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11MB2792953D/2024-40328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_保护与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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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4-08-05 | 发布日期: | 2024-08-05 |
发布机关: |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任城区沿黄生态廊道保护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济任政发〔2024〕7号 | 有 效 性: | 0 |
发布机关: |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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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_保护与治理 |
成文日期: | 2024-08-05 |
发布日期: | 2024-08-05 |
发布机关: |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任城区沿黄生态廊道保护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济任政发〔2024〕7号 |
有 效 性: | 0 |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济宁市任城区沿黄生态廊道保护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济任政发〔2024〕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运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济宁市任城区沿黄生态廊道保护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宁市任城区沿黄生态廊道保护建设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推进《山东省沿黄生态廊道保护建设规划(2023-2030年)》落实落地,根据《济宁市沿黄生态廊道保护建设实施方案》七大重点工作,结合任城作为联动区任务目标,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打造沿黄绿色生态长廊
(一)打造河滩生态涵养带。严格湿地用途管控,加大湿地巡护监督检查力度,常态化开展动态监测变化图斑的调查核实及其违法问题图斑的查处整改,保护野生动植物栖息环境。组织开展黄河流域自然资源监督执法行动,重点治理乱占乱采、乱砍滥伐、乱捕滥猎等问题,坚决杜绝任何以引黄调蓄名义用黄河水建人工湖、主题公园、楼盘水景等挖湖造景等问题的出现。大力宣传《湿地保护法》及湿地保护知识,提高公众法治意识,形成全社会普遍关心、支持和参与湿地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做好一河(湖)一策编制工作,围绕“两清零一提标”工作,加强对城区污水处理厂监管,将河湖“清四乱”列为常态化工作,严厉打击河湖水事违法行为,对破坏堤防影响防汛安全的行为采取“零容忍”。开展乡土产业名品村示范创建工作,到2025年、2030年分别达到62个、87个。打造特色品牌,建立特色农业科技园、示范片区等,因地制宜发展高效农业、休闲农业、观光农业等绿色产业。(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打造河堤生态景观带。结合我区河流沿线景致和乡土特色,因地制宜对堤顶行道林和两侧林带进行优化升级。在堤坡植草区段,科学有序进行更新补植,确保植草覆盖率不低于90%,草皮铺植区段草皮覆盖率不低于95%。(区自然资源局负责)
(三)打造堤外生态防护带。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下,增加河道堤防其他林地、裸露地植树造林,增加堤防绿地面积,提高绿化率,改善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提升森林生态防护功能。持续巩固提升森林乡镇和森林村居绿化水平,到2025年完成森林抚育6000亩。逐步清退非法和废弃建筑物、构筑物,禁止打井、钻、探、爆破、挖塘、采石、取土等危害堤防安全的活动。(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务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夯实沿黄绿色生态底色
(一)实施南四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以湿地功能调节、水资源供给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为重点,配合市级做好南四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强化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与恢复,抓好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任城段菹草治理任务落实,通过主要入湖河流水环境治理,强化流域水体综合治理,保障南水北调水质安全,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扎实开展南四湖水域岸线环境整治,集中整治环湖岸线“脏乱差”等突出问题,着力打造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美丽景象。(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京杭运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贯彻落实《济宁市大运河岸线保护管理条例》,全力推进落实大运河污染治理、大运河生态流量保障、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风险防控等任务。抓好水生态环境监测评估,落实大运河流域综合治理和水生态、水环境协同监管执法。实施大运河沿岸国土绿化工程,推进大运河防护林带建设,优化滨河生态廊道。加强大运河河道防洪治理,确保骨干河道防洪安全。开展船舶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航道巡查,发现违规船舶严格处罚,严禁使用报废船舶从事水路运输,依法报废达到强制报废年限的运输船舶。(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沿黄绿色生态网络
(一)织密水域绿网。坚持防洪与生态相结合,实施洙水河、新万福河等河流(任城段)综合治理,加快推动河流生态修复,完成河道应急便道建设。加强流域综合治理,提升河岸植被覆盖率,拦截面源污染,修复水生态环境。积极推进新时代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重点打造生态清洁小流域。加强技术指导支持,做好病虫害防治等工作,提升绿化管护水平。(区水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串联交通绿廊。以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两侧沿线绿化为基础,构建道路交通绿网,积极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常态化加强日兰高速高速口、G105等公路绿化养护工作,确保绿化效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
(三)优化城乡绿地。统筹安排绿化用地,扎实推进城镇见缝插绿、沿路补绿、提质优绿、拆违还绿,充分利用城镇街区边角地及其他闲置土地,深挖绿化空间,推进“空转绿”工程,“小游园”“口袋公园”等小微空间塑造,优化城乡绿色空间网络体系。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工作要求,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充分利用农村道路、沟渠、田坎等现有空间,新建和完善农田林网体系,改善农田小气候,提高农业生产力,减少水土流失。推进全区绿地系统及绿道建设,因地制宜对城乡河流、绿地、交通等生态绿道进行补充加密,稳步推进城乡内外自然生态空间有效串联。适度有序开展城镇周边节水绿化,合理确定造林规模和密度。(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环境污染系统治理
