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能源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15:15:06

济宁市能源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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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济宁市能源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济宁”政府门户网站(http://nyj.jin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能源局联系(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第二十三届省运会指挥中心C区6楼,联系电话:0537-399160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济宁市能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公开的工作部署,着力推进“五公开”,全面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指南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认真细致抓好政务公开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稳步推进主动公开。2022年度,市能源局通过局网站发布工作动态信息255条,在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更新信息40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20篇,微信公众号订阅信息1617条。其中,公开人大建议2篇,政协提案1篇。主动公开部门办公会议8次,均配有一图速读,并进行相关议题解读,使得部门会议更直观清晰。健全完善政策解读工作机制,,运用图文解读、电子书等形式,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主动公开部门文件2篇,文件解读6篇。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市能源局着力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细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明确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依法依规进行答复,2022年市能源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3件。

(三)抓好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抓好责任落实。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局办公室专人承办具体的信息发布工作。二是抓好制度落实。制定《济宁市能源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及时调整《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进一步明确信息发布流程,落实工作责任,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确保信息公开及时、规范、有序、安全。三是强化网络问政信息监测分析。安排专人全天候监测群众来信来电,积极主动回应群众来信来电,确保按时答复。2022年群众来电来件按时办结率100%。

(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完善网站功能。为提高市能源局工作形象,我局对网站页面进行重新规划,与时俱进做好网站改版。二是持续动态监测。定期安排专人对网站栏目进行自查自纠,定期做好网站更新工作,持续宣传能源工作亮点。三是持续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微信公众号着力推广能源产业政策,打造发布能源声音、服务能源行业发展的新媒体政务平台。全年累计发布各类信息375条。

(五)强化监督保障。一是抓好教育培训。采取以会代训、座谈交流等形式,加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我局组织内部培训会,着力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深化对政务公开的理解。二是提高信息质量。根据《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梳理我局发布的各类信息,丰富我局业务相关的各类栏目信息,力求规范化、系统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较好地服务了社会公众。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省、市有关要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主动报送信息意识还不强,主动报送公开信息还不及时。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强化信息公开培训学习,提高全局人员信息公开主动性,进一步明晰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二是严格信息公开程序。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严把保密、程序审查关,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序推进。三是加强信息报送时效。定期召开研讨交流会,确定公开事项,确需公开的信息做到及时、准确上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需在此专门报告。

本年度我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济宁市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下发《关于转发国家能源局<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明确工作措施,积极推动供电企业信息公开。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主动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类信息3件。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着力办好为民实事,在公开目录和公开内容的梳理过程中,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把群众的需求摆在首位,着重围绕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用权公开、围绕“六稳”“六保”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拓宽公众参与渠道,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主动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征集结果及时向社会反馈。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暂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暂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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