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28593615886A/2023-07394 主题分类: 卫生
成文日期: 2023-03-08 发布日期: 2023-03-08
发布机关: 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统一编号:
标  题: 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金乡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成人员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
发文字号: 金政办字〔2023〕3号 有 效 性: 0
发布机关: 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卫生
成文日期: 2023-03-08
发布日期: 2023-03-08
发布机关: 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统一编号:
标  题: 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金乡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成人员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
发文字号: 金政办字〔2023〕3号
有 效 性: 0

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金乡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成人员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

金政办字〔2023〕3号


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部分领导成员工作变动情况,经研究,确定对金乡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娄志伟  副县长

副主任:杨端勇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马洪磊  县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

张  斌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孟新霞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宋海威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赵  辉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李俊涛  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局长

李宪廷  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委  员:高学锋  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主任

李淑慧  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县教育和体育局

党组副书记

曹圣方  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董慧妮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

杨玉森  县公安局副局长

周红梅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县慈善总会办公室主任

陈素侠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县财政绩效评价中心主任

田建民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刘爱雪  县交通运输局二级主任科员

张  宪  县水务局党组成员

周建雷  县商务局党组成员、商务发展促进中心主任

宋景丞  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肖清光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苏山峰  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委员

朱艳荣  县总工会副主席

李  倩  团县委副书记

马  诺  县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王东亮  县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中心主任

张  丹  县机关事务中心副主任

张清正  县疾控中心主任

孟  培  县大数据中心主任

周静静  马庙镇副镇长

张慧中  羊山镇副镇长

于海华  胡集镇副镇长

刘  帆  卜集镇副镇长

许淑敏  高河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

金  鹏  化雨镇副镇长

王  婵  司马镇人大副主席

王文亚  鸡黍镇副镇长

李述然  王丕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周宏辉  金乡街道办事处主任科员

李成祥  鱼山街道为民服务中心主任

窦  蕾  霄云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孙  淼  兴隆镇科技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县卫生健康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爱国卫生有关政策、法规,落实爱国卫生标准。牵头制订县爱国卫生有关工作规划和标准;做好县域卫生规划、社区卫生服务规划并贯彻实施;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科学知识,动员全社会参与卫生工作;做好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开展除害防病的技术指导与科学研究,加强对疾控机构病媒生物消杀灭药物的监督管理,保证用药安全、合理、有效;做好医疗卫生单位垃圾、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依法监督管理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职业病防治和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知识宣传和教育,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预防控制疾病中的作用。做好爱国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与水利、农业、住建等部门配合做好全县农村改水、改厕工作。组织本系统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组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爱国卫生工作,宣传健康知识,协助政府动员全民参与爱国卫生活动;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本系统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做好爱国卫生工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组织本系统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按规定程序安排用于爱国卫生事业发展的投资。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和监督城市排水及污水处理工作。指导城区施工工地管理工作。拟订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和规章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安全运行和应急管理,指导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的监督管理。组织本系统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指导城乡环境卫生及环卫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按照城乡规划的要求,编制环境卫生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环境卫生治理,拟订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发展战略和规章并指导实施,加强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和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制定城区市容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目标责任并组织实施;制订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内建设工程规划进行监督检查;城区市容管理方面的批后监管工作;城市户外广告和各类经营性专用亭子的管理工作;城区非机动车停车场的管理工作;拟订机动车清洗行业标准和管理办法并监督检查;承担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城市管理综合协调指导的职责;承担城市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工作。组织本系统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负责对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物及废弃危险化学品等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督促解决重大环境污染问题,防治环境污染,改善和提高环境质量;负责编制和协调实施全县生态环境建设整治计划;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指导全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组织实施对“白色污染”的治理工作,做好资源再生利用的管理和开发。组织本系统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县教育和体育局: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培养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提高学生自我保健能力和健康水平;改善学校教学条件和师生食堂、公寓、公共厕所、垃圾收集运输等卫生设施条件,净化、绿化、美化学校环境;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宣传活动。制定城镇全民健身基本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标准和规划,指导基层体育部门广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健身活动,推动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加强对全民(特别是青少年)的科学锻炼素养教育,开展运动健身知识科普活动,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组织本系统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结合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做好农村人、畜、禽粪便和养殖业的废弃物及其他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与服务;推广有机肥和化肥结合使用,维护生态平衡;组织协调农药质量的检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组织农药登记工作。与卫健等有关部门配合做好寄生虫病、地方病和人畜共患疾病的防治工作。组织本系统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县财政局:根据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为创建卫生城市、城乡灭鼠、公共环境蚊蝇消杀、农村改水改厕、健康教育等专项工作提供财力支持,以保障爱国卫生工作的正常开展。组织本系统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县民政局: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社会组织参与爱国卫生工作政策,做好社会组织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管理工作;指导社会福利性行业的卫生防病、健康教育和“除四害”工作。组织本系统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理配置爱国卫生各类专业人员。组织本系统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做好公共交通运输工具及金乡汽车站的卫生管理,指导金乡汽车站做好场站内废弃物收集处理及环境治理;协助做好发生重大疫情时的管制工作;积极开展创建卫生窗口单位活动。组织本系统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的市场经营资格,规范交易行为,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引导从业主体强化诚信自律,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所需药品的特别审批;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组织本系统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县商务局:在拟订贸易发展规划、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现代流通方式、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等方面,加强有关标准体系建设,体现卫生、环保等方面的要求;配合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各类商品现货市场及商贸服务场所的卫生工作;发生重大疫情、灾情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组织本系统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协调本系统各有关单位抓好环境卫生、劳动保护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健康教育、除害防病、控烟等爱国卫生工作。

县公安局:协助搞好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封锁和重大中毒事故的侦破调查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组织做好交通秩序和车辆停放的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保证爱国卫生工作的正常顺利开展。组织本系统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宣传爱国卫生正面典型,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科普知识宣传,宣传、督促卫生法规实施。组织本系统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县水务局:指导全县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结合水利工程建设,配合卫健部门预防控制涉水性地方病、寄生虫病发生和传播。组织本系统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县委县直机关工委:负责组织发动县直机关单位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指导和协调县直机关单位搞好院内环境卫生治理、绿化、美化、“除四害”工作。组织开展创建县直卫生先进单位工作。

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动员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学生和妇女,积极参与爱国卫生活动,遵守国家法律和卫生法规,增强自身文明素质和保健能力。

县大数据中心:利用信息化、大数据等新手段,做好全县爱国卫生运动相关工作的技术指导。

各镇街、各产业园:负责加强辖区环境与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城市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的硬化、绿化、亮化、美化;建设一支符合城市规模要求的清扫保洁队伍,落实市容环境卫生各项法规和制度,保持市容长期干净整洁;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和各级各部门、单位积极参与创建卫生城市、卫生镇(街)、卫生村(居)、卫生单位和除“四害”活动;深入开展农村改厕工作,带动村容整治,实现村容整洁;广泛开展健康教育,不断提高群众卫生意识和健康水平,为全县城乡爱国卫生起带头和示范作用。

各成员单位要把承担的爱国卫生工作与本职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列入工作计划,统筹安排,有效实施,并把此项工作列为系统内考核的项目之一。

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起草爱国卫生各项工作计划、规划、标准;筹备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协调和检查各成员单位履行好各自的爱国卫生工作职责;负责各项年报统计工作;完成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单位联合内容保障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8000023 鲁公网安备 37080202000100号 鲁ICP备0502122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