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暂无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_保护与治理
成文日期: 2021-11-16 发布日期: 2021-11-16
发布机关: 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统一编号:
标  题: 济宁太白湖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济太管发〔2021〕4号 有 效 性: 1
发布机关: 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_保护与治理
成文日期: 2021-11-16
发布日期: 2021-11-16
发布机关: 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统一编号:
标  题: 济宁太白湖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济太管发〔2021〕4号
有 效 性: 1

宁太白湖新区管委会

关于印发《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济太管发〔2021〕4号


石桥镇人民政府、许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部门,驻区各单位:

现将《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济宁太白湖新区管委

2021年11月16日  

   


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

 

为进一步改善南四湖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南水北调东线调水水质安全,改善南四湖流域水生态环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南四湖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总体布局要求,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突出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精准治污,以南四湖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为核心,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全面深化“治、用、保”治污体系,实现水环境保护与经济协调发展和民生福祉互促共赢,全力保障南水北调东线调水水质安全。

(二)实施年限及范围。

实施年限:2021年-2023年。

实施范围:南四湖流域汇水范围,包含一镇一街。具体包括:许庄街道、石桥镇。

(三)工作目标。2021年,区域内国省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100%;区域内入境、入湖河流水质监测网络实现全覆盖,全天候监测体系初见成效,水质监测、监管能力明显提升;已建成的功能退化湿地得到有效治理修复,水质净化能力提升;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到2023年,区域内国省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稳定保持在100%;消除劣Ⅴ类水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100%(地质原因除外);强化污染防治与环境风险管控,保障南水北调东线水质安全。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环境承载力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环境获得感显著提高。

到2025年,结合“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要求,系统开展水污染防治及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现区域内河湖长治久清,水质稳定达标,全力保障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调水安全。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治理城镇生活污染。

1.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开展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确保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70%以上。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建设,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和改造。重点围绕沿河、沿湖村庄生活污水直排问题,实施山东公用北湖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二期工程和出水配套湿地项目、济宁公用济东水务有限公司提标扩容改造项目、太白湖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农业服务中心)

2. 加强城区雨水管网管理。建立雨水管网巡查、清理制度。全面整治通过雨水篦子非法倾倒泔水现象。全区垃圾渗滤液得到全面规范处理。(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城管执法分局)

(二)全面防治农业农村污染。

1. 严格落实农药化肥减量化措施。大力实施生态化农业建设,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和沿河排灌站管理,杜绝农业种植废水通过排灌站向河道排放。重点实施洸府河水质提升处理工程。(责任单位:区农业服务中心)

2. 全面推进畜牧业规范化整治。巩固禁养区畜禽养殖关闭搬迁成果,强化禁养区畜禽养殖复养情况检查,严防死灰复燃,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治理,厂区实施雨污分流,配套建设粪污水贮存及处理资源化利用设施。2021年底前,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全部规范化配套建设(或委托他人代为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并正常运行,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区农业服务中心、区生态环境分局)

(三)分类防治工矿企业污染。

1. 全面加强工业水污染治理。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规范排污口设置,加强排污口水质监测。加强重点排污企业和企业聚集区、园区排污监管,确保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排放,严格准入机制,积极实施工业企业排污深度治理。(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经发局)

2. 开展高盐水治理工作。废水直排外环境的企业,以硫酸盐、全盐量等影响水环境质量全面达标的污染物为重点开展治理。按照调水水质要求,完成以煤矿外排水为主的重点涉水企业济三煤矿外排水脱盐工艺改造。(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四)深入管控直接入河湖污染。

全面整治入河(湖)排污(水)口。全面完成入河(湖)排污(水)口溯源,建立规范化的排污口档案,实现“一口一档”。加强排污口管控,发现超标及时处置。对氟化物、硫酸盐等主要污染因子占比进行分析,弄清不同河流、不同区域的主要污染因素,研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治理方案。(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五)开展湿地建设及湿地功能提升。

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选择支流汇入干流处等适宜地点,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提升流域环境承载力。加强湿地日常管护。落实湿地管护保障资金。逐步实施功能退化湿地恢复提升,强化水质提升及生态保护功能。重点实施新运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六)全面加强区域内水质水体监测。

在现有监测工作的基础上,围绕境内河流、湖泊,实施经常性监测,重点时段加密监测工作。对我区入境出境河流开展现场核查,选取监测必要点位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对区域内水质进行强化监测。(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三、重点项目

为保障南水北调二期调水水质安全,南四湖流域太白湖新区共提交6个项目,总投资2.81767亿元。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南四湖治理需要及改善环境需求,对项目清单进行动态更新。


 

项目类型

项目数量

合计

资(亿元)

水环境

城市污水收集与处理

管网建设改造

1

1

0.06

工业污染防治

工矿企业高盐废水治理

1

1

1.93652

水生态

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河道生态修复

1

1

0.75115

工程运营

人工湿地运营

3

3

0.07

合计

6

6

2.81767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以上率下,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强化对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的领导,下设办公室和工作专班。细化分解任务目标,明确时限、任务,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到位、部署安排落实到位。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合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政策支持。统筹资金渠道,突出治理重点,加大对南四湖保护整治利用的投入力度,支持重大水利工程、生态环境、信息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积极推广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财政资金采取贴息、奖补等方式,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南四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根据地方事权,做好项目建设配套资金和运转类经费保障,积极推进项目建设。

(三)加强资金投入。区财政分局配合区属相关部门积极向国家、省、市对口部门反映地方环保整改导致地方财政减收增支的实际困难,重点争取国家、省、市在生态保护、去产能等多方面转移支付政策,给予财力补助支持。大力拓展多元化资金融资渠道,保障水污染防治资金投入。

(四)推动科技支撑。加大科技支持力度,加强产学研合作,围绕生态保护修复、农业面源污染控制防治等方面加大先进适用技术及装备研发和示范推广力度。积极对接环境领域前沿重大专项研究与国家实验室等重大科技平台,争取引进实施一批重大环保科研项目,促进南四湖生态环境再提升。

(五)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完善监督执法机制,强化环保、公安、农业、水务、行政执法等单位协作,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水环境违法行为。所有排污企业必须依法达标排放,对超标、超总量的企业予以停限产和经济处罚。

(六)强化依法治湖。认真落实济宁市《济宁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强化河(湖)长制、流域管理机构、区域管理机构的协作。加快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严格执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建立健全南四湖流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法,加大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违法案件的查处和督办力度。

 

附件: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2021-2023年重点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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