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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 各位网友下午好,欢迎来到“济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今天我们有幸请来了济宁市劳动就业办公室主任徐保国,就我市促进就业相关政策与广大网民朋友进行在线交流,欢迎大家踊跃提问。徐主任欢迎您,请先跟我们网民朋友打个招呼。 [2009-11-09 15:00:03 ]
- 徐保国 各位网友好,非常高兴参加这期“在线访谈”活动。我先把就业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向各位网友介绍一下。
济宁市劳动就业办公室现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城乡就业再就业统筹管理和服务工作,受劳动行政部门委托负有劳动就业工作的行政职能。目前市劳动就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任务如下:
一是拟定城乡劳动就业的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是负责市就业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和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对各县市区的就业再就业、农民工工作和创城工作进行督导及考核;
三是制定劳动力市场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统筹城乡就业,管理社会劳动力,归口管理各类职业介绍机构;
四是负责管理就业再就业培训及创业培训,审批和管理以就业再就业、劳务输出为目的的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核发结业证书;
五是管理指导城乡劳动力的流动就业;
六是负责办理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手续;
七是拟定失业调控和失业预警方案,负责失业保险金及失业职工的管理工作;
八是负责全市就业再就业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检查;
九是负责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管理、运作、业务受理、项目评估等工作;
十是负责劳服企业、享受优惠政策企业的资格认定和年检;
十一是负责组织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并实施动态管理。 [2009-11-09 15:04:14 ]
- 网友 网友 我是微山县2009年高校毕业的研究生,我想问一下我们县今年不让09年毕业的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的招考是否符合政策?如果符合政策符合哪一级政府的哪一项政策?如果不符合政策,我们应采用什么办法来救济我们的利益?或者说我们市应该怎样督促我们县政府正确考虑我们的就业权利? [2009-11-09 15:05:39 ]
- 徐保国 这位网友您好,按照职责分工,大学生的就业工作属人事部门管理,请向当地人事部门或上一级人事主管部门咨询。谢谢~ [2009-11-09 15:06:26 ]
- 网友 网友 我是济宁市一名破产企业失业职工,请问徐主任,我怎么去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去哪里申请? [2009-11-09 15:11:04 ]
- 徐保国 这位网友您好,对破产企业中办理了失业登记、已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男57周岁、女47周岁及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按照职工原企业隶属关系,其档案委托同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所属职业介绍中心代管后,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养老、医疗、失业),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仍由本人交纳,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由档案代管机构为其申报办理退休手续。
申请的程序是: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本人应向代管档案部门提出申请,由代管档案部门为其核定档案年龄(年龄有异议的,按退休审批部门核定的档案年龄为准),核定符合条件的,填写《济宁市就业困难人员申报登记表》,并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就业失业登记证》;
2、身份证;
3、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凭证(手册);
4、工商部门出具的未办理营业执照的证明。
由同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填写《济宁市享受补贴申请表》,报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备案,经同级财政部门复核,由档案代管机构于次月为其代缴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一次性缴纳一年。
谢谢~ [2009-11-09 15:13:05 ]
- 主持人 徐主任您好,请您介绍下我市就业困难人员的范围、申报和认定程序怎么确定? [2009-11-09 15:17:55 ]
- 徐保国 这位网友您好,目前我市就业困难人员分八类,分别是:⑴大龄失业人员:是指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由就业转失业并办理了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简称“4050”人员)。⑵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是指本市城镇居民家庭中所有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并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失业人员。⑶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是指本市农村居民家庭中,男16至50周岁,女16至40周岁,有劳动能力、有转移就业愿望,年人均收入在当地平均水平50%以下,进行了转移就业登记,且无人在二、三产业就业的失业人员。⑷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是指持有离婚或丧偶证明,其抚养的子女年龄在18周岁以下且未实现就业的失业人员。⑸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是指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明正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失业人员。⑹残疾失业人员:是指持有残联部门核发的残疾证明的失业人员。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其他人员:是指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失业登记一年以上,且失业期间每月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至少有一次求职记录的失业人员。
⑻失去土地人员:是指因国家征地失去土地并有乡镇政府出具证明的农村失业人员。
如果您属于以上提到的八类人员,申请认定的过程是:就业困难人员实行申报认定制度。凡属以上范围人员,持《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村)申报,填写《济宁市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登记表》,社区(村)在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调查、张榜公示。对符合条件的,经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复核后报县级及以上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审核认定,对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或零就业家庭的,在其《就业失业登记证》上加盖“就业困难人员”或“零就业家庭”字样。
联系电话:2343234 2347770 [2009-11-09 15:22:54 ]
- 网友 网友 我是一名失业人员,请问这么才能领道失业救济金? [2009-11-09 15:27:05 ]
- 徐保国 这位网友您好,领取失业金的条件是:1、要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至少一年以上;2、失业原因是非本人意愿失业;3、要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谢谢~~~ [2009-11-09 15:29:07 ]
- 网友 网友 我是一名刚毕业的大学生,请问目前我市的主要就业途径有哪些? [2009-11-09 15:32:33 ]
- 徐保国 这位大学生您好,目前我市的就业途径是完全开放的市场双向选择实现就业。市劳动局人力资源市场的开放时间是每周二、三、五举办招聘洽谈会;市人事局人才市场的开放时间是每周一、四、六。另外,如您不方便到现场应聘,可以到济宁劳动就业网和济宁人事信息网上查看每日招聘岗位。除此之外,我市出台了一批促进就业的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以提供一笔小额担保贷款等其他促进就业的政策。 [2009-11-09 15:37:32 ]
- 网友 网友 失业救济金能领多少钱? [2009-11-09 15:40:04 ]
- 徐保国 首先得符合申请失业金条件,失业金按月发放,目前的失业金发放标准为:市直、三市两区、微山每月330元,其他几个县每月300元,最长可以领取24个月。 [2009-11-09 15:40:45 ]
- 网友 网友 我是一名失业职工,已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徐主任,怎么接续保险? [2009-11-09 15:4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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