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2466C/2024-02445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_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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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4-08-22 | 发布日期: | 2024-08-22 |
发布机关: | 济宁市人民政府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济政发〔2019〕15号和济政办发〔2019〕14号文件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济政发〔2024〕13号 | 有 效 性: | 0 |
发布机关: | 济宁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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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_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4-08-22 |
发布日期: | 2024-08-22 |
发布机关: | 济宁市人民政府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济政发〔2019〕15号和济政办发〔2019〕14号文件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济政发〔2024〕13号 |
有 效 性: | 0 |
济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济政发〔2019〕15号和济政办发〔2019〕14号文件的通知
济政发〔2024〕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济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济政发〔2019〕15号)、《济宁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济政办发〔2019〕14号)部分条款已不适应当前我市实际工作需要,且程序及管理政策均已被《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6号)、《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53号)等新规定覆盖,现予以废止。
济宁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字版】济政发〔2024〕13号 关于废止济政发〔2019〕15号和济政办发〔2019〕14号文件的通知.docx
【PDF版】济政发〔2024〕13号 关于废止济政发〔2019〕15号和济政办发〔2019〕14号文件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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