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jnsyzq/2021-10327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_环境保护 |
|---|---|---|---|
| 成文日期: | 2021-12-31 | 发布日期: | 2021-12-31 |
| 发布机关: | 兖州区人民政府 | 统一编号: | 无 |
| 标 题: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兖州片区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济兖政字〔2021〕32号 | 有 效 性: | 0 |
| 发布机关: | 兖州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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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_环境保护 |
| 成文日期: | 2021-12-31 |
| 发布日期: | 2021-12-31 |
| 发布机关: | 兖州区人民政府 |
| 统一编号: | 无 |
| 标 题: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兖州片区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济兖政字〔2021〕32号 |
| 有 效 性: | 0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济宁市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兖州片区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兖政字〔2021〕32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兖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济宁市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兖州片区创建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宁市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
兖州片区创建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9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创建方案>的通知》(鲁建发〔2020〕2号)精神,按照济宁市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发展战略,围绕区委、区政府“加快建设生态宜居城市”中心任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优化城乡发展布局,提升基础配套,深化产城融合,增强城市功能,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引导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参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健全社会服务链,构建政府、企业、合作社、农户等多方参与,市场化运作发展新模式,带动农村产业发展方式转变。
——坚持利益联结,惠农富农。把带动农民增收作为城乡融合发展建设的基本宗旨,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农业,探索农民与新型经营主体的新型合作模式,建立健全企业、项目与农户间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保障农民获得合理的产业链增值收益,保护和调动农民积极性,引领带动农民就业创业和增收致富。
——坚持突出特色,融合发展。坚持在特色上做文章,以全面构建绿色、健康、安全的产业体系为导向,充分发挥农产品加工业引领带动作用,创新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前延后伸,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产业标准化。
——坚持优化布局,集聚发展。突出园区化布局,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要求,以优势企业为龙头,以试验区为依托,加快布局调整,强化协作配套,优化要素配置,发展产业集群,促进产业优势互补,打造高质高效产业发展高地。
——坚持示范引领,创新发展。突出品牌化引领,积极推动农业生产标准化、规范化,注重理念、技术、模式、业态创新,积极应用互联网、绿色制造等现代技术,切实加大产业融合创新力度,促进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相融合、与农民生产生活相融合,集聚高端要素,打造农业创新链。
(三)预期目标
1.进一步推动城镇化发展速度。2021-2022年,每年实现0.6万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2023-2025年,每年实现0.8万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到2025年,全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5%,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1.7%。
2.完善农村产权保护交易制度。加快山东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兖州区服务中心建设,农交中心对接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8.1万户、41.2万亩)、林权(1682份档案,10万亩)、水权确权信息(496个,16000万方)导入农交中心平台建立数据库,并依托数据库,进行量化考核,各项数据指标逐年提升20个百分点。
3.巩固农民持续增收长效机制。到2022 年,全区注册农民合作社达到940家、家庭农场300家,拥有国家、省市级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60家;土地流转面积31万亩,村均集体经济收入达到60万元以上。到2025 年,全区注册农民合作社达到950家、家庭农场330家,拥有国家、省市级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70家;土地流转面积稳定在31万亩,村均集体经济收入达到65万元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移制度
1.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开落户限制
(1)放开放宽人口落户政策。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居住证制度实现全覆盖;推动户籍制度改革提质增效,按照“自愿、分类、有序”原则推进户政系统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放宽农村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政策。发挥人口管理职能,吸引各类人才到我区安家落户、创业就业,实现“户口迁移零门槛,吸引人才零障碍”的“双零”工作目标;提升服务效能,积极为各类来兖人才办理户籍、身份证业务提供便利;优化服务形式,想方设法拓宽人才及外来经商务工人员落户渠道,全面放宽人才落户城镇、人才入乡的户口迁移政策。(牵头部门:区公安分局)
(2)优化实施落户管理程序。立足“一次办好”,持续推进落户流程再造,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优化窗口服务,准确受理办结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子女户籍办理所需材料,进一步提高提升办事效能。依托公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电子档案监督审批系统,最大限度压缩办理时限,提升工作效率,高效便捷的为群众办理落户业务。对手续完备的申请,属济宁市内迁移的要当场予以办结,向群众发放居民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省内市外户籍人员申请迁入落户的,1个工作日内在济宁市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内备案电子准迁信息,并联系督促对方派出所及时办理户口迁出;省外户籍人员申请迁入落户的,1个工作日内向群众发放纸质《准予迁入证明》,确保人才服务绿色通道畅通,全力服务各项落户工作。(牵头部门:区公安分局)
