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2466C/2025-03123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_能源 |
|---|---|---|---|
| 成文日期: | 2025-11-01 | 发布日期: | 2025-11-01 |
| 发布机关: | 济宁市人民政府 | 统一编号: | 无 |
| 标 题: |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济宁市任城分区范围内2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 | 济政字〔2025〕73号 | 有 效 性: | 0 |
| 发布机关: | 济宁市人民政府 |
|---|---|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_能源 |
| 成文日期: | 2025-11-01 |
| 发布日期: | 2025-11-01 |
| 发布机关: | 济宁市人民政府 |
| 统一编号: | 无 |
| 标 题: |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济宁市任城分区范围内2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济政字〔2025〕73号 |
| 有 效 性: | 0 |
济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济宁市任城分区范围内2个地块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济宁市任城分区范围内2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济自资规呈〔2025〕44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济宁市任城分区任兴片区琵琶山路东、南杨庄路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济宁市任城分区南苑片区颂园路东、景贤路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控规》涉及任城分区任兴片区琵琶山路东、南杨庄路南地块,南苑片区颂园路东、景贤路北地块,共2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总用地面积约6.99公顷。
二、经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核发规划许可的法定依据。任城区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控规》要求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用地性质、用地控制指标等强制性内容。
三、《控规》批复后,你局要会同任城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做好《控规》备案、社会公布等工作。
济宁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