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制办副主任宋忠逵于2011年12月23日下午3时做客“在线访谈”,就行政程序规定、行政复议、仲裁工作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欢迎踊跃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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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加济宁市政府门户网在线访谈。今天我们请来了市法制办副主任宋忠逵,就我市法制工作及仲裁工作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广泛听取意见,欢迎网友踊跃提问,积极参与。宋主任已来到了我们的访谈现场,欢迎您,宋主任!  [2011-12-23 15:10:45 ]
  • 宋忠逵  主持人、各位网友朋友,大家好。很高兴通过济宁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和广大网友进行沟通和交流。欢迎各位网友朋友们对我市法制和仲裁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1-12-23 15:14:22 ]
  • 主持人  宋主任,《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已经发布,并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省法治史上的一件大事。您能简要介绍一下我市在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规定》方面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么?  [2011-12-23 15:16:43 ]
  • 宋忠逵  好的。自《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发布以来,我市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就抓好《规定》的贯彻实施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在宣传发动、学习培训、配套制度建设等方面采取了有力措施,取得了初步成效,在全市掀起了学习贯彻《规定》的热潮,为明年1月1日《规定》的施行打下了坚实基础。  [2011-12-23 15:17:59 ]
  • 宋忠逵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行政程序建设领导小组,市政府专门下发了贯彻实施《规定》的意见,确定目标要求,突出责任主体,排好时间进度,加强检查指导,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大张旗鼓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为此我们还开通了济宁市政府法制办官方微博,目前关注量已近8万人,成为宣传《规定》的特色阵地。三是分级组织培训。做到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干部深入学,一线执法人员系统学。将《规定》纳入市委党校秋季班和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的内容,组织《行政强制法》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培训30余期,确保了全覆盖,无遗漏地培训到每一名机关工作人员和一线执法人员,切实提高行政程序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四是制定配套制度。起草了《济宁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三统一”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等问题予以了细化和明确;以和北大法学院开展建设“开放型政府”项目合作为契机,积极开展了《济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调研论证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行政执法主体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五是加强督促考评。对今年的依法行政考核标准进行了大幅度的细化修订,将《规定》的贯彻实施工作纳入考核体系,进行量化考评,作为各级政府和部门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及时发现《规定》贯彻中存在的问题,依法处理行政程序违法行为,确保《规定》得到有效地贯彻实施。  [2011-12-23 15:19:04 ]
  • 宋忠逵  明年已被省政府确定为“行政程序年”, 我们将以开展“行政程序年”活动为总抓手,把贯彻实施《规定》与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努力推动全市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水平,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2011-12-23 15:19:54 ]
  • 主持人  宋主任,现在有网友提出了几个问题,你能给予简单答复一下么?  [2011-12-23 15:22:47 ]
  • 宋忠逵  好的,很高兴能通过这个平台与大家交流,我将尽力解答网友的问题。  [2011-12-23 15:24:59 ]
  • 网友 网友  法制办领导: 在居民区开公司是不是法律许可,如果不允许怎么制止?谢谢!!!  [2011-12-23 15:25:20 ]
  • 宋忠逵  这位网友提的问题属于民事权益纠纷,不属行政争议,但你既然提了,我在这里解答一下吧。租房人在将房子改变为公司之前应当征得邻居的同意。未经同意的,邻居可以找房子的主人要求改回居住用房性质,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反映到物业公司或是居委会请求调解,以上途径解决不了的,可以到法院起诉房主。  [2011-12-23 15:27:04 ]
  • 宋忠逵  法律依据是:《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2011-12-23 15:27:37 ]
  • 网友 网友  别人用我的名字贷款、签的我的名字、现在我已进了黑名单、我该怎么办  [2011-12-23 15:28:37 ]
  • 宋忠逵  如果用你的名字贷款是经你同意的,那么这个结果就应由你来承担。如果是贷款人伪造的你的身份证件,冒用的你的名字,你本人确实不知情,那你可以向司法机关报案,举报贷款人诈骗,可以凭法院的最终判决文书,去银行申请办理消除不良记录。  [2011-12-23 15:32:47 ]
  • 网友 网友  前段时间我因为和别人发生争吵抓扯被县公安局拘留五天,我对此不服,该怎么办?  [2011-12-23 15:29:11 ]
  • 宋忠逵  你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该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此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被处罚人对行政拘留不服的,可以提出行政复议。  [2011-12-23 15:3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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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提 问 
  • 【网友 天天】:我于2008年2月在工作时间内受伤。事故发生后,厂里不承认是工伤,我去劳动局反映。6月,劳动局作出认定,不能按工伤处理。决定书是7月收到的,现在还能申请行政复议吗?(2011-12-23 15:48:03 )
  • 【网友 网友】:我向那个部门提起行政复议?(2011-12-23 15:3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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