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28593615886A/2025-00428 主题分类: 土地
成文日期: 2025-01-24 发布日期: 2025-01-24
发布机关: 金乡县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标  题: 金乡县人民政府关于《金乡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发文字号: 金政字〔2025〕4号 有 效 性: 0
发布机关: 金乡县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土地
成文日期: 2025-01-24
发布日期: 2025-01-24
发布机关: 金乡县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标  题: 金乡县人民政府关于《金乡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发文字号: 金政字〔2025〕4号
有 效 性: 0

金乡县人民政府

关于《金乡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金政字〔2025〕4号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你们《关于报批〈金乡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金综执发〔2024〕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金乡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确定的范围及期限:规划范围与《金乡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保持一致,包括县域和中心城区两个空间层次。县域层次包含金乡县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国土空间,总面积887.67平方千米;中心城区包含金乡街道、鱼山街道、高河街道、王丕街道等现状建成区及规划扩展区域,总面积47.84平方千米。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

三、规划确定的目标:以创建“江北宜居生态水城”为目标,以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为指导,充分发挥金乡特有的水资源优势和历史文化,建设具有金乡特色的“百园县城”,打造公园城市样板。到2035年,江北宜居生态水城成为金乡亮丽名片,全面建成经济生态高效、环境生态优美、社会生态文明,自然生态与人类文明和谐统一的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提升居民生活幸福感。

四、《规划》作为我县城市公园和绿地建设的指导性文件,请你们牵头会同县有关部门、单位对《规划》实施的各个环节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切实加强城市绿地系统建设和管理。《规划》若因城市建设时间需要调整,应严格按规定程序报批。


                                   金乡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Word版】金政字〔2025〕4号关于《金乡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doc

【PDF版】金政字〔2025〕4号关于《金乡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1).pdf

图文解读丨关于《金乡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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