2.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1)建立转户农民就业创业援助制度。加强农民工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统筹各类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源,整合培训项目和培训资金,提高农业转移劳动力培训绩效。充分发挥企业在农业转移人口职业培训中的主体作用,落实定额培训补贴等扶持政策,调动企业培训积极性。到2022年,全区农民工接受基本职业技能培训覆盖率达到98%以上。组织开展创业培训,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展示、开业指导、后续支持等创业服务,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税费减免等优惠扶持政策。建立城乡人力资源信息库和企业用工信息库,实现全区城乡就业供求信息联网。畅通政府与农民工群体的交流渠道,帮助农民工解决实际困难。(牵头部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2)制定“1+N”人才入乡创业政策体系。研究出台鼓励城市人才入乡创业政策文件,区委组织部、人社局等部门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落实顶尖人才引领、高端人才引进、青年人才聚集、技能人才培养、平台载体支撑、企业人才壮大、引才主体活力激发、人才服务体系优化等工作,形成“1+N”的配套政策体系,建立完善的城市人才入乡激励约束机制,为实现城乡人口有序流动提供制度保障。(牵头部门: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区委组织部、区教育和体育局、区科技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3.实施乡村人才振兴
(1)实施高端人才引进计划。对接现代高效农业高端人才需求,按照“领军人才+专业团队+优质项目”模式,实行“一事一议”,探索引进科技副镇长,推动建筑师、规划师、工程师“三师入乡”,建立城市科教文卫人才定期服务乡村机制,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推动城乡之间人才交流,大力增强农业发展技术力量,为城乡融合和乡村振兴提供智力支持。(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区教育和体育局、区科技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2)支持优秀青年人才返乡创业。每年选择一批本地优秀大学生实施农业人才定向培养计划,签订“资助学费、回乡就业”协议,与所报考的大学开展合作,科学制定人才培养方案,重点培养复合型农村创业后备力量;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授予“荣誉村民”等方式鼓励原籍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外出农民工及经商人员回乡创业兴业,深入推进国家级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年内城镇新增就业6000人。(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不断壮大新乡贤队伍。积极实施新乡贤队伍培育与壮大工程,研究制定新乡贤评判标准,推荐评选新乡贤候选人,通过电话、信函、微信等工具展开联络,营造新乡贤时刻了解家乡发展的氛围。引导村内老党员、老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复退军人、经济文化能人等群体扎根乡土,贡献力量;建立完善新乡贤吸纳机制,鼓励离退休党员干部、知识分子和工商界人士“告老还乡”,充分发挥新乡贤在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商务局)
(4)提高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效率。引导企业加强核心技术攻关,深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促进更多前沿科技成果在兖州转移转化,年内新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4家、省级以上创新平台3家。吸引专业人才与乡村结对技术帮扶,允许在农村设立研究基地,长期为乡村产业发展、规划设计、社会管理、生态保护等提供技术指导,使科研成果更好的服务乡村振兴,更快实现产城融合。(牵头部门:区科技局;配合部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商务局)
4.实现公共服务体系融合
(1)均衡配置城乡教育资源。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开展教育强镇筑基试点,建强镇驻地三个中心校(中心中学、中心小学和中心幼儿园),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整体提升镇域教育发展水平。优化中小学规划布局,建设实验高中附属学校、山拖学校,改造提升农村学校基础设施,及时更新补充电教设施设备。大力发展公办园,支持引导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确保全区学前教育普惠率80%以上。开展教师全员培训,加大幼师招聘力度,畅通城乡干部教师交流轮岗渠道,不断缩小城乡、校际间差距,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落实农村教师职称评审、交通补助等相关政策,健全中小学内部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引导优秀教师到乡村任教、支教。落实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享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以及参加升学考试的实施办法。利用好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随迁子女跨区域转学提供便利。到2022年,全区农民工随迁子女在输入地平等接受学前教育达到90%以上,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达到90%以上。(牵头部门:区教育和体育局;配合部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乡村振兴局)
(2)优化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贯彻落实《济宁市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攻坚计划》,到2021年底,全区7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其中2家达到国家推荐标准。推动中医药优质资源下乡,2021年8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落实疾控机构编制标准,到2022年,人员编制空编率不超过5%,保障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需求。加强医保服务站建设,在实现医保服务站乡村全覆盖的基础上,加快推动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的经办管理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服务下沉,实现医保经办窗口向基层延伸,切实提高医保经办服务的便捷性。积极推动医共体建设,推进人员、技术、服务、管理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逐步实现医共体内医疗质量同质化。(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局;配合部门:区医疗保障局、区乡村振兴局)
(3)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全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平均保障水平持续提高。规范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式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按照规定落实特困人员供养政策。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加强对脱贫享受政策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的动态监测,持续跟踪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情况,及时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坚决防止返贫和新致贫。(牵头部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配合部门:区水务局、区乡村振兴局)
