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28593615886A/2023-08488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3-08-16 发布日期: 2023-08-16
发布机关: 金乡县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标  题: 金乡县人民政府关于《金乡县羊山镇向阳新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发文字号: 金政字〔2023〕42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布机关: 金乡县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3-08-16
发布日期: 2023-08-16
发布机关: 金乡县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标  题: 金乡县人民政府关于《金乡县羊山镇向阳新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发文字号: 金政字〔2023〕42号
有 效 性: 有效


金乡县人民政府

关于《金乡县羊山镇向阳新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金政字〔2023〕42号


羊山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呈请审批<金乡县羊山镇向阳新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羊政呈〔2023〕9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金乡县羊山镇向阳新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范围为向阳新村村域范围。向阳新村村庄定位为以蒜黄种植、加工为特色的产业振兴示范村。

二、要按经批准的《规划》,严格落实“三区三线”相关内容,依法执行规划范围内的强制性约束指标及管控规则,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

三、要统筹做好配套设施建设,引导产业用地合理布局,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四、要加强规划的宣传与引导,调动村民参与村庄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好规划实施的监管工作,确保规划落到实处。

五、经批准的规划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金乡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政字〔2023〕42号关于《金乡县羊山镇向阳新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pdf

金政字〔2023〕42号关于《金乡县羊山镇向阳新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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