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暂无 | 主题分类: | 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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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2-09-29 | 发布日期: | 2022-09-29 |
发布机关: | 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全市水泥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济工信字〔2022〕36号 | 有 效 性: | 0 |
发布机关: | 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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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9-29 |
发布日期: | 2022-09-29 |
发布机关: | 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全市水泥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济工信字〔2022〕36号 |
有 效 性: | 0 |
关于印发《全市水泥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工信字〔2022〕36号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
根据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全省水泥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工信原〔2022〕217号),结合我市实际,市工信局制定了《全市水泥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9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全市水泥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批示和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各类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鲁安发〔2022〕27号)要求,根据《全省水泥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鲁工信原〔2022〕217号),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组织开展水泥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吸取近期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深入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盯紧全省水泥行业生产安全和施工安全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结合全市安全生产驻点监督工作,对水泥生产企业实施全覆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遏制水泥行业生产安全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二、时间安排
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自现在开始,至11月15日结束,为期1个半月,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安排部署(9月30日前)。各县(市、区)分别制定水泥生产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具体方案,组织企业立即开展排查整治。
(二)自查自纠(10月1日至13日)。各县(市、区)组织企业对风险隐患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建立风险隐患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形成工作台账和自查自纠报告。
(三)督导检查(10月14日至31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县市区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市、县(市、区)做好迎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市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总结提升(11月1日至10日)。各县(市、区)根据省、市督导情况进行举一反三,开展专项行动“回头看”,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总结分析,形成专项行动总结报告。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重点内容
本次排查整治范围包括所有水泥生产企业(含熟料企业和粉磨企业,包括停限产企业),结合“八抓20项”、安全生产驻点监督工作要求,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水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JC/T 2301—2015),重点针对以下六个方面进行隐患排查整治。
(一)机构与人员情况。主要包括管理机构与人员、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质及培训情况。
(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主要包括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投入、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等制度落实情况。
(三)安全装置及安全作业情况。主要包括输送给料、起重、包装、装卸、除尘、电气、压力装置及工业管道、厂内机动车辆等规范管理及运行情况。
(四)风险作业情况。主要包括风险作业许可审批制度落实情况,有限空间作业、进入分解炉与预热器作业风险排查和管控情况,煤磨系统、预热器分解炉系统、回转窑和篦式冷却机、烘干破碎机、烘干机、脱硝系统等风险排查和管控情况。突出排查整治水泥磨机内焊接作业、煤粉制备作业、检维修作业、吊装作业、氨水房作业、袋笼作业等重点环节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
(五)承包商和主要供应商的安全管理情况。针对正在实施的新建、改扩建项目和检维修工程,要加强承包商和主要供应商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施工许可证报建情况、安全管理协议签订情况、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危险作业审批情况、作业交底情况、现场监护情况等。
(六)事故预防与处理情况。主要包括危险源辨识、隐患排查与治理、应急预案与演练等情况。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当前水泥行业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把此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大力践行“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和省、市、县联动,周密安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全力推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落地见效,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提高安全发展水平。
(二)强化工作措施。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中,要充分发挥有资质专业机构和安全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或聘请高水平专家进行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诊断,着力解决企业隐患排查整治水平不高、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等问题,持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督促整改,不能保证安全的要立即停止生产、停止施工;对发现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移交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及时曝光一批反面典型案例,对排查整治走形式、责任措施不落实、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等突出问题公开曝光,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要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推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扎实开展。
各县(市、区)要于9月29日前将具体实施方案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总结连同《水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汇总表》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于 杰,电话:2348655,电子邮箱:jxwyclcyk@ji.shandong.cn
附件:水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汇总表
附件:
水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汇总表
【word版】济工信字〔2022〕36号关于印发《全市水泥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PDF版】济工信字〔2022〕36号关于印发《全市水泥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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