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中国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办公室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 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济宁”政府门户网站(www.jining.gov.cn)查阅或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济宁市中心支行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人民银行总分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紧密结合履职实际和工作大局,持续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建设,严格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发挥部门合力,健全工作机制。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和推进法治央行建设的重要内容,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中心支行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强化组织协调,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合法有序开展。将新修订的行政审批服务指南通过人民银行官方网站、政府网站、服务大厅自助设备等多渠道对外公开,方便群众办理业务。加强对县支行的监督指导,在前期完成法治央行建设评估工作的基础上,对评估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要指标,督促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压实基层人民银行政务公开工作职责,推动提升工作质效。加强人员、设施、经费保障,认真学习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举办的政务公开培训,认真学习了政府信息公开评估考核标准。
(二)积极主动做好“五公开”事项。牢固树立“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通过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发布政策解读、统计数据、政务服务信息、重点领域工作等60条,对人民群众关注的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三大攻坚战”、金融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金融统计数据、纪念币发行等领域的相关问题,主动发布信息,及时传递政策意图,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取得了良好效果。受理政协提案4项,内容涵盖妥善处理银行不良贷款风险与保障企业发展良性循环、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培育产融结合平台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等多个方面,认真做好研究答复并通过政府网站予以公开,完成6次网络问政答复工作,得到社会公众充分认可。强化党务、行务公开力度,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党委成员接待日、个别谈话等形式,收集职工意见建议117项,党委研究后及时给予了答复。严格规范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全年公开行政许可信息806项、行政处罚信息4项。
(三)解读金融政策,回应人民群众关切问题。参加济宁市政风行风热线,介绍金融支持复工复产、稳企业保就业等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对货币信贷政策、小微企业融资、存款保险标识、数字人民币发行、银行账户管理、个人征信、外汇等群众关心的热点进行了解读。接受《财金济宁》采访15次,在各类媒体发表130余篇报道。
(四)结合实际,做好主动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目录,明确了事项类别、事项内容、公开内容、公开依据、责任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渠道、公开形式、公开对象、咨询及监督电话等10个核心要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 | 0 | 806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2 | 0 | 4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401586.0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待加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待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程度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细化信息公开栏目,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二是加快信息更新速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和连贯,便于社会公众查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