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气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4 13:12:02


本报告由济宁市气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济宁”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ing.gov.cn/)和济宁市气象局门户网站(http://sd.cma.gov.cn/gslb/jnqxj/)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气象局联系(地址:济宁市任城区科苑路与任兴路交叉口北200米路西,联系电话:0537-223606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山东省气象局和济宁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济宁市气象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内容更新及时,不断强化责任担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有力辅助和促进其他工作的开展,并切实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济宁市气象局在“中国·济宁”政府门户网站和济宁市气象局门户网站共更新信息536条,其中机构职能信息2条、通知公告信息9条、部门动态信息464条、部门公文11件、预决算信息4条、人事信息7条、政策解读信息3条、规划计划信息2条、决策公开信息4条、行政执法信息23条、其他信息7条。全年制发规范性文件0件,废除0件,现行有效0件。同时按要求对部门公文进行梳理,及时公开各类规划,加强执法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全年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重大决策公开制度和公开工作监督考核制度等。严格按照《济宁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等要求,以群众关心、社会敏感、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为重点,在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做到主动、及时、全面、真实地公开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完善门户网站建设,按时完成网站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热线答复、政务服务、功能优化等任务。抓好政务新媒体管理,2021年“济宁气象”公众号正式上线运营并传递公开信息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详细公开各项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项目的名称、受理电话、服务对象、办理(申报)条件、工作流程等信息,拓宽政务服务办事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力促监督保障工作。开展全市气象部门政务公开培训班,共计30人接受培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点,纳入年度综合管理目标考核严格要求各部门内外联动,按时采编、审核、发布各类信息。办公室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展开检查,确保公开事项落实到位。2021年度未发生需要责任追究的情况。

2021年,济宁市气象局通过山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共发布预警62条;与济宁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联合举办新闻发布会1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济宁市气象局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进步,但仍存在政策解读形式单一、主动公开意识薄弱、业务人员技能单薄的问题。

下一步,济宁市气象局将找准弱项、补齐短板,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阶。一是要优化政策解读,确保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发布,不断提高政策解读水平,提升解读质量,更多地运用图解图表、视频音频、卡通动漫等形式进行解读。二是要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充分利用好现有政务公开载体,迅速传递重要政府信息,积极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三是要建设信息公开队伍,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及时学习掌握新政策、新要求,着力提升政务公开业务素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济宁市气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无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本年度济宁市气象局在各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济宁市政务公开要点》,深化政务服务,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三)本年度济宁市气象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PDF版:济宁市气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Word版:济宁市气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图文解读:济宁市气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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