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jnsyzq/2020-24402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_含住房 |
|---|---|---|---|
| 成文日期: | 2020-05-26 | 发布日期: | 2020-05-26 |
| 发布机关: | 兖州区人民政府 | 统一编号: | 无 |
| 标 题: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九一医院北片区棚户区房屋征收的决定 | ||
| 发文字号: | 济兖政字〔2020〕11号 | 有 效 性: | 0 |
| 发布机关: | 兖州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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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_含住房 |
| 成文日期: | 2020-05-26 |
| 发布日期: | 2020-05-26 |
| 发布机关: | 兖州区人民政府 |
| 统一编号: | 无 |
| 标 题: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九一医院北片区棚户区房屋征收的决定 |
| 发文字号: | 济兖政字〔2020〕11号 |
| 有 效 性: | 0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九一医院北片区棚户区房屋征收的决定
济兖政字〔2020〕1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兖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九一医院北片区棚户区房屋改造工程建设是区委、区政府依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为完善东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东城区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而实施的一项重要工程。该项目符合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目前,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阶段已经结束,征收补偿费用已到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已完成,各项工作准备就绪。经研究,决定于2020年5月26日开始实施九一医院北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房屋征收工作。具体征收范围:东起滨河路、西至军民路(不含济菏、临管处铁路宿舍,含军民路西侧二轻公司平房宿舍、二轻铜件厂、通用医疗器械厂)、南起九一医院北墙、北至北护城河路范围内按规划确定的片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工程建设,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实施,为加快推进九一医院北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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