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jnsyzq/2018-14810 | 主题分类: | 农业_林业_水利_其他,农业_畜牧业_渔业 |
|---|---|---|---|
| 成文日期: | 2018-06-26 | 发布日期: | 2018-06-26 |
| 发布机关: | 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统一编号: | 无 |
| 标 题: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兖州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济兖政办字〔2018〕36号 | 有 效 性: | 1 |
| 发布机关: | 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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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农业_林业_水利_其他,农业_畜牧业_渔业 |
| 成文日期: | 2018-06-26 |
| 发布日期: | 2018-06-26 |
| 发布机关: | 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统一编号: | 无 |
| 标 题: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兖州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济兖政办字〔2018〕36号 |
| 有 效 性: | 1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济宁市兖州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济兖政办字〔2018〕36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兖州工业园区、农高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济宁市兖州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宁市兖州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
工 作 方 案
为做好我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确保我区粮食生产能力为目标,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农业现代化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为依托,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细化落实到具体地块,优化区域布局和要素组合,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产品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确保我区在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继续走在全市、全省前列。
(二)任务目标。2018年底前, 全区完成33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小麦生产功能区33万亩、玉米生产功能区26万亩,玉米面积为与小麦复种面积)的划定任务,做到全部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建立电子地图和数据库,明确建设和管护主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2019年3月底前完成区级验收,6月底前通过市级验收,12月底前通过省级验收,2021年基本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任务。
二、划定要求
(一)准确把握划定标准。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坡度在15度以下的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连片面积不低于500亩;农田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生态环境良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在永久基本农田中划定,优先选择已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进行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
(二)合理分解划定任务。济宁市下达我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为33万亩。区里根据下达的划定总规模和各镇(街道)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近三年粮食种植用地面积等因素,确定了镇(街道)划定任务(附件1)。镇(街道)要严格按照分解的任务,综合考虑当地资源禀赋、发展潜力等情况,及时将划定任务细化分解到村,并上报区农业局、区国土资源局、区发改局。
(三)精准划定地块。根据土地利用、农业发展、城乡建设等相关规划,以2017年度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图件、数据为基础,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城市(县城、镇)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明确粮食生产功能区具体地块并统一编号,标明“四至”及拐点坐标、面积以及灌排工程条件、作物类型、承包经营主体、土地流转情况等相关信息。依托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建立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建档立卡、登记造册,确保每一地块都能在图上找到图斑,每一个图斑都能找到对应的地块。
(四)规范划定程序。采取内业、外业相结合的方式,在摸清区域地块情况的基础上开展划定工作。首先,搜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2017年度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城镇开发边界有关图件、影像等数据资料,并确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的初步区域范围,开展图上作业。其次,实地调查核对划入粮食生产功能区地块的情况,搜集划入地块的基本信息等。最后,修改完善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图斑,经公告公示无异议并经镇(街道)、村签章确认后,上图入库,形成准确的图斑和数据。粮食生产功能区完成划定任务后,按各镇(街道)原行政区划上图入库。
(五)审核汇总划定成果。划定工作完成后,区农业局、区国土资源局、区发改局等部门组织对镇(街道)进行验收;区级验收全部合格后,申请济宁市对我区划定成果进行验收。通过济宁市验收、省级抽查核实后,汇交划定成果,形成全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布局“一张图”,逐级汇交至济宁市、省。
三、统筹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监管
(一)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根据“边划定、边建设”的要求,积极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内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内的骨干水利工程和中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力争5年内粮食生产功能区耕地全部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加大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内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优先承担国家和省、市涉农项目建设,重点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着力深化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内的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改革,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增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强化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完善粮食生产功能区保护相关制度,严格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管理,确保其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建立健全粮食生产功能区监测监管体系,创新监测监管模式,综合运用遥感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对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动态监测。区农业局、区国土资源局、区发改局等部门对镇(街道)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建设和管护工作进行跟踪督导,将各地工作成效与扶持政策挂钩。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严格落实粮食生产功能区建管责任,建立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强化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创新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投融资机制,引导、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入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健全完善均衡性转移支付制度和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率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内建立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内各类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创新金融支持政策,探索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深化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内探索农产品价格和收入保险试点,推动粮食生产功能区农业保险全覆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和研究解决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镇(街道)也要建立由政府(办事处)负责同志牵头,农业、国土资源、财政、水利、统计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协调机制,扎实开展相关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协作。农业、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确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制定相关划定、验收、评价考核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做好上图入库工作。农业部门负责提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等资料。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提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等资料。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统筹协调,适时组织第三方评估。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提供相关支持和数据、技术支撑。
(三)层层落实责任。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以区为基础推进,所需经费由财政统筹解决。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采取采购服务、全程委托的方式,通过区政府公开招标,确定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作为划定技术委托单位,签订委托合同。由委托单位完成功能区划定工作底图制作、实地核查、面积量算、图件编制、边界确定,完成划定地块的公告公示,整理划定的基础资料、图件、表册和文本成果,利用软硬件系统设备建立数据库等。镇(街道)要成立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齐抓共管,密切协作,把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抓实抓好;村级要全力以赴,密切配合,组织人员参与,提供相关信息,组织公开公示,确保划定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四)加大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持续性的宣传和培训,让干部吃透精神、掌握政策,让技术人员明确要求、掌握规范,让群众明白目的、积极参与。及时宣传报道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的良好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
(五)严格督导考评。区农业局、区国土资源局、区发改局组成联合督导组,采取部门包镇(街道)形式,适时开展专项督导。建立信息定期上报和通报制度,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进展情况及成效纳入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和地方绩效考评。
附件:
1、济宁市兖州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济宁市兖州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分解表
附件1
济宁市兖州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学虎 (副区长、区农业局局长)
副组长:刘全忠 (区发改局局长)
张东升 (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郭洪章 (区规划局局长)
钟 富 (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区数字化城市管理调度指挥中心主任)
成 员:程永林 (区发改局副局长)
张玉坤 (区科技局副局长)
张 勇 (区财政局副局长)
全庆磊 (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王玉琢 (区水利局副局长)
武同华 (区农业局副局长)
蔡庆雨 (区环保局副局长)
王利民 (区统计局主任科员)
李树东 (区粮食局副局长)
王文宣 (区林业局副局长)
张宪胜 (区城乡规划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 森 (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李兆胜 (新兖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金海 (颜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钦国 (新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崔增力 (小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吴厚峰 (漕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 智 (大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黄 健 (龙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蔡学梅 (鼓楼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郑 辉 (酒仙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郑海涛 (兴隆庄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武同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附件2
济宁市兖州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分解表
单位:万亩
镇街 | 粮食生产功能区 | ||
功能区占耕地面积 | 小麦 | 玉米 | |
新兖镇 | 4.3 | 4.3 | 3.8 |
颜店镇 | 5.5 | 5.5 | 4.2 |
新驿镇 | 6.3 | 6.3 | 4.5 |
小孟镇 | 5.85 | 5.85 | 4.5 |
漕河镇 | 4.3 | 4.3 | 3.7 |
大安镇 | 5.46 | 5.46 | 4.5 |
兴隆庄街道 | 0.86 | 0.86 | 0.5 |
酒仙桥街道 | 0.5 | 0.5 | 0.3 |
龙桥街道 | 0 | 0 | 0 |
鼓楼街道 | 0 | 0 | 0 |
合 计 | 33.07 | 33.07 | 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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