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jnsyzq/2017-13828 主题分类: 文化
成文日期: 2017-06-26 发布日期: 2017-06-26
发布机关: 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统一编号:
标  题: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兖州区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7—2020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济兖政办字〔2017〕37号 有 效 性: 1
发布机关: 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文化
成文日期: 2017-06-26
发布日期: 2017-06-26
发布机关: 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统一编号:
标  题: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兖州区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7—2020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济兖政办字〔2017〕37号
有 效 性: 1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兖州区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7—2020年)的通知

济兖政办字〔2017〕37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兖州工业园区、农高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兖州区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7—2020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兖州区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7—2020年)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特有的优秀文化传统。为推动我区地方史志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山东省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和《济宁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把史志工作纳入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级政府工作任务,认识、领导、机构、编制、经费、设施、规划、工作到位(以下统称“一纳入、八到位”)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锐意进取,改革创新,依法推进全区史志事业科学发展,为我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精神动力、决策参考、信息服务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通过编修和开发利用地方史志成果,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提供有力支撑,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丰富、优秀的精神文化产品。
  2、坚持依法治志。按照《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树立依法治志理念,培育依法治志环境。加大地方史志法规宣传力度,区史志办依法履行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职责,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依法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3、坚持科学发展。以修志编鉴为主业,统筹兼顾信息化建设、方志馆建设、旧志整理、理论研究、开发利用等工作,实现史志事业科学发展。
  4、坚持改革创新。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编史修志的优良传统,认真总结史志工作经验,正确把握发展规律,深化改革,与时俱进,推动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方法创新,不断拓展史志工作领域,丰富史志成果表现形式。
  5、坚持质量第一。质量是志书的生命,要将精品意识贯穿于志鉴编纂出版工作全过程,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出版关,编纂出版经得起历史检验、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的优秀史志成果。
  6、坚持修用并举。发挥史志资源优势,加快史志成果转化,全面提升开发利用水平。拓宽用志领域,创新用志手段,提升服务大局能力,为党政机关、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服务。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读志用志水平,形成修用结合、良性互动机制。
  二、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到2018年底,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保持综合年鉴一年一鉴,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落实方志馆建设,加强对社会修志和编修地方史的指导与管理。到2020年,全区基本形成修志编鉴、理论研究、质量保障、开发利用、工作保障“五位一体”的史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确保我区史志工作实现跨越发展。
  (二)主要任务。
  1、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健全完善志书质量保障体系,确保志书质量不断提升。全面总结第一轮、第二轮修志工作经验,认真研究修志工作的组织管理、运作模式、续修方式等,为启动第三轮修志做好准备。
  2、大力推进年鉴编纂出版。继续保持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实现年鉴编纂常态化。加强对编纂年鉴的行业、部门、单位的业务指导和质量管理,推动年鉴工作改革创新、提速增效,缩短出版周期,增强为现实服务的能力。
  3、着力推进乡镇村志编修。到2020年,完成5部镇志、30部村志的编纂出版。积极参与全省名镇志、名村志文化工程。努力把乡镇村志编修打造成兖州地方志工作和文化工作的亮点。
  4、积极开展旧志、谱牒整理研究。做好旧志、谱牒等各种文献的调查摸底、征集上报、分类整理和归档管理工作,有计划地整理出版旧志集成。2020年,完成《兖州府志》、《滋阳县志》等旧志的整理、出版工作。
  5、加快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应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实现修志编鉴的数字化、网络化,建成地方史志全文数据库,面向社会提供服务。加大资金投入,不断升级完善地情网站和地情资料库软硬件设施,建设新的载体平台,构建多界面、多渠道、多元化、全方位的综合服务体系。加强地情网站和地情资料库管理,确保网络信息安全。
  6、全面推进方志馆建设。把方志馆建设纳入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加强方志馆面积及硬件设施的升级改造,不断丰富方志馆藏书量。2020年,确保方志馆面积达到省、市史志办要求。
  7、提高史志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广泛开展读志用志工作,推动史志成果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家庭。加快修志成果转化,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挖掘和阐发兖州历史文化,推出一批有分量的研究成果。
  8、扩大对外交流合作。坚持开门修志,采用多种形式,加强与区外地方志机构及科研机构、档案机构、图书馆等单位的交流与合作。引进一批县外机构藏兖州地情文献资料,推介一批高质量的史志成果,增强兖州方志文化的影响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史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全面落实“一纳入、八到位”。全区各有关部门单位特别是镇街,要高度重视史志工作,成立史志编纂领导班子,建立史志机构,按照德才兼备原则和专业要求,采用聘用、内部抽调等形式,充实史志工作队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都要关心支持史志工作,把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史志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依法治志。认真履行《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赋予的各项职责,切实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加大史志工作法规的普法力度,增强社会各界参与、支持修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依法治志的良好环境。开展政府行政执法检查和定期政务督查,依法纠正、查处执行不力和违法行为,推动史志工作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建立修志工作动态管理机制,定期检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保障史志事业健康发展。
  (三)加强队伍建设。重视选拔、引进、培养和使用符合史志工作需求的人才,加强专兼职结合、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建设,形成一支高素质的史志工作队伍。建立分层次分类型培训的长效机制,分级实施对修志编鉴、理论研究、开发利用、信息化和方志馆建设、史志资料征集管理等不同层次的专项培训。充分发挥史志专家和社会各界有关专家、学者的作用,为史志事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史志工作,利用购买服务等形式,拓宽人才渠道,建立灵活用人机制。鼓励和支持业务人员接受专业继续教育,不断优化人才成长环境。
  (四)加强舆论宣传。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史志部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及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新举措、史志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绩、新贡献。挖掘史志资源的现实价值、历史价值,设计宣传主题,创新宣传形式,推出一批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宣传精品。
  (五)加强督促检查。各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的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搞好任务分解落实,对工作不力的地方和单位及时进行督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本规划纲要由济宁市兖州区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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