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暂无 主题分类: 政府组成部门
成文日期: 2021-06-02 发布日期: 2021-06-02
发布机关: 济宁市应急管理局 统一编号:
标  题: 济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济宁市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济应急字〔2021〕59号 有 效 性: 0
发布机关: 济宁市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政府组成部门
成文日期: 2021-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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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关: 济宁市应急管理局
统一编号:
标  题: 济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济宁市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济应急字〔2021〕59号
有 效 性: 0

济宁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济宁市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济应急字〔2021〕59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中心):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济政办字〔2020〕66号)和省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山东省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方案》(鲁震领办发〔2021〕2号)安排部署,市局组织编制了《济宁市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济宁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宁市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方案


按照国家和省、市安排部署,依据《山东省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方案》(鲁震领办发〔2021〕2号)《济宁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济灾险普办发〔202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济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组织开展地震灾害风险普查,摸清全市地震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区域防震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各地区地震灾害风险水平,为地方各级政府有效开展地震灾害防治、切实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的地震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二)主要任务。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要素全面调查,查明区域防震抗灾能力,建立地震灾害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评估,根据应用需要编制地震灾害系列风险图,修订地震灾害区划,编制地震灾害风险区划与防治区划。

1.全面掌握风险要素信息。全面收集获取地震孕灾环境及其稳定性、致灾因子及其危险性等方面的信息。充分利用已开展的各类普查、相关行业领域调查评估成果,根据地震灾害实际情况,做好相关信息和数据的补充、更新和新增调查。

2.实施重点隐患评估。针对我市地震灾害频度低,承灾体设防不达标,区域防震减灾救灾能力存在严重短板等重点隐患,开展重点隐患排查,特别是针对地震灾害易发多发区的建筑物、重大基础设施、重大工程、重要自然资源等进行分析评估。

3.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评估与制图。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评估,编制地震灾害风险图,制定地震灾害风险区划图。综合考虑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地震灾害风险形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减灾防治措施等因素,编制地震灾害防治区划图,提出地震灾害防治对策。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组织,分级负责。市应急局在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负责统筹全市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各县(市、区)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是本地区地震灾害风险普查的责任主体,在本级政府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地区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完成本辖区普查任务,高标准提交普查成果。

(二)全面系统,共享成果。合理划分普查对象,科学组织实施,充分利用现有数据信息资源,在普查中充分应用各部门的工作成果,地震灾害风险普查中形成的成果与各有关部门共享。

(三)因地制宜,统筹实施。根据本地区地震构造环境、历史地震情况,制定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实施方案、阶段性目标和工作进度。在省、市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各县(市、区)负责组织实施分地域的一般技术工作和现场调查类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地震活动断层与地震安全性评价基础数据库建设

1.工作内容。协助省级部门收集辖区内已完成的活动断层探测、活动断层填图以及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地震小区划、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获得的断层活动性、地质考察、地震钻探、物探等数据资料,配合省级部门建设全省地震活动断层与地震安全性评价基础数据库。

2.预期成果。山东省地震活动断层与地震安全性评价基础数据库及技术报告

(二)地震构造图编制

1.工作内容。系统收集、整理和分析自然资源、煤田、石油等行业已有的地质、地球物理、地壳形变等方面的资料成果,编制地质图、新构造图等,分析深部构造背景,结合历史地震与构造应力场资料,分析地震孕震环境。对资料少的基岩出露区,补充开展野外地质调查;对隐伏地区的重要区域断裂,补充开展物探,查明地震构造活动性质。依据《地震构造图编制》技术规范,以县(市、区)为基本单元,编制1:250 000地震构造图及说明书,建设数据库,说明书包括区域构造背景、新构造活动特征、活动构造特征、深部构造特征、发震构造评价等内容。

2.预期成果。市、县1:250 000地震构造图、说明书、数据库及技术报告

(三)场地地震工程地质条件调查

1.工作内容。依据《场地地震工程地质条件调查》技术规范,在地震安全性评价资料缺乏的地区,收集整理工程地质勘察钻孔资料与数据。收集的勘察钻孔资料应具有钻孔描述、综合柱状图、标准贯入原位测试、剪切波速原位测试等,优先收集有典型岩土介质力学性质试验室测试结果的钻孔。同时,在地震工程地质条件空白地区,补充开展标准钻孔钻探测试工作,获取不同场地岩土层结构、物理性状、地震动信息。

