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2466C/2025-03927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 成文日期: | 2025-07-15 | 发布日期: | 2025-07-15 |
| 发布机关: | 济宁市人民政府 | 统一编号: | 无 |
| 标 题: |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执行《济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济宁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济政发〔2025〕6号 | 有 效 性: | 0 |
| 发布机关: | 济宁市人民政府 |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成文日期: | 2025-07-15 |
| 发布日期: | 2025-07-15 |
| 发布机关: | 济宁市人民政府 |
| 统一编号: | 无 |
| 标 题: |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执行《济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济宁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济政发〔2025〕6号 |
| 有 效 性: | 0 |
济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继续执行《济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
《济宁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的通知
济政发〔202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持续加强机关事务管理,规范机关事务工作,保障机关正常运行,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经研究,《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济政发〔2022〕10号)和《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的通知》(济政发〔2022〕11号)继续执行,有效期均调整至2030年7月14日,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号分别调整为JNCR—2025—0010001、JNCR—2025—0010002。
济宁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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