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5 16: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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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统计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济宁市统计局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济宁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一系列文件精神要求,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公开公正为原则,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切实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帮助和指导下,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修订完善《济宁市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和《济宁市统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促进统计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务实、高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济宁市统计局通过济宁市统计信息网和“数据济宁”公众号发布政府信息782条,其中,市统计局文件通知17条,统计公报8条,统计年鉴1条,统计月报12条,统计快报15条,统计分析140条,市局要闻57条,“数据济宁”532条。全年累计点击量95万余次。2020年主动公开5条部门文件,并提供WORD和PDF等多种形式下载;主动发布2020年度济宁市统计局依申请公开文件清单;主动公开6次部门会议,并上传会议议题和会议纪要,同时对会议内容进行了图文解读。总体来说,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综合运用文字、图像、音频等多种方式,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不断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有关要求,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建立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一整套工作流程,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时限,依法依规依程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2020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15件,比2019年受理已申请公开多4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为由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党组书记、局长孟凡璋担任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并安排办公室等相关科室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在机关各科室设立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二、规范公开流程。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明确主动公开信息的认定、保密审核、法制审核以及信息发布程序,建立以各科室(局、中心)提供信息、科室负责人审查把关,办公室收集汇总、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工作人员具体落实的信息公开责任机制,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2020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泄密事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济宁市统计信息网和“数据济宁”新媒体宣传平台作用。根据国家及省、市政务公开工作最新要求及时调整栏目设置,对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梳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在认真做好常规主动公开信息加载更新的同时,不断丰富公开载体,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济宁市统计信息网,加强统计数据解读和权威数据发布,编印《2020年济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9年济宁统计年鉴》《济宁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公报》全面反映济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概况;编印《济宁经济社会监测月报》及时为市领导、市直部门、单位提供月度、季度主要经济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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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对工作人员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技能,准确把握新条例各项规定,既在公开数量上有所提升,更在公开质量上有所优化。2020年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1次。二是强化责任追究。明确问责机制,定期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度检查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力,工作态度消极的科室及人员进行通报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333.0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0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5

0

0

0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关心下,济宁市统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可喜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有待深入;二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三是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充实。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二是进一步梳理公开范围和内容,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确保公开信息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进一步改善门户网站服务效能,提高重点政务信息公开实效,确保依申请公开和政务服务平台办事渠道畅通,为广大群众提供更方便、更全面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四是严守政务公开纪律,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市统计局未收到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济宁市统计局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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