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jnsyzq/2018-14804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18-08-09 发布日期: 2018-08-09
发布机关: 兖州区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标  题: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委托下放审批服务事项目录等事宜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济兖政字〔2018〕41号 有 效 性: 1
发布机关: 兖州区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18-08-09
发布日期: 2018-08-09
发布机关: 兖州区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标  题: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委托下放审批服务事项目录等事宜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济兖政字〔2018〕41号
有 效 性: 1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委托下放审批服务事项目录等事宜的通知
济兖政字〔2018〕4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兖州工业园区、农高区管委会,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18〕31号)部署要求,对标柯桥区先进经验,按照“应放尽放”的原则,把原来由区级承担的审批服务事项中涉及自然人的,全部委托镇(街)政府(办事处)行使或采取受理网点延伸到镇(街)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服务目标。在前期各部门(单位)梳理确定下放审批服务事项的基础上,确定了《兖州区委托下放镇(街)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共涉及14个部门155项事项(其中权力事项79项,公共服务事项76项),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委托行使、见章盖章、受理网点延伸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对镇(街)、村(社区)下放事项的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为镇(街)、村(社区)提供人员和办事流程方面的帮助和支持,确保9月底前,实现无缝隙对接,切实做到审批服务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对柯桥区已经下放但我区目前尚不适宜下放的事项,要仔细研究,积极创造条件,实现分批下放,最终达到“应放尽放”的目标。

各镇(街)要高度重视,明确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和业务负责人,配强配足工作人员,配齐工作设施,保障工作经费,制定审批服务业务流程等相关制度,确保结果有迹可循,规范有序运行。同时对镇级权力事项和镇级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按照“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原则,凡适合村(社区)的事项一律下放村(社区)办理。

区督考办、区政府办公室督查室、区放管服改革工作指挥部等相关部门要及时对各部门(单位)下放事项进行督查,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服务态度和服务效能等进行跟踪检查,及时予以通报。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

2018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兖州区委托下放镇(街)审批服务事项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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