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暂无 | 主题分类: | 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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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3-07-03 | 发布日期: | 2023-07-03 |
发布机关: | 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泗水县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泗政办字〔2023〕15号 | 有 效 性: | 0 |
发布机关: | 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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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教育 |
成文日期: | 2023-07-03 |
发布日期: | 2023-07-03 |
发布机关: | 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泗水县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泗政办字〔2023〕15号 |
有 效 性: | 0 |
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泗水县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泗政办字〔2023〕1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山东省建设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泗水县专项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省建设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
泗水县专项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加快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助力山东省打造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济宁市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23〕1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充分发挥教育在乡村振兴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深化乡村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建强优秀教师队伍,关爱特殊儿童群体,提升教育内涵质量,加快推进教育城乡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努力为山东建设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作出泗水贡献。
到2027年,城乡一体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全面建立,乡村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办学条件全面改善,教师队伍素质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乡村群众教育满意度进一步增强,城市与农村义务教育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之比降至1.05以内,通过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国家认定。到2035年,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乡村教育独具特色,服务引领乡村振兴的功能充分发挥,乡村教育现代化全面实现。
二、主要任务
1. 实施乡村全环境立德树人工程。坚持党对乡村学校的全面领导,落实乡村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推动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深度融合。加强乡村学校党建带团建、队建,推动党团队育人链条相衔接、相贯通。乡村学校“一校一案”制定全环境立德树人实施方案,落实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责任。开展乡村文明校园、绿色校园、书香校园、温馨校园建设活动,强化校园环境育人功能。加强乡村学校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建设,依托文明实践所(站)、妇女儿童家园,普遍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到2025年实现全覆盖。充分利用乡村自然人文资源,组织非遗传承人、能工巧匠、致富能手进校园,开设特色课程,挖掘育人元素,形成育人合力。〔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团县委、县妇联、县发展改革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各镇街配合〕
2. 抬高乡村教育底部。全面增强镇域驻地教育公共服务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十四五”期间争取部分镇(街道)纳入省级试点。深入推进农村学校“双百工程”,积极创建“百强乡镇中学”和“百强乡镇小学”,带动乡村基础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完善农村学校管理机制,结合义务教育学区制度,成立学区党总支,选优配强党总支书记,驻地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是党员的,兼任党总支委员,负责驻地教育教学业务管理工作。逐步推进乡村公办初中、小学、幼儿园按学段整合为三个或多个独立法人机构,实行“一校多区、一园多点”一体化管理模式,提升教育资源管理使用效益。(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
3. 全面提升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实施乡村学校标准化建设系列工程,2027年所有乡镇驻地学校均达到省定II类以上办学条件标准。全面改善乡镇驻地学校寄宿条件,在有需求的镇驻地规划改扩建一批寄宿制小学。实施乡村幼儿园规范化建设系列工程,补齐乡村幼儿园游戏场地、保教设施、幼儿书籍、玩教具等短板,2027年乡镇中心幼儿园全部达到省级示范幼儿园标准。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保障校车接送和午餐标准配备等服务的基础上,稳妥撤并办学质量低、生源持续萎缩的小规模学校或教学点。(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配合)
4. 加强乡村校(园)长队伍建设。加大乡村优秀校长培育配备力度,严格校长选任条件,遴选一批城区年轻后备校长到乡村担任校长(副校长),到2027年,县域内45周岁以下乡村学校校长(含副校长)原则上达到50%以上。实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城乡定期交流轮岗机制,在一所学校连续任职满2个任期的校长或副校长,原则上应进行城乡学校交流。实施乡村校长市县两级专题培训,组织初中校长全员培训和小学幼儿园骨干校(园)长培训,新任职校长必须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接受岗前任职培训。(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
