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17: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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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济宁”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生态环境局联系(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省23届运动会指挥中心A区6层,联系电话:0537-233551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济宁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全面推进信息公开的系列部署和工作要求,紧密围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在市政府网站及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985件,包括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政策文件、权责清单、财政预决算等信息,其中市生态环境局文件27件,局长办公会及其他重要会议7次。加强解读回应,2022年共解读政策文件7件,其中主要负责人解读2件,邀请专家解读2件,对局长办公会议全部进行图文解读。

深化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按月发布空气质量情况及14县市区排名、市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按季度发布济宁市功能区噪声状况报告。发布了《济宁市2022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及《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4件,全部答复,未收到复议诉讼。依申请公开数量同比去年减少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主要内容主要涉及环评审批、监测数据公开等方面。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从办理结果看,主动公开8件,占比33%,部分公开1件,占比4%,不予公开15件,占比63%。


(三)政府信息管理

更新了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修订主动公开目录,及时规范公开目录内信息。制定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在公文核稿、依申请公开办理、网上信息发布等环节严格执行保密审查,纸质文件和网上发布文件未经保密审查,不得对外公开发布。及时调整已公开的规范性文件信息,标注有效性,2022年,市生态环境局已无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四)平台建设

优化网站平台建设,提升门户网站搜索功能的可用性和易用性。不断提高新媒体宣传影响力,2022年,“@济宁环境”共发布微博1.6万余条,阅读量突破1亿人次,粉丝累计达25.7万人;“济宁生态环境”政务微信共发布图文336期1210篇,总用户数达5.2万余人。“双微”平台运用图文、短视频、直播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环保工作动态。

(五)监督保障

在局网站公开了监督举报电话,本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2022年8月举办了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政务公开培训会,对科室及分局全体人员进行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1

0

6

3

0

2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2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1

0

3

3

0

1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1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1

0

6

3

0

2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还存在的问题:一是政策文件发布渠道少,企业和群众获取不方便,缺少精准推送;二是政策文件解读形式拘泥于文字、图文解读,形式单一。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策文件宣传,在门户网站发布的同时,在微信公众号、微博、新闻媒体等媒体同步发布,适时开展“送法进企”等现场宣传活动;二是积极运用新闻发布会、媒体发布等方式,采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主要报告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以及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2022年市生态环境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无;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按照市政府印发的《2022年济宁市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将重点任务分解至各科室、单位;更新了主动公开目录和指南,及时发布环保政策并做好政策解读,组织市生态环境系统政务公开培训,撰写年度报告;及时规范发布环保领域信息、“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等信息。

(三)2022年我局共主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2件,已全部答复,并公开办理情况;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创新采用媒体见面会,解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济宁环境”“济宁生态环境”政务微信持续开展粉丝互动,回复粉丝的提问,开放留言、评论,倾听群众声音;结合生态环保志愿者进社区活动,开展环保法律宣传活动。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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