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暂无 主题分类: 教育
成文日期: 2019-01-17 发布日期: 2019-01-17
发布机关: 济宁市教育局 统一编号:
标  题: 济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实施基础教育“十大行动计划”的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济教字〔2019〕6号 有 效 性: 0
发布机关: 济宁市教育局
主题分类: 教育
成文日期: 2019-01-17
发布日期: 2019-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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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济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实施基础教育“十大行动计划”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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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实施基础教育“十大行动计划”的意见》的通知

济教字〔2019〕6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市直各中小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印发<山东省教育厅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实施基础教育“十大行动计划”的意见>的通知》(鲁教基发〔2018〕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基础教育领域实施“十大行动计划”。现将《关于实施基础教育“十大行动计划”的意见》印发,请各县市区、各学校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济宁市教育局

2019年1月17日


关于实施基础教育“十大行动计划”的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开创我市教育现代化新局面,决定实施基础教育“十大行动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实际,遵循教育规律,坚持改革创新,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基础教育强市,办好人民满意的基础教育。

二、总体目标

坚持市级统筹、分步实施的原则,紧紧围绕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的工作目标,实施“十大行动计划”。到2022年,基础教育短板逐步补齐,评价机制不断完善,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升,教育生态持续优化,学校、家庭、社会合力推进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基本建立。到2035年,教育治理能力显著增强,治理体系科学完善,素质教育高度发展,基础教育现代化基本实现。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教育理念大讨论。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在教育部门、学校、教师、家长四个层面,广泛开展教育理念大讨论。通过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教育工作重要论述,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开展集中调研、集中讨论、集中反思、集中查摆、集中改进活动,统一思想、发现问题、正本清源、回归初心,在全社会围绕“好教育”“好学校”“好老师”“好学生”凝神聚力,引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树立科学的教育政绩观,形成发展素质教育的浓厚氛围,致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加快基础教育现代化建设。围绕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提高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水平,全面深化教育改革。推进基础教育课程和教育内容现代化,推进实施STEAM课程,深化技术教育,普及编程教育,实施创客教育,推行项目学习、跨学科主题学习;以基础教育信息化支撑引领教育现代化,积极推进“互联网+教育”,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建立基础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出台《济宁市中小学智慧校园(学校)建设标准》,推动教育信息化从1.0时代进入到2.0时代;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坚持依法治教,健全现代教育治理机制;推进现代化学校制度建设,深化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深化办学自主权改革,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推进教育“一次办好”改革,优化简化入学、转学程序和材料,推进共享政务数据信息,全面推进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设立“一链办理”;扩大对外开放和交流力度,提高基础教育国际化水平。

(三)改进教育评价指挥棒。围绕破除阻碍教育科学发展的顽瘴痼疾,全面加快教育评价制度改革。把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评价各县(市、区)教育工作的根本标准,开展对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组织群众满意度调查,监督指导县(市、区)政府树立正确的教育政绩观;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价的根本标准,制定出台中小学校评价指导意见,在高中学校推行增值评价,建立科学的学校办学评价机制;把立德树人作为评价教师工作的根本标准,全面建立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一岗双责”评价机制;把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作为评价学生的根本标准,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完善中小学日常考试评价,在小学推行无分数评价、初中推行等级评价;把完善考试招生制度作为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的突破口、着力点,全面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抓好中考、高中学考和高考政策落地实施。

(四)加强劳动实践教育。围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加强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教育。落实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指导意见,增加劳动教育课时,推动劳动教育纳入学校办学水平评价指标、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挖掘社会资源,利用农场、工厂等校外资源,建设一批中小学校外劳动教育基地,完善校外社会实践版图,为中小学生参与劳动实践活动创造条件;完善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评价平台,提升“行走齐鲁”智能管理服务水平。实施中小学生系列劳动教育,开展家庭劳动教育,指导中小学生参与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和家庭劳动;开展学校劳动教育,组织学生参与学校种植和校园卫生保洁、绿化、美化等劳动;开展社会劳动教育,指导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组织学生开展学工学农、行业职业体验;开展劳动技术教育,组织学生学习了解先进生产技术;开展研学旅行教育,让中小学生“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做到知行合一。

