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0 10:21:5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概述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各项规定,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实际,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依法依规公开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的招标(采购、出让)公告、更正公告、中标成交信息5182条,其中建设工程招投标1748条,政府采购1820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152条,产权交易437条,医疗器械732条,综合交易293通过以上信息的公开,切实强化了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增强了交易过程透明度,提升了交易结果公信力,有力促进了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程序化、制度化、科学化运行。

2020年度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数统计

 

 )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关于印发2020济宁市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济政办发〔202031下发后,中心立即组织有关领导和部室人员进行了认真学习,切实统一了思想、深化了认识。单位领导定期听取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根据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实际,先后制定出台了系列制度文件,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完善了《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并明确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政策解读制度、舆情回应制度、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有力促进和保障了中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规范化运行。修订了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信息公开指南》,对公开范围公开信息分类及编排体系公开方式公开时限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机构申请方式申请接收渠道申请处理等要素进行明确。修订了《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对信息分类、具体内容、公开渠道、公开时限和责任部室进行了明确。

)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公共资源交易是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为切实做好交易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将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成交信息、履约信息、违法违规行为等,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及时对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解读,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异地远评标工作规程》(试行)《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异地远程评标技术规范》(试行)、《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管理制度进行了解读增加了音视频等解读形式。同时,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的部署安排,不断完善平台运行机制,探索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制度,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数据统计分析和综合利用,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和行业主管部门提供信息服务。2020年,我中心积极参加市纪委、市广播电视台举办的政风行风热线,宣传公共资源交易政策法规、解答社会群众提出的咨询意见。2020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收到政协提案两件,均及时予以答复并在政府网站予以公开。

    )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按照《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济宁市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济政办字〔202031号)“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工作要求, 依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印发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发改办法规〔2019752号),我中心配合市发改委联合编制了《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经征求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医疗保障局、市能源局、市大数据局等有关单位及各县(市、区)与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部门的意见后,已于2020922日印发。目录中明确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5个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40个具体公开事项。编制《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是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透明化管理,提高公共资源配置质量效率的客观要求,有助于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公开,扩大公众监督,增强公开时效,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按照《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通过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认证。研发启用公共资源交易互联网咨询服务系统,为交易各方主体提供在线互动和交流服务,提升交易平台电子服务水平。

)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中心以网站建设为主要抓手,构建了集信息发布、在线视频、网上举报、公开曝光等功能为一体的全方位公开体系,达到了信息透明、服务便捷、利于监督的效果。在公开范围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横向涵盖了各种交易类型,纵向囊括了县市区子网站,实现了市县两级交易项目信息全覆盖;在网站功能上,除设置了重要信息、政务服务、交易流程、法律法规、政务公开、意见建议等常规版块外,还开设了在线咨询、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散行动、在线提交政务公开申请等栏目,努力方便社会群众监督。目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日均访问量超过10000人次。投标企业信息库已累计录入万余家企业的资质、业绩、荣誉、人员等信息,随时供社会各界查询和监督;网站曝光台及时公开中介服务机构、评标专家的不良行为和行业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努力做到一处受罚、处处受制2020年,对29起市长公开电话来件进行处理,向市住建局、卫健委等行政监管部门转交质疑投诉8起;对发现的涉嫌弄虚作假、围标串标6家投标单位转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进行处理,有力规范了交易秩序,净化了市场环境。

)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国家出台的公共资源交易最新数据标准,中心组织研发了最新版本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系统,统一了全市的公共资源交易数据接口,实现了与国家、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的对接。目前,包括兖州区、高新区、太白湖新区经开区在内的14个县市区都已建成启用了公共资源交易网,县级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全部在市级平台同步发布,实现了市县两级交易信息互通互联、资源共享。同时,按照国务院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部署安排,不断完善平台运行机制,探索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制度,研发公共资源交易数据统计分析系统,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数据的统计分析、综合利用。将互联网+”思维、大数据手段与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深度融合,研发公共资源交易数据统计分析系统,实现建设工程中标价平方米造价、招标控制价平方米造价、项目节资率、成交单位交易数据、主要材料(钢材、水泥、混凝土等)中标均价等经济指标分析,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和行业主管部门提供信息服务。此外,中心还通过微信客户端、报纸媒体、电子屏、触摸屏、公开栏、宣传栏、投诉信箱等方式公开各类办事指南、交易流程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等信息,多渠道、多形式、多方位的做好交易信息公开工作。

)依申请公开

认真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统一办理文书格式,有效提升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本年度,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同比降低30%

申请内容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内容主要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咨询

申请处理情况:

本年度,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均予以公开。

收费和减免情况:

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八)政府信息管理

2020年,中心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探索对政府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

一是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政策解读“三同步”、依申请公开信息定期审查和动态拓展等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主动公开,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属主动公开的信息发布及时,属依申请公开的确保渠道通畅,有效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性和时效性。

是健全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反馈机制。针对社会各界反馈的意见建议,加强分析预测和综合研判,明确责任人员和办理时限,及时反馈办理结果。此外,进一步完善内部约束和外部监督机制,通过电子化手段,固化内部办事流程,锁定岗位职责权限,同时,对于信息公开的全面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开展评议,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要求,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九)监督保障

一是机制体制进一步理顺。根据部室人员轮岗调整,及时调整中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为做好信息保障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部约束和外部监督机制。针对社会各界反馈的意见建议,加强分析预测和综合研判,明确责任人员和办理时限,及时反馈办理结果。此外,进一步完善内部约束和外部监督机制,通过电子化手段,固化内部办事流程,锁定岗位职责权限,同时,对于信息公开的全面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开展评议,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要求,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4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4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4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中心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有力,措施得当,取得了显著成效。中心所有应公开的交易信息全部公开没有发生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举报及案件。但对照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有:一是信用信息互通、共享范围还需进一步拓展。根据《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同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配合,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各行业信用信息共享、互通。应该说,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价值内核和制度精髓,也是充分发挥统一交易平台功能、实现全程留痕的关键所在。离开这一点,所谓的统一整合无异于貌合神离,信用信息互通、共享范围还需进一步拓展。二是信息互认标准尚不统一。公共资源交易涉及行业、领域众多,不同行业之间对项目信息认定有分歧,不同地区对信息界定标准也存在偏差,信息共享在认识上还不一致三是信息公开反馈机制手段还需进一步加强。开展信息公开评议工作不够经常,对有关部门、企业和社会群众反馈意见建议的处理还不够及时。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努力抓好以下个方面的工作:

是探索开展交易主体信用评价工作。逐步建立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审专家等交易各方主体的招投标信用档案。积极推进招投标信用信息结果的综合运用,在交易活动中引导进行信用信息的全面查询、有效使用,逐步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是健全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反馈机制。针对社会各界反馈的意见建议,加强分析预测和综合研判,明确责任人员和办理时限,及时反馈办理结果。此外,进一步完善内部约束和外部监督机制,通过电子化手段,固化内部办事流程,锁定岗位职责权限,同时,对于信息公开的全面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开展评议,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要求,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是不断加大不良行为信息的披露力度。利用黑名单曝光台等形式,依法公告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投标企业供应商、评标专家等交易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及行政处理决定。同时,配合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建立信息交换平台,共享投标企业资质、业绩、奖惩等信息资源,不断加快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中心在明确公开内容、拓宽公开形式的同时,将信息保密审查作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性工作牢牢抓在手上。结合工作实际,修订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出台了《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按照信息的不同类型明确了发布前初审、复审的工作流程和责任部室、责任人,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完善了督查制度,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定期通报政务公开情况,切实规范了市级平台和县市区交易信息的公开发布工作。

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中心无下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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