2.预期成果

(1)每个县(市、区)收集不低于10个(尽量涵盖各个乡镇)工程地质勘察钻孔资料及技术报告

(2)每个县(市、区)至少补充开展1个场地地震工程地质条件钻孔钻探测试数据、技术报告

(四)地震危险性图编制

1.工作内容。根据《地震危险性图编制规范》,基于地质构造、地震活动资料,复核确定地震活动概率模型,根据场地地震工程地质条件钻孔探测成果与勘察资料收集成果,开展标准钻孔土层反应建模分析计算,建立地表地震动参数影响模型,计算多参数、多概率、宽频带的概率地震危险性,编制5个参数(加速度峰值、0.2s、1.0s、2.0s、6.0s)、4个概率地震危险性图,为辖区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其他灾种风险评估提供危险性输入。

2.预期成果。市、县1:100 000不同概率多参数地震危险性图及技术报告

(五)地震灾害重点隐患评估

1.工作内容。对受地震破坏后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严重影响社会运行的各类房屋建筑和重要设施,协调本级普查办提供承灾体调查数据,包括人员密集型场所房屋建筑(居民住宅、大中小学校舍、医疗卫生设施、社会服务保障设施、商业中心)、社会服务设施建筑(办公、文化体育建筑)和市政设施(市政重要桥梁、市政供水厂站),抽取关键数据。协助省级部门建立全省地震灾害重点隐患数据库,评估确定不同承灾体的地震灾害隐患等级,建立地震灾害重点隐患数据清单,编制地震灾害重点隐患分布图。

2.预期成果。市、县地震灾害重点隐患评估所需数据库

(六)地震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

按照国家和省的安排部署,地震灾害风险评估、风险区划与防治区划工作主要由省级以上部门开展,市、县负责提供基础数据,并配合完成相关工作。预期成果主要为全省1:250 000风险评估与区划图、风险评估及风险区划工作报告、综合防治区划工作报告等。

四、实施分工

(一)市级工作任务。编制全市地震灾害风险普查方案;组织开展普查宣传和技术培训;指导各县(市、区)开展普查数据清查和调查工作;协助省级部门开展全省地震灾害风险评估、风险区划和防治区划编制工作;负责县级普查数据成果审核汇集,形成全市地震灾害风险普查成果。

(二)各县(市、区)工作任务。编制本地区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实施细则,落实具体普查任务,组织开展普查宣传和技术培训工作,负责本辖区地震灾害风险普查数据成果汇集报送。主要包括辖区1:250 000地震构造图、说明书、数据库及技术报告,辖区收集的工程地质勘察钻孔资料及技术报告,辖区场地地震工程地质条件钻孔钻探测试数据及技术报告,辖区1:100 000不同概率多参数地震危险性图及技术报告,辖区地震灾害重点隐患评估所需数据库。

五、进度计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1年6月底前)。市、县组织编制本地区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方案。各县(市、区)整理利用已有成果、基础数据与图件资料。开展与地震灾害风险普查相关的数据资料清理与整理,并作为普查的重要内容,按照统一标准规范接入全国普查信息系统。

(二)全面普查阶段(2021年12月底前)。各县(市、区)通过档案查阅、实地访问、现场调查、推算估算等方法获取普查数据,并通过普查软件进行填报。市级组织对各县(市、区)填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形成全市普查数据成果,并按照统一要求向省级层面提交。

(三)评估与区划阶段(2022年)。协助省级地震部门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评估、风险区划与防治区划工作。开展多层次、多角度成果分析,研究地震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开发应用,建立风险普查与常态化风险调查和隐患调查与评估工作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的工作制度。

六、其他安排

(一)技术保障。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技术规范实施。省级已组建地震灾害风险普查专家技术组,为全省地震灾害风险普查提供技术支撑。各县(市、区)要落实地震灾害风险普查技术专家,做好地震灾害风险普查任务实施的质量管控。

(二)实施形式。各县(市、区)根据地震工作机构、技术人员力量等防震减灾工作实际情况,可以直接承担实施普查工作,也可委托具备技术能力的单位承担。市级负责组织协调,确保质量、进度和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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