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2466C/2026-00222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组织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5-12-24 | 发布日期: | 2026-01-20 |
| 发布机关: |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统一编号: | 无 |
| 标 题: |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文化和旅游消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济政办字〔2025〕32号 | 有 效 性: | 0 |
| 发布机关: |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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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组织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25-12-24 |
| 发布日期: | 2026-01-20 |
| 发布机关: |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统一编号: | 无 |
| 标 题: |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文化和旅游消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济政办字〔2025〕32号 |
| 有 效 性: | 0 |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文化和旅游消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政办字〔2025〕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关于进一步扩大文化和旅游消费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扩大文化和旅游消费的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文化和旅游消费的工作方案》(鲁政办字〔2025〕119号)精神,结合济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扩内需、促消费的安排部署,立足济宁“孔孟之乡 运河之都”的独特城市禀赋,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以保护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根基,以推动文旅高质量发展为核心,充分发挥文化赋能产业、旅游带动经济的双重引擎作用,着力推动文旅与商业、体育、农业、交通、科技等多领域深度融合,加快培育文旅消费新产品、新场景、新模式,不断激发文旅消费活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精神文化需求,助力济宁打造世界文化旅游名城。
二、重点工作
(一)打造文旅消费新产品
1. 广泛开展各类文旅消费促进活动。聚焦“畅游齐鲁 乐GO山东”等主题游,结合济宁“孔孟之乡 运河之都”文旅特色,精心策划四季主题推广活动。积极邀请重点客源地旅行商、融媒体来济宁踩线采风,精准开展高校推广及年轻客群营销,设计推出济宁特色旅行产品及攻略,持续提升济宁文旅品牌影响力。组织文旅企业积极参加全省文旅消费惠企利民活动,推出银行卡支付减免优惠等优惠举措。鼓励文旅部门、文旅企业因地制宜发放文旅惠民消费券,开发平价、亲民、惠民的文化旅游新产品,推出消费满减等优惠活动,多手段让利于民,释放旅游、餐饮、购物、住宿、文化等复合型消费潜力。(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不再单列)
2. 加快文旅项目改造建设。锚定“快建设、优运营”目标,加快推进文旅项目建设,推动文旅设施建设纳入重大项目建设盘子,对在建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实时跟踪项目进展,精准掌握建设难点堵点,稳步推进文旅项目建成运营。加大对签约项目的跟踪服务调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落地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推动签约项目尽快落地、早见成效。(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 扩大文商旅体农融合消费。利用中国国际孔子文化节、尼山世界文明论坛等平台,举办“跟着孔子研学游”推广活动,进一步打响我市特色研学旅游品牌。依托步行街、智慧商圈等城市商业设施,举办“济宁服务消费季”“购在中国•山水圣人飨宾朋”等活动,推动购物、餐饮、会展、老字号与文旅深度融合。开展文旅产业赋能城市发展行动,围绕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文商旅综合体打造等,创新文旅消费场景。开展“体育赛事进景区”和“跟着赛事去旅行”活动,办好马拉松、自行车赛等传统赛事,加强匹克球等新兴运动的推广普及。挖掘乡村特色文化、传统工艺等资源,丰富乡村旅游体验新场景,培育旅游民宿集聚区,推动旅游民宿集中规模连片发展。以传统节气节日、特色节会活动和现代新兴节日为依托,策划举办“乡村好时节”系列主题活动,打造“乡村好时节”品牌IP。(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
(二)丰富文旅消费新场景
4. 更新“夜间+文旅”消费场景。突出文化赋能,深挖本地非遗、老字号等特色资源,合理规划全市夜间文旅消费场景,打造提升运河记忆、老运河夜经济、蓼河古街、南阳古镇等差异化场景。提升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品质,鼓励因地制宜打造“小而美”的精品演艺、沉浸式体验等项目,完善夜间照明、交通接驳等基础设施,加强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5. 创新“科技+文旅”消费场景。加快推进虚拟现实等技术在文旅领域应用推广,积极探索沉浸式体验、数字演艺、电竞文旅等新兴业态。活化利用孔子博物馆、市博物馆等文博场所,推出虚拟现实电影、5G国潮剧场等数字化沉浸式大空间体验项目。发布一批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典型案例,以文旅科技融合丰富市民、游客游览体验。(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局)
