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29004333910Q/2025-02033 | 主题分类: | 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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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5-05-23 | 发布日期: | 2025-05-23 |
发布机关: | 嘉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嘉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祥县医养结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嘉政办发〔2025〕2号 | 有 效 性: | 0 |
发布机关: | 嘉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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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5-05-23 |
发布日期: | 2025-05-23 |
发布机关: | 嘉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嘉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祥县医养结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嘉政办发〔2025〕2号 |
有 效 性: | 0 |
关于印发《嘉祥县医养结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嘉政办发〔2025〕2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嘉祥县医养结合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嘉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祥县医养结合工作方案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一步提升老年人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发展区域特色医养健康事业和养老产业,依托居民长期护理保险政策,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医养结合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围绕增进老年人福祉,遵循“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的宗旨,探索和发展卫生院设立养老院,有效整合健康养老和失能失智医养资源,实行“两院一体”的新发展模式,开展生活、诊治、康复、转诊等一站式服务,解决医养难题,将颐养院打造成老年人颐养天年的乐园、老人活动的中心、精神文明的窗口。
三、工作措施
(一)实施多种医养结合新模式。
一是打造“两院一体”颐养院新模式。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内设养老机构,由卫生健康部门统一向机构编制部门提出主要职责调整请示,增加“养老服务”等相关职能,打造“两院一体”颐养新模式。
二是推广“嵌入服务”医养结合新模式。有效整合医疗和养老资源,在养老机构内部设立医务室或护理站,配备基础医疗设备和医护人员,提供日常诊疗、康复护理、慢病管理等服务,减少老年人外出就医负担。对条件成熟的镇街卫生院推广实施“嵌入服务”医养结合模式,规范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服务。
三是扩大“居家护理”服务模式。镇街卫生院充分发挥基层医疗网底作用,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乡医巡诊等为依托,为居家老人提供上门服务,构建“家门口”的医疗健康服务体系。
(二)分区域、分类管理服务对象。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按照资源均衡分布的原则,进行分区域、分类打造建设。一是打造“两院一体”颐养院3处,南部1处:金屯中心卫生院,主要服务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中部1处:嘉祥县中医院,主要服务社会其他有入住需求的老年人;北部1处:嘉祥县第二人民医院,托管梁宝寺镇敬老院主要服务特困人员。嘉祥县精神病医院、嘉祥县第二人民医院主要收治全县精神病患者。二是推广“嵌入服务”医养结合模式4处,南部1处:满硐镇卫生院;北部3处:老僧堂镇卫生院、孟姑集镇卫生院、马村中心卫生院。三是满足社会需求,提供“居家护理”服务7处,南部2处:嘉祥县第三人民医院、仲山镇卫生院;中部3处:嘉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卧龙山中心卫生院、万张街道卫生院;北部2处:黄垓镇卫生院、大张楼镇卫生院。
(三)明确管理体制和职能。卫生健康部门牵头负责,具体履行卫生健康行政监管职能并组织实施;民政部门履行养老行政监管职能;机构编制部门根据规定进行主要职责调整和变更登记,在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及法人证书宗旨和“业务范围”中增加“养老服务”等职能;行政审批部门做好养老机构备案工作;财政部门落实按政策规定的医疗卫生、养老相关资金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将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和医养健康产业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医疗保障部门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全部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范围,重点保障重度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逐步扩大保障对象范围。
(四)规范入院体检内容。老年人在入住前,由接收单位负责提供入院体检,体检项目应包括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血压、心电图、肝肾功能、胸片、B超等常规项目。
(五)实行老年护理需求评估。按照《关于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和规范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发〔2019〕48号)有关要求,对入住老年人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自老年人正式入住后,其评估结果原则上有效期为6个月。入住的老年人在评估有效期内如身体、能力、精神状态等发生变化或有效期满的,应当及时进行重新评估。
(六)确定入住收费标准。收费项目与标准原则上按照住宿费、生活费、照料护理费等方面确定。在颐养院(卫生院托管敬老院)或农村特困供养机构集中供养的农村特困人员,由县财政按供养标准和生活照料护理标准执行;有需求的失能、半失能社会老年人的收费标准,由各颐养院结合当地消费情况确定,并根据市场的变化可对收费项目与标准给予调整。
(七)加强专业护理人员培训。颐养院负责护理人员的入职、日常培训等工作。严格规范护理员行为准则,指导老人进行饮食起居等健康生活方式,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水平。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卫生健康局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召开会议,着力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难点问题,全面推动工作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优势,大力弘扬敬老、养老传统美德,广泛深入宣传健康养老知识和各级扶持政策,打造具有特色的医养服务品牌,为推进颐养院建设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三)强化责任监督。建立完善科学规范的颐养院建设工作评估体系,对颐养院建设工作实施动态评估,完善奖惩机制。将医养结合工作纳入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加强督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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