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2466C/2024-02513 主题分类: 农业_畜牧业_渔业
成文日期: 2024-08-20 发布日期: 2024-08-20
发布机关: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统一编号:
标  题: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提升农业绿色发展水平推进农作物秸秆打捆离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济政办字〔2024〕30号 有 效 性: 0
发布机关: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农业_畜牧业_渔业
成文日期: 202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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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提升农业绿色发展水平推进农作物秸秆打捆离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济政办字〔2024〕30号
有 效 性: 0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加快提升农业绿色发展水平推进农作物秸秆打捆离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济政办字〔2024〕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关于加快提升农业绿色发展水平推进农作物秸秆打捆离田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提升农业绿色发展水平推进农作物秸秆打捆离田的实施意见


       济宁是山东省沿黄9市之一,是京津冀“2+26”通道城市,域内南四湖是南水北调的调蓄湖泊,承担着黄河流域、南四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对农业废弃物特别是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收储利用市场化、产业化发展,推动农作物秸秆全量、全域、全程利用,实现农作物秸秆变废为宝,减轻农作物秸秆禁烧压力,有效促进环境改善、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因地制宜、离还并举、市场主导、政策引导的总体思路。通过行政组织推进、政策激励扶持、收储体系建设、利用主体培育、交易平台建设、运行机制创新等多项措施,探索建立农作物秸秆收、储、运、销全环节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综合利用模式,引导规模化小麦、玉米、水稻、大豆、棉花收储主体提升农作物秸秆离田收储能力,构建以市场为主体的农作物秸秆离田综合利用产业化长效机制。

       (一)示范带动,稳步推进。围绕南四湖水质保障,按照“先周边后全市”的原则,从环湖的鱼台县、微山县、任城区和入湖河流较多的金乡县、嘉祥县入手,创新机制、先行试点,以点促面、稳步推进。

       (二)政策引导,市场运作。坚持政府推动、广泛参与、市场化运作,充分发挥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各类主体的参与热情,建立健全农作物秸秆收储运销全产业链条,提高离田效能,推动形成“农用优先、多元利用”的离田利用格局。

       (三)培植主体,长效运行。着力围绕种植主体农作物秸秆离田意愿和农作物秸秆专业化收储、市场化利用能力提升,积极争取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发展农作物秸秆利用主体,发挥区域产业聚集效应,形成良性循环。

       二、目标任务

       根据全市农作物秸秆离田和综合利用现状,分四个阶段稳步推进新增农作物秸秆收储能力。第一阶段:2024年—2026年,40万吨/年;第二阶段:2027年,110万吨/年;第三阶段:2028年—2029年,170万吨/年;第四阶段:2030年,220万吨/年。将农作物秸秆离田和综合利用划分为核心区、中心区和辐射区三个区域。

       (一)农作物秸秆供应核心区。鱼台县作为农作物秸秆离田和综合利用核心区,开展收储体系建设试点,加快提升农作物秸秆打捆离田和收储综合水平。

       (二)农作物秸秆供应中心区。任城区、微山县、金乡县、嘉祥县作为农作物秸秆离田和综合利用中心区,2024年底前出台县级《农作物秸秆打捆离田实施方案》。根据总体农作物秸秆离田需求,以沿湖镇街为重点,积极开展农作物秸秆收储。

       (三)农作物秸秆供应辐射区。兖州区、曲阜市、泗水县、邹城市、汶上县、梁山县、济宁高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太白湖新区作为农作物秸秆离田和综合利用辐射区,2026年底前出台县级《农作物秸秆打捆离田实施方案》。根据总体农作物秸秆需求量,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收储能力提升。

       三、支持政策

       (一)离田作业保障。各县(市、区)要落实农作物秸秆打捆离田资金保障,市财政按照每亩15元、每个县(市、区)不高于200万元的标准给予县财政一次性补贴。要积极引导金融、保险等进入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行业,拓展融资渠道,促进农作物秸秆离田持续稳定发展。(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

       (二)农机具保障。积极落实国家、省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提高收储主体购买打捆机械的积极性,提升收储能力,核心区新增不少于60台(套)、中心区每个县(区)新增不少于50台(套),辐射区每个县(市、区)新增不少于30台(套)。(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

       (三)收储主体培育。按照“政府推动、市场主导、企业运作”的原则,以沿湖镇街为重点,积极协调收储用地,提升配套设施设备,根据实际情况,原则上每个县(市、区)培育不少于10家收储主体,逐步形成以市场需求为主导、多种运行模式并存的农作物秸秆收储运管理体系。(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县乡三级要切实加强对农作物秸秆打捆离田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农作物秸秆打捆离田收储任务分解到县(市、区)、乡镇(街道)。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以沿湖镇街为重点,制定农作物秸秆打捆离田实施方案,细化分工、夯实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职责分工和保障措施。

       (二)强化技术指导。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机作业和农作物秸秆收储规范培训,大力推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为农作物秸秆收储做好技术保障。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县(市、区)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宣传农作物秸秆离田回收产业的重大意义和好典型、好经验,引导群众转变观念、积极参与,为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文字版】济政办字〔2024〕30号 印发关于加快提升农业绿色发展水平推进农作物秸秆打捆离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docx

【PDF版】济政办字〔2024〕30号 印发关于加快提升农业绿色发展水平推进农作物秸秆打捆离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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