(一)全面推进农业污染防治。实施耕地土壤环境治理保护,落实分类管理制度。以标准地膜推广、废弃农用薄膜回收、全生物降解地膜替代等为主要途径,推进农用薄膜科学应用,健全废弃农用薄膜回收利用体系。增施有机肥,改善土壤结构,培肥地力。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提高化肥利用率,促进化肥减量增效。开展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综合防治、绿色防治和专业化防治,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2023-2025年,全面完成我区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掌握土壤质量等基础数据,为土壤缓急治理保护提供基础数据。规范农膜生产、销售和使用,严禁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指导畜禽养殖场配建粪污处理设施,推动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提档升级,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工业污染治理力度。地下水污染防治方面,持续开展重点污染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加强园区地下水污染管控或修复,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差别化管理制度。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面,实施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管控以及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推进移动源污染综合治理和淘汰更新,遏制臭氧浓度增长趋势,推动PM2.5浓度持续下降。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推进分级分类管理,完善健全危险废物监管,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等违法行为。建设用地风险管控方面,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确保对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保持100%。(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务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城乡生活污染治理。持续巩固城市建成区雨污合流管网清零成效,溯源排查,多措并举、查缺补漏、动态跟进。常态化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保持动态清零。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任务,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监管,对黑臭水体进行动态管理。加强雨水井清淤清掏,对明显错接混接、私接乱接点位进行封堵整治。加强城市污泥处置监管,禁止处理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不断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利用资金,加大生活垃圾分类的投入力度,加强各项配套设施的建设。推动农村厕所、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行管护。做好人居环境整治全域、全面提升,建立健全全域物业长效管护机制。(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开展矿区生态治理修复。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实施采煤塌陷地治理重点工程项目,深挖“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现代农业”等产业利用潜能。(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建设生态宜居美丽城乡
紧密结合乡村振兴“百区千村”示范创建行动,推动省市级和美乡村向片区集中。按照规划先行、统筹谋划的原则,坚持梯次推进,发挥好村庄的自然资源、产业基础、民俗文化、建筑风貌等方面的特色优势。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完成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公共基础设施补短板、村容村貌提升等农村治理任务,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的生态宜居环境。强化产业支撑,注重培育乡村特色产业,推动美丽环境向美丽经济拓展。尊重农民意愿,搞好宣传发动,引导农民积极参与项目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增强群众获得感。加快农村基础设施融合发展,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构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农村基础设施网。充分利用非耕地范围内空闲地、废弃地、边角地、拆违地,因地制宜开展增植补绿工程,加强镇村绿化和管护。积极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与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有机结合,加大“进村入户”的终端项目的倾斜与扶持。加大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力度,活化利用乡村古街、古居、古树、古桥等历史文化遗存。稳步有序推动农村改厕工作不断深化,建立市场化农村改厕后续管护体系。(区农业农村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
(一)推进文化传承创新。充分发挥“运河之都”的文化资源优势和文化价值优势,加强文脉保护传承,推进运河文化、太白文化等特色文化研究阐发,鼓励创作体现“任风文润”的优秀文艺作品,举办“诗意任城话李白”篆刻书法作品展、“建筑之美”摄影展、摄影夜校进社区、拍摄李白在任城文艺短视频等活动,让任城故事更加深入人心。(区委宣传部、区文联、区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传承非遗民俗文化。搭建“黄河大集”等民俗文化展示载体,推动黄河流域优秀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建设市级文化“两创”示范点,推进常青路智慧化图书馆建设,加快运河书屋智能化升级,优化“15分钟文化服务圈”。持续推动非遗进社区、进学校。推进非遗工坊建设,加强传统手工艺传承保护。(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文旅融合发展。强化“运河记忆”与太白楼路商圈联动,培育“国潮”新业态。优化精品旅游线路,建设运河文化景观带,实现河道总督署、太白楼、铁塔寺等景区串珠成链、破圈突围。加快数字化体验新场景建设,培育开发一批动漫、沉浸式体验、线上演播等数字文旅项目。(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全力保障黄河长治久安
(一)严格落实保控红线。加强堤防安全保护区管理,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禁止违法利用、占用河道、湖泊水域和岸线。做好全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科学精准开展防治,提升防控能力,加强外来物种摸排力度,禁止在开放水域放流外来物种、杂交种以及其他不符合生态安全要求的物种。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矿渣弃置、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等活动。(区水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全面提升防汛抗灾能力。健全城市防洪排涝体系,加强城区易涝积水区治理,提升城市渗、滞、蓄、排、净、用能力。加强城区河道闸坝、泵站隐患排查,确保闸坝、泵站汛期运行正常。系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高城市公共空间、建筑与小区的雨水积存和蓄滞能力。强化应急救援队伍专业训练,持续开展应急预案演练,不断提升应急救援队员防汛抢险综合能力。(区水务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水安全支撑保障。持续优化配置水资源,统筹地表水、地下水和非常规水源,科学调控用水指标。推行农业灌溉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禁止取用深层地下水用于农业灌溉。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完成取水许可、用水计划下达、自备井封停、取水许可事中事后监管、水资源公报、年报和地下水水位统计工作。量化取用水监测计量管理,加强对各类取水口的监督管理。完善落实水资源论证制度,严格执行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严把水资源论证及取水许可审批。落实计划用水和用水定额管理,鼓励一体化保洁企业在进行环卫保洁和园林养护工作中优先使用再生水。(区水务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省负总责、市县落实”工作机制,发挥区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指导作用,大力发扬“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强化区镇(街道)高效联动,建立健全闭环工作机制,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区直有关部门、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分工责任,统筹推进各重点领域任务,确保各项重点任务一体推进、协同发力。(区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跟踪问效。区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调度通报,重要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黄河流域各类问题整改,建立常态化调度督导机制,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隐患清除到位。(区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及时总结推广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和特色亮点,营造全社会共同抓好黄河流域生态廊带保护建设的浓厚氛围。(区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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