5. 深化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加强乡村学校教职工编制配备,对偏远山区等生源少、教学点较多地区的中小学,按照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配备教职工编制。提高乡村教师招聘岗位的科学性和针对性,逐步配齐乡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全面实行乡村学区内教师“走教”制度,在考核评价、绩效分配、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走教”教师倾斜。继续实施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为乡村学校培养优质师资。深入实施师范生实习支教计划。深化“县管校聘”改革,探索建立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农村学校服务期制度,实行新任职教师前两个聘期城乡学校捆绑聘用制度,新任职的省属公费师范生可根据实际参照执行,其农村服务年限可分段合并计算。实施义务教育教师学历提升计划,2027年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学历普遍达到本科层次。开展县域教师教育协同创新试点,将优质培训资源引入乡村学校,形成基于校本、立足岗位的教师专业发展新模式。深入实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每年遴选60名县级青年骨干教师予以重点培养。(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
6. 持续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按规定落实工作补贴政策。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周转宿舍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持续推进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满足乡村教师居住和生活需要。落实乡村教师年度健康体检制度,由县级财政单列资金予以保障。妥善解决乡村教师子女教育问题,在入园入学方面提供便利条件。在最美教师、特级教师等各级各类宣传选树、资质评定中向乡村教师予以倾斜。落实乡村教师“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加大职称评聘向乡村教师倾斜力度,提高教学实绩权重。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依照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给予物质奖励和社会救助。(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镇街配合)
7. 构建城乡教育发展共同体。实施强校扩优行动,以集团化、联盟化等方式,推动城区优质学校与乡村学校结对共建、捆绑评价,2025年实现结对全覆盖。完善城乡一体化教研工作制度,建立县镇校三级教研共同体,落实城乡一体化教研管理体系,提高乡村学校教研水平。全面落实县教研员帮扶乡村学校制度。每学期选派名师送课下乡不少于50节次,指导乡村教师更新教学理念,提高教学水平。对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我县建立实习实训、教科研基地,选派专业人员支教送教,支持乡村学校提升办学水平。(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科技局、各镇街配合)
8. 提升县域高中阶段教育水平。实施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计划,深化高中招生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深化普通高中强科培优计划,支持部分普通高中建设省级学科基地,推进高中特色多样发展,省市特色高中、学科基地至少托管或帮扶1所薄弱县中。积极推进县职业中专特色化专业(群)建设,积极建设“3+2”专业。建设集中职教育、技术推广、劳动力转移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为一体的职业学校,更好服务乡村振兴。(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
9. 打造乡村学校办学特色。指导乡村学校开发田园课程、田园游戏,开展耕读教育,组建具有本地特色的文化、艺术、体育和实践活动社团,至2027年,每年向省、市推选一批乡村学校特色精品示范课程。每年遴选建设一批乡村学生研学基地,支持每所学校建设一处劳动实践场所,将学习从课堂延伸到大自然。实施“乡村学生进城拓展视野计划”,组织乡村学校学生进城开展研学旅行等校外实践体验活动。发挥乡村学校小班化优势,开展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打造乡村教学改革项目,支持乡村教育改革创新。(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文明办、团县委、县妇联、县文化和旅游局、各镇街配合)
10. 提升乡村教育信息化水平。实施乡村数字校园建设攻坚行动,在资源配置等方面予以倾斜,推动乡村学校网络提速扩容,支持乡镇驻地学校录播室建设,2025年全部实现“千兆进校、百兆进班”、镇驻地学校录播室全覆盖。推进乡村学校“互联网+”教与学模式改革,加强以同步课堂应用模式为基础,促进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等模式在乡村学校普遍推广应用。逐步建成覆盖全学科、全章节的优秀课程共享资源库,面向乡村教师免费开放。(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财政局、各镇街配合)
11. 加强乡村特殊儿童关爱。保障乡村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益,依托设在镇(街道)的小学和初中实现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活动,实施“希望小屋”公益项目,促进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全面成长发展。坚持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就学动态监测机制,“一人一案”跟进即时劝返措施,保持失学辍学问题“常态清零”。建立乡村学困生成长档案,健全个性化帮扶机制,保障学生完成学业。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资助政策,继续加强资助宣传,确保应知尽知。持续推进学生资助工作标准化建设,开展大数据核查,利用好各部门推送的特殊困难群体数据,做好摸底工作,对特殊困难学生实行直接认定、直接资助,减免不必要的证明材料,实现精准认定、助学便民,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精准发放和乡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团县委、县残联、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各镇街配合)
三、工作保障
12. 加强组织领导。将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建设作为打造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建立县级工作推进机制,编制确定重点项目清单,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统筹协调,县教育体育局牵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落实具体推进措施。将推进乡村教育振兴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制定专项工作方案,不断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力度,务求工作实效。(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改革局、各镇街配合)
13. 坚持试点先行。坚持全域推进、试点先行,分领域、分专项遴选一批镇(街道),开展建设试点。试点优先向乡村振兴省市级示范镇街倾斜。鼓励各镇(街道)结合实际开展探索,打造试点,积累工作经验。(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配合)
14. 强化专业支撑。依托县教育体育局教学研究中心建立乡村教育发展研究平台,开展乡村教育重点问题研究,通过教学常规视导活动等,对乡村中小学和幼儿园质量发展、队伍建设、课程教研进行诊断、评价、指导。(县教育体育局牵头)
15. 强化督导评价。将乡村教育振兴纳入镇(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评价,作为对镇(街道)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以县为单位制定乡村学校单独评价体系,树立科学的评价导向。(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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