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暂无 主题分类: 水利
成文日期: 2022-01-29 发布日期: 2022-01-29
发布机关: 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统一编号:
标  题: 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关于2021年度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济航〔2022〕6号 有 效 性: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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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水利
成文日期: 202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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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关于2021年度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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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关于2021年度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济航〔2022〕6号


各参建单位:

为强化参建单位履职履约,根据《济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济交建管函[2022]1号)和《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鲁交建管函[2022]1号)要求,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对京杭运河济宁至台儿庄段(济宁段)航道“三改二”工程、京杭运河湖西航道(二级坝~苏鲁界)改造工程、白马河航道扩建工程开展了2021年度在建水运工程履约信用评价工作。现将评价情况通知如下:

一、评价依据

(一)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交质监发〔2012〕774 号);

(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交办水〔2014〕187 号);

(三)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交办水函〔2014〕607 号);

(四)《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 号);

(五)《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 号)。

二、评价结果

根据各工地项目单位及人员的工作情况及相关检查记录,2021 年度各参建单位履约情况总体较好,具体评价等级及扣分内容见附表。

三、有关要求

1、进一步加强现场管理,落实整改措施,重视并提高内业资料整理水平,高度重视并彻底整改安全质量隐患。各单位要建立清单台账,明确责任,明确解决时限;

2、各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现场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的管理工作;

3、要重视信用平台建设,及时更新信息。


附件:1.参建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

   2.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汇总表

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2022年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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