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39255B/2025-06537 | 主题分类: | 水利 |
|---|---|---|---|
| 成文日期: | 2025-12-30 | 发布日期: | 2025-12-30 |
| 发布机关: | 兖州区人民政府 | 统一编号: | 无 |
| 标 题: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汉马河等9条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报告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 | 济兖政字〔2025〕22号 | 有 效 性: | 0 |
| 发布机关: | 兖州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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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水利 |
| 成文日期: | 2025-12-30 |
| 发布日期: | 2025-12-30 |
| 发布机关: | 兖州区人民政府 |
| 统一编号: | 无 |
| 标 题: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汉马河等9条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报告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济兖政字〔2025〕22号 |
| 有 效 性: | 0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汉马河等9条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报告的批复
济兖政字〔2025〕22号
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呈请审批汉马河等9条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报告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汉马河、府河、赵王河(小孟段)、宁阳沟、杨家河、白马河支流、黄狼沟、蓼沟河、大安沟共9条辖区内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县级及以下河道的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报告,由你局负责发布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河湖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是加强河湖岸线管理保护的重要基础,也是依法规范涉河湖开发建设活动,实现岸线资源合理有序利用的重要依据。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划确定的岸线功能分区和管理要求,严格落实水域岸线分区管理和用途管控,切实做好本地区、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相关涉河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监督工作,合理利用河道水域岸线,不断加大河道管理保护力度,维护河流健康生命和实现河流永续利用。
三、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2020年11月9日批复的杨家河等19条河流岸线利用管理规划(济兖政字〔2020〕18号)同时废止。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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