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2490W/2026-00666 主题分类: 劳动_人事_监察,人事工作,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政府组成部门
成文日期: 2026-03-02 发布日期: 2026-03-19
发布机关: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统一编号:
标  题: 济人社发〔2026〕1号关于印发《2026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济人社发〔2026〕1号 有 效 性: 0
发布机关: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劳动_人事_监察,人事工作,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政府组成部门
成文日期: 2026-03-02
发布日期: 2026-03-19
发布机关: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统一编号:
标  题: 济人社发〔2026〕1号关于印发《2026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济人社发〔2026〕1号
有 效 性: 0

关于印发《2026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济人社发〔20261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济宁高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部,太白湖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现将《2026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点工作任务》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32

(此件主动公开)


 

2026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点工作任务

 

2026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主动服务和融入全市“走在前、勇争先”总定位、新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深化构建“1236”工作体系,以党的建设为统领,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塑造现代化人力资源”为主线,以“植根于服务、着眼于问题、落脚于实效”为工作理念,以实施“稳就业、提技能、强保障、激活力、防风险、优服务”六项工程为抓手,统筹推进二十五项重点任务,奋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实施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工程

(一)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充分发挥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专项工作机制作用,积极创建高质量充分就业县(市、区),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3万人以上。加强产业与就业协同,强化跨部门就业关联数据共享,常态化开展产业带动就业分析。开展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分析,组织重点时段企业用工情况专项需求调查,完善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用工保障即时响应机制。健全就业失业监测预警体系,配合做好分市劳动力调查,防范规模性失业风险。

(二)拓展多元化就业创业渠道。实施稳岗扩容提质专项行动,延续实施稳就业存量和增量政策,搭建就业政策工具箱。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供需匹配,做好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就业岗位归集,积极挖掘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就业岗位。深化“创业济宁”行动,坚持“四创联动”服务模式,开展创业陪跑、创业见习、创业指导等服务活动,推动创业孵化载体提质增效。深化创业担保贷款“一站式”服务,推广“创贷掌上办”,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投放产出效益评估机制,引导创贷资金向成长型、创新型企业投放。实施低成本创业扶持计划,举办标志性产业链“卡位入链”创业活动,推广“科技成果+创业”“产业发展+创业”“职业技能+创业”“民生需求+创业”四种模式。

(三)强化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校地企”三方对接机制,常态化举办“济燕归巢看家乡”、求职能力实训营、就业服务进校园等活动,建设大学生+青年就业创业“双赋能中心”,优化离校未就业毕业生“1131”服务。持续推进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实施“三支一扶”基层服务项目。加快推进农民工市民化服务“一件事”试点,组织开展“春暖农民工”等暖心服务活动,构建“培训+输转+稳岗”劳务协作链条,举办劳务(技能)品牌发布活动,畅通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和就近就地就业渠道。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就业帮扶机制,做好公益性岗位退出衔接与兜底安置。

(四)提升就业公共服务质效。构建县乡村三级就业服务网络,深化“15分钟就业服务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融合建设,优化“家门口”就业服务站点布局,升级打造“乐业济宁 一刻职达”招聘求职平台,推行岗位供需“智能画像、精准匹配、双向推荐”。深化“社区微业”行动,推行“生育友好岗”“银发岗”等就业模式。深化数智就业服务,探索建立“人社就业服务智能体”,推出“人工智能+职业指导”等服务模式。优化“就在济宁·职等你来”求职招聘品牌,推动零工市场提档升级,积极推进直播带岗,构建“1+5+N”多元化市场招聘服务模式,举办线上线下招聘活动1000场以上。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促就业行动,常态化组织“政人企”供需对接,力争促进就业30万人次以上。

二、实施劳动力技能水平提升工程

(五)健全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开展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技能培训,实施“揭榜领题”“一县一品牌”“一老一小”等培训项目,开展“学技能好就业 送技能进校园”“创培在身边”等活动。引导鼓励龙头企业、“链主”企业等开办培训机构,探索产教评、订单式、项目制等培训模式。完善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动态调整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指导目录,实施差异化培训补贴政策,推行“岗位需要+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培训模式。实施“百企万人”大培训工程,探索推行“技能夜校”培训模式,完成职业技能培训3万人次以上。深入推进部省职业技能“标准化、规范化”示范培训项目,培育发展专项职业能力品牌。

