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2466C/2024-02080 主题分类: 城市规划
成文日期: 2024-07-10 发布日期: 2024-07-10
发布机关: 济宁市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标  题: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济宁经济开发区疃里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发文字号: 济政字〔2024〕28号 有 效 性: 0
发布机关: 济宁市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城市规划
成文日期: 2024-07-10
发布日期: 2024-07-10
发布机关: 济宁市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标  题: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济宁经济开发区疃里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发文字号: 济政字〔2024〕28号
有 效 性: 0

济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济宁经济开发区疃里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济政字〔2024〕28号


济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区《关于呈请批准〈济宁经济开发区疃里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济开管呈〔2024〕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济宁经济开发区疃里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疃里镇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疃里镇各项规划建设必须服从《规划》安排。《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省、市决策部署,加快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着力将疃里镇建成以先进制造业、港航物流为主导的产业新城。

二、要发挥《规划》综合协调作用,统筹城乡生产、生活、生态布局。要加强与济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上位规划的衔接,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守城镇开发边界,严控新增城镇建设用地,促进城镇空间集约高效发展。构建等级合理、协调有序的镇村体系,强化风貌管控引导,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完善公共服务配置,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均衡性。统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严格落实抗震、防洪排涝等安全防护要求,增强抵御灾害和事故的能力。积极推动疃里镇与济宁市中心城区一体化发展。

三、你区要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推动疃里镇政府认真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实现。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规划,如需调整应按规定程序报批,《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逐级请示报告。


济宁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字版】济政字〔2024〕28号 关于济宁经济开发区疃里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docx

【PDF版】济政字〔2024〕28号 关于济宁经济开发区疃里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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