行风热线栏目2次,均做到了高质量、高效率答复。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情况

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规范化水平。畅通受理渠道,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申请,及时进行回复,做到了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2019年,市城市管理局接到群众在市政府互动交流平台依申请公开1条,全部予以答复,做到了群众满意。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度,对依申请公开内容,我局未收取任何相关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和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

(五)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及公开情况

2019年度,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21件,主要涉及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环卫垃圾分类、文明城市创建等方面的问题。已全部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程序和要求办理完毕,做到了当面答复率100%,满意或基本满意率100%

(六)健全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建立全市城市管理系统21个单位的舆情监测网络。建立舆情监测日报告制度,加强舆情员的培训。认真做好网络舆情处置和网络正面引导等工作,全年转办处置各类舆情信息50余条,发布舆情评论信息400余条,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134 

134 

行政强制

0 

+19

1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3

717.5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四是网站整体布局还需深入研究,子栏目内容设置的还不够科学,有待搜集开发。为此,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探索和掌握信息公开工作规律,逐步制定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重视依申请公开办理效率和答复质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更大进展。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发展。

(二)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重点做好机构职能、法律法规政策、行政执法及动态信息的分类,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同时,不断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继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

(三)加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时更新图片,合理布局网站页面,做到图文并茂,保证页面质量;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栏和互动栏目参与类;持续宣传《济宁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济宁市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群众参与、支持城市管理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