(六)完善技能人才培养链条。实施“技能济宁”建设行动,深入推行“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完善“1+N”公共实训联盟运行机制,建设产教评技能生态链,新增高技能人才2.1万人以上。实施深化技工教育集团化改革三年行动,推行“工学一体化”教学模式,开设校企合作“订单班”50个以上,扩大非全日制技师班招生规模。支持汶上县技工学校升格高级技工学校,加快建设“一核三强、辐射全域”的技工院校布局,招生规模稳定在9000人以上。牢牢把握技工院校正确办学方向,开展技工院校办学质量监测,加快形成“校校有特色、一校一王牌”专业布局。构建“技能状元”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开展标志性产业链“一链一品牌”“链上工匠”等竞赛活动,试行“赛展演会”四位一体办赛模式,全年举办市级职业技能竞赛100场以上。开展技能成才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三、实施社会保险制度运行强化工程

(七)深化社保领域重点改革。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配合做好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管理工作,探索建立居民养老保险集体经济组织“多元化”补助模式,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资金落实。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面落实企业年金、人才年金、个人养老金制度。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范围,探索建设职业伤害预防安全驿站。做好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落实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积极推动破产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核销。

(八)推进社保精准扩面提质。实施社保精准扩面行动,开展重点群体参保情况分析,鼓励支持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实现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净增3万人以上。推进建设工程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基层快递网点从业人员优先参加工伤保险、非劳动关系等特定从业人员单独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扎实推进货运船员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省级试点,实现工伤保险参保缴费净增2万人以上。推进失业保险稳岗扩岗政策直达快享,实现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净增1.5万人以上。加强与税务部门对接,联合推进扩面提量、业务经办、纠纷化解等工作。

(九)筑牢基金安全风险防线。深化基金运行分析,强化基金财务数字化管理水平。常态化开展社保经办“合规教育”,严格落实岗位权限管理规定和高风险业务分级审核制度。落实社保基金要情分析机制,深入研判基金安全形势。构建社保基金管理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常态化开展高风险业务集中会审、“飞行检查”,强化基金监管数字化应用,打造“四防协同、四位一体、四全监管”风险防控体系。常态化开展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涉社保基金业务专项检查,集中开展工伤保险定点医疗、康复和辅助器具配置等服务机构检查评估。开展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加大对欺诈骗保、套保和挪用贪占社保基金违法行为的查处移送力度。

(十)提高社会保险经办效能。开展社保经办“效能提升年”活动,规范高效开展企业职工退休预服务,做好过渡期结束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退休待遇核定工作。深入推进“社银合作一体化”建设,力争服务网点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深化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稳步推进社保“数字员工”建设,提高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认证精细化管理水平。构建工伤认定联动机制,推进重点行业、重点群体工伤预防宣传培训,打造工伤预防宣传教育联系点。扎实推进劳动能力鉴定“就近办”,全面推广“集中+门诊”鉴定模式,推进工伤康复向门诊社区康复延伸试点。推广居民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电子化单套制管理。按照上级部署,及时调整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标准,按时足额发放社会保险待遇。

四、实施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激励工程

(十一)精准集聚青年人才。深化“一图两库一目录”引才模式,完善人才科技供需“双推介”制度,开展“名校人才直通车”等重点引才活动,推行人才、科技一体招引,力争全年引进青年人才5万人以上。积极邀请清华大学博士生来济开展社会实践和科研攻关,探索开展济宁籍博士假期实践活动。深化“校企双聘”博士专引计划,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共引共用”重点产业紧缺高层次人才。开展博士(后)人才扩容行动,支持设站单位等全职引进、柔性引进博士后人才40人以上。推行“海归英才汇聚计划”,举办“海外学子看家乡”“海创人才观摩交流”等活动,引进海外留学人才215人以上。深化青年人才发展“微生态”建设,指导县(市、区)争创全省青年人才发展“微生态”建设重点县。