6. 做优“美食+文旅”消费场景。推出孔府宴、运河宴、渔家宴、水浒宴,丰富美食文化展示、非遗技艺现场展演、地方特色农产品展销等多元形式,推出“美食+旅游”“美食+购物”“美食+演艺”等系列主题推广活动,延伸消费链条,促进产业协同发展。(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7. 开发“演艺+文旅”消费场景。重点挖掘礼乐文化、运河文化、红色文化等特色文化,因地制宜创排一批精品演艺项目。鼓励4A级以上旅游景区、省级以上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旅游休闲街区打造多元演艺项目,丰富旅游演艺消费场景。市场化运作演唱会,在主城区常态化打造沉浸式演出,打响“运河之都”演艺品牌。积极发展“微短剧+文旅”,充分发挥微短剧拍摄取景地资源优势,积极邀请优秀制作机构到取景地开展创作采风活动,争取在作品中体现更多济宁元素。(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8. 打造“交通+文旅”消费场景。持续完善旅游交通网主骨架建设,融入旅游服务功能,科学布局游客打卡点、观景平台等基础设施。加快发展低空飞行旅游,加强与通用航空企业合作,培育空中观光等特色业态。加大文旅与邮政协作力度,深入开展“寄递+文旅+农特产品”活动;促进主题邮局与博物馆开展交流合作,融入各类节庆、展会、比赛等活动。丰富“好客山东•齐鲁1号”产品体系,打造“跟着列车游济宁”“跟着列车看国宝”等系列产品线路。(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兖州车务段、市邮政管理局)
9. 延伸“住宿+文旅”消费场景。研究制定加快促进全市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以提升入住客人体验感为目标,鼓励住宿企业精心打造互动场景,策划推出各类主题活动,让游客在住宿中感受多元文旅魅力。借势演唱会、啤酒节、体育赛事等热点,推出“专属礼遇”等特色活动与增值服务。指导相关企业积极争创五星级旅游饭店、全国乙级旅游民宿、文化主题酒店。(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体育局)
(三)探索文旅消费新模式
10. 重构景区经济。全力实施旅游景区焕新,指导景区策划创意活动、打造新型消费场景。以三孔景区、微山湖旅游区两大5A级旅游景区为引领,实施旅游景区联动发展。鼓励县市区打造标志性景区,积极创建一批4A级旅游景区。(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11. 做热票根经济。指导旅游景区创新促销联动措施,推进景区与演艺、交通、餐饮、住宿等业态融合发展,探索可持续的良性互动发展模式。推行“交通票据+文旅”优惠措施,持续开展凭“齐鲁1号”火车票享沿线景区、住宿优惠活动。促进体育赛事与旅游深度融合,发挥“一日观赛、多日停留”特点,放大“票根经济”效应。(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体育局)
12. 发展遗产经济。做好文物主题游径打造工作,推进实施大运河文物主题游径打造。深化“非遗+旅游”融合,推动非遗进景区、进街区,持续打造非遗市集,在文化馆设置非遗文创售卖区。挖掘非遗IP资源,举办“老字号生活集市”“跟着老字号游古城”等活动,支持老字号融合非遗创新打造文创产品。持续开展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行动,积极培育乡村文化新项目,做强乡村文化产业品牌。(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3. 拓展场馆经济。推进博物馆等事业单位文创产品收益分配改革工作,科学统筹文创产品销售净收益用于事业发展及相关人员激励。推广市博物馆文物修复、特色展览、讲解服务、文创开发、研学旅游等做法,推动各级博物馆创新发展模式。支持文博单位加大馆藏文物活化利用,依托博物馆建设大空间沉浸式剧场项目,推动传播展示文物背后的历史文化内涵。举办好礼济宁文创产品设计暨转化大赛,开发一批优质文创产品,搭建馆企文创研发和宣传展示平台。创新引入沉浸式展览、文艺市集、小型演艺等多元业态,着力打造集文化体验、休闲社交、创意消费于一体的复合型公共文化空间。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文化场馆延时开放,提供特色服务项目。(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四)提升文旅消费新能级
14. 壮大文旅市场主体。开展文旅企业助企攀登行动,争取每年新增规模以上文化企业30家以上、规模以上文体娱乐业企业10家以上。推动跨区域合作,联合泰安市,不断壮大中华文化枢轴文旅产业集群实力。利用中国国际孔子文化节等重点节会活动和平台,助力民营企业招商推介。按照《山东省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2025年版)》,启动A级旅行社评定,争取每年创成3A以上旅行社3家。适时举办旅游线路产品设计大赛,引导旅行社开发差异化、个性化、定制化旅游产品。(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15. 深化区域协作和对外交流。落实省区域联动协作要求,积极赴北京、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客源地开展济宁文旅专题推介,出台专属优惠举措,推动线路互推、客源互送。组织文旅企业积极参与各类文化和旅游贸易促进活动,搭建展示对接平台。拓宽境外品牌传播新路径,在香港、韩国、东南亚等重点客源地设立济宁文旅国际推广中心,逐步搭建全球宣推合作网络,进一步提升“孔子家乡 文旅济宁”国际影响力。开展“口岸城市引流+济宁深度体验”联动模式,加强与青岛、济南等口岸城市的合作,利用其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方便境外游客经口岸城市中转至济宁,为境外游客提供独具济宁文化特色的文旅体验。依法依规做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备案相关工作,推动离境退税商店增量扩容,为境外旅客提供便捷离境退税服务。优化机场、高铁站等交通枢纽与景区的交通接驳,完善换乘指引标识,方便境外游客在市内交通出行。(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税务局、济宁海关)
16. 优化文旅消费服务和环境。全面推行“好客服务”标准,引导全行业、全要素提升服务质量,鼓励探索尝试“先行赔付”制度。在4A级以上景区、高星级饭店、民宿等企业全面推行“首席质量官”“标杆服务员”制度。严格督促旅行社落实“一团一报”制度,遵守入出境团队旅游管理政策,使用合格供应商。加强导游管理和培养,经常性开展《导游服务规范》宣贯培训,举办导游大赛等活动。加强部门协作,对剧本娱乐、旅游住宿业、演出新空间和虚拟主播、虚拟演唱会等新业态加强跨部门综合监管。(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保障措施
发挥世界文化旅游名城建设暨文旅产业发展专班引领作用,强化部门协同联动、统筹协调,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定期开展工作调度与进度研判,精准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堵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健全扩大文旅消费政策支撑体系,统筹各级财政资金予以支持,加强对财政资金监督管理。搭建文旅企业融资需求库,联合金融部门适时开展“金融+文旅”银企对接活动,不断提高文旅企业融资可获性、便捷性和精准性。加强政策宣传推广,广泛宣传促消费政策、活动成效和典型经验。(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人民银行济宁市分行、济宁金融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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