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28593615886A/2022-05043 主题分类: 水利
成文日期: 2022-03-03 发布日期: 2022-03-03
发布机关: 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统一编号:
标  题: 金乡县人民政府关于济宁市南四湖滨湖区农村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金乡县)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文字号: 金政字〔2022〕5号 有 效 性: 0
发布机关: 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水利
成文日期: 2022-03-03
发布日期: 2022-03-03
发布机关: 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统一编号:
标  题: 金乡县人民政府关于济宁市南四湖滨湖区农村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金乡县)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文字号: 金政字〔2022〕5号
有 效 性: 0


金乡县人民政府

关于济宁市南四湖滨湖区农村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金乡县)实施方案的

批    复

金政字〔2022〕5号


县水务局:

你单位《关于金乡县济宁市南四湖滨湖区农村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金乡县)实施方案的请示》(金水字〔2022〕37号)收悉。经召集县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等部门进行集中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授权金乡县金源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以下简称金源公司)作为济宁市南四湖滨湖区农村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金乡县)实施、运营主体。适时注入部分商业楼、工业用地、商业用地等政府优质资产支持企业发展;同时对其所属市政设施维护、教育产业发展等公益性企业加大政府补贴力度,支持金源公司作为市场化主体持续运营。

二、原则同意将县域内县属河道两岸轮值用地经营权和县域内县道两侧国有用地经营权划归金源公司,增加金源公司自身资产规模和收益现金流。

三、项目各项审批手续按照进度逐步推进,涉及规划、用地、环评等,相关主管部门要配合落实,依法合规取得相关审批手续 。

四、县水务局要于2024年前完善供水、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和收费标准。为确保项目收益平衡,原则同意金源公司向部分企业、合作社直供中水并收取合理费用,坚持“谁建设、谁运营、谁收费”原则,健全收费调价机制,推进行业市场化。

五、为支持水资源再生利用,由县水务局牵头,2024年前尽快推出中水使用相关配套制度,鼓励用水量大企业优先使用中水,缓解供水紧张局面。同时根据国家水资源开采使用相关规定,加大对违规使用地下水源的执法检查,整治不合规用水行为,保证地下水资源合理利用。

六、为支持金源公司做大做强,未来三年计划由县统筹每年向金源公司货币增资不低于1.0亿元。

七、担保资源方面,通过扶持重点产业和加快企业复工复产等方式支持担保人金乡县城建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续发展。原则同意金源公司通过自持房地产抵押、项目收益权质押等方式增加项目担保资源。


金乡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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