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2466C/2024-00793 主题分类: 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1-23 发布日期: 2024-01-23
发布机关: 济宁市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标  题: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文字号: 济政字〔2024〕1号 有 效 性: 0
发布机关: 济宁市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1-23
发布日期: 2024-01-23
发布机关: 济宁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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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文字号: 济政字〔202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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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人民政

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济宁市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大力实施“1343”法治提升工程,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率先突破法治政府建设,成功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高站位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等研究法治建设重点工作7次、学法17次,主要领导对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作出具体批示57次。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各协调小组和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29次,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等事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市委党校主题班次10个,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活动380余场次。

(二)“四述法+四评议”述法工作机制不断深化。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省电视台“书记话法治”栏目,推广法治济宁经验做法。截至2023年底,全市已有42个市直部门单位完成专题述法。在《济宁日报》开设“县市区委书记谈法治”专栏,部分县市区创新开展“一把手电视述法”。

(三)法治督察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启动开展第二轮法治巡察,对9个市直部门开展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法治督察。建立分类督察机制,开展专项法治督察6次,解决308项法治重点问题,实现市县乡法治督察全覆盖。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推动完成22项重点改革任务,出台加强市县乡法治建设实施意见,全面提升各级法治建设水平。

二、坚持依法行政,高起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聚焦稳步科学立法。科学制定2023年立法计划,完成立法项目8件,包括地方性法规3件、市政府规章2件、调研类项目3件。在全国率先出台《大运河岸线保护管理条例》,法治护航大运河绿色发展。

(二)聚焦依法依规决策。发布《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指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引》,2部指引被省司法厅发文推广。深化合法性审核信息系统应用,系统共流转文件3158件,有关做法被司法部官网刊发。济宁市在首届全国“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化与高质量建设”研讨会作典型发言。

(三)聚焦健全执法监督体系。扎实做好全国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合作机制试点、全省电子证照试点等工作任务,启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优化执法监督“三平台”功能,累计网上办案120933件、汇集监管数据236万条、开展电子案卷评查220份、培训执法人员7.8万人次,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顺利承办全国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业务工作培训班,执法监督做法得到司法部充分肯定。

(四)聚焦提升复议应诉水平。开发济宁“云复议”程序,编印《行政复议标准体系》,全市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288件,同比增长142%,首次超过行政诉讼数量;纠错率10.43%,调解和解率21.89%,复议后诉讼率同比降低5.49%,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不断彰显。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

三、坚持护航中心,高质量打造法治营商环境

(一)全面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推行审批事项“清单管理”,清单涵盖政务服务事项993项,涉及市县乡三级,其中行政许可425项,行政备案等“6+1”类政务服务事项568项,市级实施事项684项,县级实施事项774项,乡镇实施事项23项。

(二)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搭建“爱山东·济e办”政务服务平台体系,完成市县乡村四级网上服务站点全覆盖,993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部上网运行,网上可办率接近100%。加强电子证照系统建设,实现107类高频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领域全面应用。

(三)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济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发布优化营商环境“四张清单”,全市共办理“不罚轻罚”案件23293件,不予实施强制措施案件52件,受益企业20182家。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发布《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涉及22个执法领域、345项,法治护企、惠企、暖企成效不断显现。

四、坚持法治为民,高质效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一)擦亮“和为贵”人民调解品牌。全市建立“和为贵”人民调解室4750个,现有专兼职调解员18607名。全年共调处矛盾纠纷6.72万件,调解成功率98%以上。2个调委会荣获全国模范调解委员会称号、5名人民调解员荣获全国模范调解员称号。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全市共有司法协理员490人,司法所所均工作人员5人以上,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二)丰富普法宣传形式。深入实施“八五”普法,完成中期评估,强化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实施法治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举办首届法治文化节,开展“法治微电影(动漫)”评选,举办惠民演出439场次。在全国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济宁作为全省唯一地市代表作典型发言。

(三)提升法律服务水平。选聘新一批党政法律顾问,深化“党政法顾通”使用,累计处理服务事项333件。倡树一批“满意律师事务所”“满意律师”典型,律师队伍能力作风更加过硬。

(四)增加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出台《济宁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2—2025年)》《济宁市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推动服务智能终端向镇(街道)村(居)延伸。济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被确定为全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全市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同比增长23.27%;12348接听群众来电同比增长12.34%,法律服务供给能力持续增强。

取得成效的同时,还存在着法治文化建设的影响力需要进一步加强,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效能需进一步提升等方面的问题,需要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加大力度,切实加以解决。

2024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将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主线,全力抓好“三化”建设,强势推进法治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提能、营商环境提优、法治宣传提效、法律服务提标、基层基础提档“六项行动”,推动法治济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济宁现代化强市建设贡献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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