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11: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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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济宁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济宁”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联系(地址:山东省第23届省运会指挥中心F0303,联系电话:0537-296677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济宁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系列部署要求,根据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特点,不断创新政务公开工作方式,增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效,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度,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共发布政务公开信息192条,其中:通过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各类公开信息134条;通过“济宁畜牧”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公开信息58条。2022年度共印发政策性文件4件,均已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开,提供WORD和PDF等多种形式下载,并配有主要负责人解读、专家解读、图文解读等多种形式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畅通网络、信函、传真等申请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明确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时限,确保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高效。2022年度,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未收到政务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全面规范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遵守“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加强对已发布信息的日常监督检查,积极抓好错敏信息整改。2022年,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新出台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0件,现行有效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着力加强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和功能提升,按照便民原则不断优化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丰富网站信息内容。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优势,深入挖掘新媒体作用,增强时效性、可用性与互动性。完善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和运维工作机制,定期排查风险隐患,做好日常监测。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1名同志专职负责、2名同志兼职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制定培训计划,按照计划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总计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工作要求,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政务新媒体利用率有待提升;二是政务公开工作公众参与度不够。        

针对存在问题,下步,中心将着重加强以下工作:一是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拓展信息发布渠道,充分利用中心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媒体平台协同联动,创新政务公开多元展现模式。二是扩大公众参与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持续丰富群众参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式,主动听取意见建议,将政务公开工作与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同频同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2年,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未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2022年济宁市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制定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及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台账,细化任务目标,落实责任分工,严格按照台账分工抓好贯彻落实,目前,2022年重点工作已全部按要求完成。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度,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今年以来,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围绕基层群众和服务对象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创新政务公开工作方式,积极探索一线工作法,助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市县畜牧部门联合包保养殖企业,中心班子成员分别带队,深入养殖场、屠宰场、饲料兽药企业等,面对面了解基层群众和服务对象对政务公开、畜牧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调整优化政务公开内容。对养殖户关注的政策补贴、项目扶持、贴息贷款、饲养管理技术等,通过部门官网等渠道,及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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