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6 15: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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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济宁市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文件要求,切实履行好政府信息公开主体的职责。

(一)健全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结合机构改革、人员调整,对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重新调整,由市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专职机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各科室、单位工作职责,配备配强政府信息公开专职工作人员,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推进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强化工作部署。印发《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2020年市场监管部门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要点、难点;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对照我市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对已发布政府信息进一步对照检查,从内容、格式等方面进行补充完善。

(三)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切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及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做好政务舆情的监测收集,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并做好归口报送、应对处置工作。各相关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等方式、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释放信号,引导预期。

(四)全面推进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1、推进权责清单公开。深入开展权责清单梳理工作,对因机构改革导致的清单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发布,依法向社会公开行政职权及法律依据、职权目录等信息。2、强化“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公开。以“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牵头部门名义,向26个市直部门印发《关于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政务公开相关工作的通知》,对“一单两库一细则”(监管人员名录库、监管对象名录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监管细则)信息、检查结果信息进行统一规范,并逐一督促相关部门履行公开职责。3、细化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要求,分别对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进行了分类梳理、及时公开。行政处罚信息除涉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公开外,无特殊情况的行政处罚案件均对外公示,案件的公示及时准确。4、细化公开基本目录。根据2020年政务公开基本要求和工作实际,对市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基本目录进行了全方位调整,并征求市局科室意见建议,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公开目录细化到位。5、高效推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亲自部署安排,要求承办单位加强与代表委员沟通,务必取得代表委员对建议提案办理的满意。2020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共承办(含主办、分办)市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10件,其中:建议1件、提案9件,相关建议提案均已办理完毕并将办理结果及汇总情况进行了公开。

(五)拓宽政府信息公开途径。将济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济宁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以及“济宁日报、大众日报、济宁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平台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与宣传工作。2020年以来,我局累计通过市场监管门户网站公布信息414条,微信公众号及头条号公布信息1469条,通过市政府政务公开平台公布信息26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5

11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39

0

100

行政强制

21

0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

15180(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1

618.30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1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目前,市市场监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存在信息发布方式、内容、阅读方式单一,公开缺乏主动性,公开的内容市场流于形式,没有起到很好的公开效果等问题。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结合我市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市市场监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要点以及市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对在工作中形成的信息,全流程进行公开,便于群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二是强化工作督导。结合市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定期对工作信息发布情况进行重点全面督导,定期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内部通报,让各科室、单位成绩亮一亮、晒一晒,传导工作压力、推进工作落实。三是强化队伍建设。目前,市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形成了专职机构、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但各科室、各直属单位人员没有充分利用。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结合工作情况,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专项联络员工作制度,进一步整合工作力量、理顺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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