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jnsyzq/2016-13515 | 主题分类: | 煤炭 |
|---|---|---|---|
| 成文日期: | 2016-06-20 | 发布日期: | 2016-06-20 |
| 发布机关: | 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统一编号: | 无 |
| 标 题: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作的意见 | ||
| 发文字号: | 济兖政办发〔2016〕6号 | 有 效 性: | 1 |
| 发布机关: | 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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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煤炭 |
| 成文日期: | 2016-06-20 |
| 发布日期: | 2016-06-20 |
| 发布机关: | 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统一编号: | 无 |
| 标 题: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作的意见 |
| 发文字号: | 济兖政办发〔2016〕6号 |
| 有 效 性: | 1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推进全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作的意见
济兖政办发〔2016〕6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兖州工业园区、农高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重点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提升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规定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6〕16号)、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作的意见》(济政办发〔2016〕2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全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快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区是典型的煤炭资源型城市,长期以来,煤炭一直是我区重要的基础能源和工业原料,因传统的用煤方式,尤其是煤炭散烧直排和煤炭扬尘形成的污染物排放量一直居高不下,成为影响我区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煤炭使用量逐步增多,解决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问题已成为当前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特别是散煤清洁化治理,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治理重点,强化协调联动,加快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为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做出积极贡献。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提高煤炭产品质量、防治用煤环节污染为重点,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部门联动与协同管理相统一,逐步建立起政府负责、部门联动、企业落实、社会参与的长效治理机制,推进全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取得更大成效。
(二)基本原则。一是标本兼治、长效管控。坚持以源头管控为重点、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突出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落实管控措施,有效解决煤炭污染突出问题。二是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落实镇街的主体责任,实施网格化管理。强化部门监管职责,加大督导力度,形成
责任明确、任务具体,条促块保、以块为主的工作格局。三是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部门联动、分工协作、配合密切、齐抓共管,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主要任务及目标
(一)加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发展清洁高效煤炭能源。在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增量的基础上,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压减过剩产能、提高煤炭利用效率等措施,直接减少煤炭消费,利用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电力等优质资源替代煤炭消费,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煤炭清洁能源。
(二)实施煤炭生产加工源头管控,提高煤炭质量和利用水平。加快推进全区煤炭安全绿色开发和洗选加工,降低煤炭硫分和灰分。建成煤矿除所采煤炭属于低硫分、低灰分或者根据已达标排放的燃煤电厂要求不需要洗选的以外,应当限期建成配套的煤炭洗选设施。严格落实《山东省实施〈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细则》(鲁煤经运〔2016〕8号),健全煤炭质量管理体系,加强煤炭质量全过程监管。积极推广先进的高效煤粉、洁净型煤和水煤浆技术,加大洗选煤和配煤技术推广力度,加快实施工业绿动力工程。
(三)加快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务求实现环保达标。加快燃煤电厂节能减排升级改造步伐,提高煤电高效清洁利用水平,打造煤电产业升级版。2017年对全区燃煤机组全面实施超低排放,使所有现役电厂每千瓦时平均煤耗低于310克标准煤,新建电厂每千瓦时平均煤耗低于300克标准煤。对落后产能和不符合相关
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坚决淘汰关停,实现达标排放。
(四)落实工业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对焦化、工业炉窑、煤化工、工业锅炉等能耗高、污染重的重点用煤领域的工艺装备技术改造,尽快淘汰落后窑炉、锅炉,推广使用高效煤粉等清洁能源,实现工业炉窑清洁燃料供给。推进煤炭由单一燃料向原料和燃料并重转变,适度发展现代煤化工产业,统筹推进煤化工产业转型升级,优化产品结构,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焦化、煤化工与冶金、建材等产业衔接融合。到2017年淘汰落后锅炉,到2020年现役低效和排放不达标的炉窑升级改造或淘汰,先进高效锅炉达到70%以上。利用两年的时间,在全区范围内推广高效环保煤粉锅炉。
(五)强化煤炭燃用环节质量监管,减少煤炭散烧和污染直排。坚持疏堵结合,全面禁止劣质散煤的销售。通过政策奖补和实施多类电价等措施,逐步推行天然气、电力及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替代散煤,多种方式减少民用散煤和商业用煤。加大先进民用和商用环保炉具的推广力度。到2019年,基本实现主城区无煤化,城乡结合部和镇街驻地普及使用洁净型煤等清洁能源,农村地区禁燃劣质散煤。
(六)完善煤炭储运配送体系,有效保障优质清洁煤炭供应。以济宁市选定的大型煤炭企业为依托,加快完善洁净型煤、高效煤粉等清洁煤炭研发生产基地和储备配送体系建设,实现煤炭精细化加工和集中统一配送。配合省政府统筹规划建设省、市、县
三级煤炭储备配送体系,实行目录制度和动态管理,加强财政支持。根据城乡建设规划,结合环保要求,科学合理布局储煤场地,制定建设标准和管理办法,有效防治煤炭扬尘污染。到2019年,全区基本实现煤炭清洁配送。
四、相关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区政府成立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总召集人,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负责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统筹协调推进和检查指导全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各镇街、工业园区是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责日常工作;要建立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作领导机制,负责辖区内各类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作的具体推动落实;要出台本辖区具体实施方案及相应政策措施;要落实责任,将各类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任务目标分解到村居,逐级落实责任人并签订责任书;要积极筹集补贴资金,及时拨付,确保资金使用到位。
(二)明确部门职责任务。为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取得实效,按照济宁市要求精神,对区直有关部门职责任务明确如下:区发改局负责指导能源结构调整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等工作;区经信局负责指导工业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等工作;区公安局负责指导对妨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行为依法处罚等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配合主管部门落实煤炭清洁高效利
用政策扶持等工作;区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储煤场地土地使用等工作;区住建局负责指导城镇范围内居民、商业、事业等单位生活用散煤的清洁化治理等工作,加快推广集中供热和以集中供热替代散煤取暖的相关工作;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配合做好城镇范围内居民、商业、事业等单位生活用散煤清理整顿等工作;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对煤炭道路运输经营行为的监管等工作;区环保局负责指导煤炭生产加工、使用和存储过程中环境污染的监测监管等工作;区工商局负责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煤炭,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以及在禁燃区内销售高污染煤炭等工作;区质监局负责定期发布全区煤炭质量抽检信息等工作;区商务局负责煤炭经营监管过程中的煤炭质量管理等工作。
(三)完善激励扶持政策。研究制定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财政激励、信贷支持等措施。统筹现有相关资金向散煤清洁化治理方面适度倾斜,专项用于居民生活用煤、节能环保炉具推广、清洁煤炭生产加工、煤炭储备配送体系建设等方面;落实粉煤灰、煤矸石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税收优惠政策;推进绿色融资和能效信贷扶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支持各类投资主体和社会资本进入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相关领域,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的推广应用。
(四)严格督导执法。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全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牵头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加强调度指导,着力抓好落实。各镇街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分解落实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各级
各部门要加强对煤炭生产经营、煤炭产品质量、煤炭燃烧排放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严格控制劣质煤直接进入流通、使用环节,禁止进口、销售和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对生产、经营、燃用劣质煤炭和排放不达标的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五)加强宣传正确引导。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扩大对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作的宣传,引导社会各方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认真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及时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良好氛围和整体合力。
附件:1、兖州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2、兖州区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3、兖州区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任务及进度计划表
4、兖州区散煤清洁化治理核心控制区范围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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