(4)推动城乡公共文化建设。聚焦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补齐乡村体育发展短板,改造提升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运动设施,按标准改造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体育运动场12处。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日”活动,引领全民健身新时尚。抓好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每年至少培训200人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选派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进驻农村及社区开展健身辅导,到2023年底,基本实现一村一名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目标。继续发挥体育志愿服务队作用,到乡村开展体育推广普及工作,提升农民健身意识。整合村(社区)综合文化活动中心、村史馆、文化广场、公开栏等现有农村基层文化阵地,开展村(社区)儒学讲堂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展示体系建设等文明实践活动。常态化开展千场大戏进农村、文化惠民演出、非遗传承进乡村、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活动等,助推乡村振兴发展。(牵头部门: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配合部门: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各镇街)
(5)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严格按照村庄规划实施,坚持先规划后建设,严肃查处违规乱建行为。持续推进镇街驻地“十个一”(即建设一处综合性商业服务设施、一处便民利民服务中心、一处文化休闲广场、一处养老服务设施、一条示范街、一处农贸市场、一批公交站亭、一批公共厕所、一座污水处理设施、一批街头绿地)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相关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启动“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完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加强运行管理,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开展新一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重点整治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村、人口集聚区等。实施乡村清洁取暖建设行动,继续实施气代煤、电代煤工程,推进燃气下乡,到2023年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80%以上。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公共照明等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各村文化广场健身设施,积极举办相关体育活动。推进数字乡村试点建设,加快智慧农业发展。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和公共厕所改造,持续推进农村改厕升级和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建设。开展农房安全隐患排查,2023年底前完成全区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善建设标准,提高农房设计水平和建设质量。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房改造,完成上级农村危房改造目标。(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水务局、区乡村振兴局、各镇街)
(二)完善农村产权抵押担保职能
1.完善制度体系,搭建交易平台
(1)完善产权抵押担保制度体系。研究制定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登记、质押贷款、有偿退出、交易等系列改革文件,对改革目标、步骤、举措进行逐步细化、分解,确保每一个环节“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建立统一的农村综合产权信息数据库,搭建农村集体资产股权管理平台,实现全区农村产权信息一键可查。(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多方联动协同推进。坚持与镇村、商业银行、省农担三方联动,先期挑选个别经济条件较好、工作基础扎实的村居分别承担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有偿退出试点工作,及时研究落实解决对策,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加强与农业、邮储、农商等商业银行深度洽谈,积极开发农业生产设备、农产品等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金融信贷品种“抵(质)押贷款”;加快山东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兖州区服务中心建设,农交中心与省农担密切协作,将农村资产、资源反抵押给省农担,由省农担再为农户担保。(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按工作职责负责;配合部门:区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
2.推进抵押融资,破解产权抵押担保难题
(1)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探索将以出让、作价出资、入股或承租等方式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权;放宽对抵押权人的限制,允许自然人、企业作为抵押权人,申请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办理不动产抵押相关手续;探索允许不以公益为目的的养老、教育等社会领域企业以有偿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设施等财产进行抵押融资;探索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风险提示机制和抵押资金监管机制,防控市场风险。(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按工作职责负责;配合部门: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
(2)推进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充分借鉴现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经验做法:将农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政策证件化、具体化;通过优先给予涉农项目和金融扶持等优惠政策,建立优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池”,当借款主体无法正常经营偿还贷款时,其抵押的土地经营权由“项目池”中的其他主体承接经营,并由承接主体续缴农户的土地租金,以地上附属物部分偿还银行贷款;建立农村综合产权信息与银行联网共享机制,支持银行对申请抵押的土地经营权进行价值评估,形成价值评估报告,打破时空限制,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按工作职责负责;配合部门: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3)建立集体资产股权担保融资制度。研究制定《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抵押担保管理办法》,将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量化到人、确权到户、户内共享”,规范集体资产股权担保融资;成立村集体经济组织,允许其成员以其持有的农村集体资产股权作为质押物担保申请贷款融资。(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按工作职责负责;配合部门: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4)强化已入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权能。构建城乡全覆盖的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体系,实现资本市场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的同权同价。依托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增加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网上交易功能,实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同网运行、同网竞价、同网交易。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统一管理、统一登记、统一权能、统一监管。(牵头部门:区自然资源局;配合部门:区农业农村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健全农民持续增收体制机制
