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28593615886A/2025-04289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5-12-01 发布日期: 2025-12-01
发布机关: 金乡县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标  题: 金乡县人民政府关于《金乡县霄云镇朱洼村村庄规划(2024-2035年)》的批复
发文字号: 金政字〔2025〕45号 有 效 性: 0
发布机关: 金乡县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5-12-01
发布日期: 2025-12-01
发布机关: 金乡县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标  题: 金乡县人民政府关于《金乡县霄云镇朱洼村村庄规划(2024-2035年)》的批复
发文字号: 金政字〔2025〕45号
有 效 性: 0

金乡县人民政府

关于《金乡县霄云镇朱洼村村庄规划(2024-2035年)》的批复

金政字〔2025〕45号


霄云镇:

《关于呈请审批〈金乡县霄云镇朱洼村村庄规划(2024—2035年)〉的请示》(霄政发〔2025〕2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金乡县霄云镇朱洼村村庄规划(2024—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你镇要以《规划》为引领,认真开展村庄建设管理工作。

二、要严守“三区三线”管控红线,严格遵照《规划》明确的强制性约束指标及管控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坚决维护耕地保护红线。

三、要统筹推进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结合村庄产业发展定位,科学优化产业用地布局,牢固树立节约集约用地意识,通过存量用地盘活、用地结构优化等举措,提升土地综合利用效能。

四、要加大宣传解读力度,通过多种渠道普及《规划》内容,充分激发村民参与村庄规划建设的主体意识;健全规划实施动态监管机制,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确保《规划》各项部署落地生根。

五、经批准的《规划》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或违背规划要求。若因重大政策调整、村庄发展实际需要等情形确需调整的,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报批。



金乡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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