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暂无 主题分类: 司法
成文日期: 2023-12-21 发布日期: 2023-12-21
发布机关: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标  题: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济任政发〔2023〕8号 有 效 性: 0
发布机关: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司法
成文日期: 2023-12-21
发布日期: 2023-12-21
发布机关: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标  题: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济任政发〔2023〕8号
有 效 性: 0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济任政发〔2023〕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运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2023年3月31日,区政府公布了《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济宁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对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将区农业农村局承办的《济宁市任城区加快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实施方案》、区自然资源局承办的《济宁市任城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规划(2021-2035年)》、区商务局承办的《济宁市任城区社会招商奖励办法》、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承办的《2023年济宁市任城区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实施方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办的《济宁市任城区标准化创新发展行动方案》决策事项调整出目录。

二、将区农业农村局承办的《2023年度省级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工作》修改为《关于济宁市任城区2023年度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创建工作情况汇报》。

三、将区卫生健康局承办的《济宁市任城区村级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方案》《济宁市任城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区财政局承办的《济宁市任城区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区大数据局承办的《济宁市任城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等决策事项纳入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附件: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序号

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公开类别

1

《关于济宁市任城区2023年度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创建工作情况汇报》

区农业农村局

依申请公开

2

《济宁市任城区村级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方案》

区卫生健康局

依申请公开

3

《济宁市任城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

区卫生健康局

主动公开

4

《济宁市任城区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区财政局

主动公开

5

《济宁市任城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区大数据局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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