(五)打造济宁特色文化教育高地。立足我市丰厚的传统文化资源优势,围绕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传统文化教育工程”,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全面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强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地方必修课程建设,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以传统节日为载体,全面加强传统文化主题教育;实施“红色基因传承工程”,全面加强红色教育和革命传统文化教育。加强传统文化、红色文化教育基地建设,推进传统文化、红色文化体验教育;创建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示范县、示范校,培育一批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学科领军人才和名师,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传统文化教育品牌和优秀案例。

(六)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围绕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内外兼管、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全面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减轻学生过重的上课负担,严禁节假日、双休日、晚自习统一上课或补课;提高作业质量,制定出台中小学生作业管理规范,落实作业分层布置制度和总量控制制度,严禁“布置不批改”或让家长监督、检查、批阅学生作业;提高校外教育质量,制定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意见,强化日常监管,引导规范办学,指导家长科学实施学生校外教育;持续推进中小学在职公办教师有偿补课治理行动,严厉查处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加强学校课后服务,制定出台课后服务教师绩效工资政策和学校代收费、服务性收费标准,建立可操作、可持续的课后服务工作机制。

(七)实施基础教育攻坚行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着力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着力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实施学前教育第三期三年行动计划,大力推进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和教师编制核定、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排查整改、无证幼儿园规范治理、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落实、幼儿园分类收费政策落实、幼儿园小学化治理等工作。持续实施解决大班额问题工程,加快推进中小学校建设和师资足额均衡配置,确保2020年基本消除大班额问题。落实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规划建设意见落地,公开中小学校各年级最大班额,建立大班额问题防控长效工作机制;保障特殊群体平等受教育权利,健全完善残疾儿童、家庭贫困儿童、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提升教育关爱服务水平。

(八)实施乡村教育振兴计划。围绕保障教育公平,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教育现代化。依据县(市、区)乡村振兴战略,完善优化学校布局规划;全面提升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加强设施配备,推进校园绿化、亮化、美化、文化建设;全面提高乡村学校教师队伍素质,健全乡村教师配备、待遇保障、专业发展、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机制,补齐乡村学校短缺学科教师,推行乡村学校教师服务期制度,公费师范生培养优先满足乡村学校需要;深化乡村学校课程教学改革,指导乡村学校开发建设田园课程,推进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的校本化、田园化、生态化;全面建立“以城带乡、城乡一体”乡村教育发展机制,完善乡镇义务教育学区制建设,推进城乡学校一体化办学、协同式发展、综合性考评;提升乡村学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适应乡村学校的办学实际,加大对乡村学校的投入力度。

(九)推进高中教育多样特色内涵发展。围绕健全德智体美劳育人体系,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加快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改革。推进特色高中建设,促进普通高中特色发展;推进综合高中建设,探索普职融通途径,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推进高等学校与普通高中联合育人,支持高中与普通本科高校,与高职高专院校、企业开展联合育人。

(十)提升家校共育水平。围绕形成教育合力,让全社会担负起促进中小学生成长成才的责任,全面加强家校共育。全面深化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推进社区家长委员会建设,为保障家校共育和校外教育提供有效机制;全面提高家庭教育水平,深入推进家长学校、家长课程建设,构建全市家长学校远程学习平台;加强乡村学校家庭教育,实施“乡村学校家校共育万名种子教师培育工程”,提升乡村学校家校共育整体水平;优化家庭教育环境,开展晒“家风家训”活动和“书香家庭”“健康家庭”“绿色家庭”创建工作;推行全员家访制度,丰富家校联系内容,拓宽家校联系渠道。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深刻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系统的首要任务,将落实“十大行动计划”作为重要抓手,列入议事日程,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根据全市“十大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制定贯彻落实具体方案,形成问题清单、政策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节点,做好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各项计划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加强条件保障。要根据“十大行动计划”推进要求,对本地各项工作和政策制度进行梳理分析,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进行集中攻坚,特别是在财政投入、教师配备、校舍建设、设施配置上做好保障,努力打造特色鲜明的基础教育品牌。

(三)加强督导考核。各县(市、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基础教育“十大行动计划”重点工作实施情况,纳入对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创建、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内容。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广大中小学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做好“十大行动计划”推进宣传工作。要发挥典型引领作用,通过在《济宁日报》、济宁电视台教育频道、济宁教育网、济宁微教育等方式,对各地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宣传推广,推动互相学习借鉴,营造良好行动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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