1.创新体制机制。全面推行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公章、档案“镇街五代理服务”。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按照美丽乡村示范村、美丽乡村达标村和生态宜居村的标准将整治村进行分类打造。实施“户户通”道路硬化全覆盖,对自来水村内管网进行升级改造。高标准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加快天然气、热力、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向镇驻地和农村社区延伸,建成一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
2.强化党组织领办。发挥村党组织作用,融合土地、人力、政策等发展要素,推动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市场化运营。立足土地做文章,推进土地流转,盘活资源资产,推进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挖掘农业增收潜力,拓展延伸产业链条。推广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及公司的发展模式,建立健全党组织、企业、合作社与农民的长效利益联结机制。(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区委组织部、区自然资源局、区商务局)
3.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村集体增收工作。拓展与银行机构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引导其对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拓宽资金来源,扩大融资规模。积极与农发行、国开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开展战略合作,扩大信贷融资规模,降低贷款成本。推进基础设施投融资平台建设,并赋予其土地储备职能,在土地储备中心建设土地储备专库,为其出资收储的土地办理土地证,专项用于项目融资,并对所投资项目周围的土地具有优先收储权。根据项目性质,引入社会资本采取直接参与、特许经营、PPP(公私合营)、BOT(建设—经营—转让)、BOO(建设—拥有—经营)、BTO(建设—转让—经营)等多种形式参与城乡融合发展建设。(牵头部门: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按工作职责负责;配合部门: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商务局)
三、搭建城乡产业协调发展平台,催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按照“做强工业、做优农业、做大现代服务业”的思路,努力构建合理、协调、融合的产业发展平台,催化城乡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一)做强工业。依托华勤集团、太阳纸业、化学助剂产业园,打造国家级产业基地;优化颜店新城总体规划和产业规划,加快创业孵化中心建设,新建12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引进一批投入产出比高的项目,打造产城融合发展新高地。按照“两核引领、四区联动”总体布局,积极谋划铁路口岸、国际公铁物流园等功能区,推进物流企业在兖设立区域总部,加快建设国际陆港。坚持规范化、专业化,明确镇工业聚集区主导产业,提高项目建设质量,不断壮大镇域经济。(牵头部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物流业发展指挥部;配合部门: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投资促进中心、工业园区、各镇街等)
(二)做优农业。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完成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稳定粮食生产。推进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提档升级,加强农业新品种培育、新技术攻关。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促进农产品多层次、多环节转化增值。开展农产品对标达标提质行动,新认定“三品一标”5个。吸引、鼓励各类人才返乡下乡创业,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1000 名以上。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加大高素质农民培育力度,提高农民科技致富能力。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三资”,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以村强带民富。加大农业科技推广力度,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启动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科技局;配合部门: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园管理服务中心、各镇街)
(三)做大现代服务业。依托园区、服务业集聚区,加快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鼓励制造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引导企业实施非核心业务服务外包,加快形成以服务引领制造、以制造促进服务的发展格局。支持企业积极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对外联大联强、合资合作,提升市场竞争力。鼓励企业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市场,推动外资外贸稳定增长。推进“5G+工业互联网”应用试点,鼓励企业设备换芯、生产换线、机器换人,建设智慧工厂、无人车间,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牵头部门:区商务局、工业园区、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部门:各镇街)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分工协作。各部门单位要强化资源要素支持和制度供给,加强协调配合,强化部门联动,要重点加大对基础薄弱地区扶持力度,逐步缩小镇域间服务差距。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镇街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的责任主体,要充分履行职责,落实责任人员,统筹安排,分解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各镇街要以示范村为带动点,将好的经验运用到其它乡村,促进辖区协同发展。
(三)严格评价标准。各相关部门单位,各镇街要认真阅研《山东省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监测评价办法(试行)》,正确理解定量和定性评价指标体系内容及相关解释,确保工作不漏项,指标均达标。
各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确定一名联络人员,每月25日按照评价指标体系内容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联系人:赵 琅,0537-6621682
邮 箱:yzczk267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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