(十二)强化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支持龙头企业、“链主”企业等开展职称自主评审,探索建立“济宁市优秀企业工程师人才库”,持续扩大企业工程师队伍规模,新增企业工程师1万人以上。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改革试点,建立完善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供需链,探索建设数字技术工程师实践基地,推行数字技术等级证书与职称“直认互通”,新增数字技术工程师200人以上。规范职称评审监管,开展职称评审委员会质量评估,修订《职称评审会议操作规程》。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举办重点战略高级研修项目。深化技术技能等级“一评两证”改革,畅通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路径。

(十三)搭建人才赋能发展平台。推动人社领域人才政策迭代升级,加快推进“人社·人才汇”平台建设。实施乡村振兴合伙人与片区融合发展项目,探索乡村振兴合伙人“片区组团”招募模式,新招募合伙人50人以上。发挥清华大学乡村振兴工作站柔性引才用才、促进校地合作作用,优化“一市三站”建设布局。建立专家服务基地动态调整机制,推广基地年度工作目标承诺制,完善专家服务基层“揭榜领题”模式。实施标志性产业链“链才荟”项目,组建标志性产业链人才服务团队。实施人才“低成本创业”支持项目,鼓励优秀青年人才参加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申报留学人员来鲁创业启动支持计划。规范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探索“1+2+N”多元化招聘模式。拓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件事”改革,开展事业单位“人事政策畅通行”活动。

(十四)健全人才保障服务体系。实施重点人才工程和人才平台项目汇智赋能计划,新增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项目10人以上、省级以上创新平台5家以上。建立高技能人才技艺革新项目信息库,遴选推荐优秀高技能领军人才申报省级以上高技能人才项目,培育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0家左右、市级技术能手200人以上。出台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指导意见,强化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用好用足高层次人才薪酬激励,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加强工资政策执行监督检查,保障义务教育教师等人群工资待遇。优化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实施服务事项“公示制+承诺制”,深化高层次人才服务联盟运行机制,提升“圣地人才一卡通”保障效能。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深化企业HR服务专员制度,开展企业HR素质提升行动。

五、实施劳动关系风险防控工程

(十五)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深入推进黄河流域和谐劳动关系高质量发展改革创新试点,完善劳动关系协调员“选育用评”工作机制。强化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能力,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探索劳动关系“前哨治理”模式。深入开展新就业形态重点行业调研,落实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政策。实施企业劳动用工规范提升行动,落实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组织开展劳务派遣单位年度报告、特殊工时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实施企业工资收入分配规范提升行动,测算发布济宁市及鲁南经济圈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推动提高技能人才工资水平。深化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防范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做好劳动用工监测及应急处置工作。

(十六)提升治理欠薪工作效能。坚持“四管四必须”原则,压实治理欠薪行业监管责任。深化欠薪问题源头治理,推广设立农民工“安薪之家”,开展“三课服务”“点对点服务”活动,推动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扎实开展政府国企项目欠薪集中整治,探索优化农民工工资拨付制度。研究制定非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治理政策措施。推动欠薪问题反映平台“三网融合”,开展维权码“五进”宣传活动。深化劳动保障监察全域网格化监管,强化劳资专管员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全国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试点,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行动、治理欠薪冬季行动等专项行动。落实提升线索核处质效九条措施,健全完善欠薪线索分级分类快速响应机制。加强监察仲裁联动、行刑衔接,依法打击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加强劳动保障信用体系建设。拓展工资保证金、保证保险等服务功能。

(十七)完善劳动争议化解机制。加强劳动争议预防,开展“千企万户”劳动用工法治体检活动。实施基层调解组织提升行动,成立行业性、区域性劳动纠纷联合调解组织,强化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多元联合调解,建设“1+2+N”协商工作体系。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健全“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化仲裁案件异步审理改革,优化要素式与速裁办案模式,落实农民工、“三期”女职工、工伤职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速裁机制。加强智慧仲裁建设,深入推进仲裁文书电子送达试点,探索AI辅助等应用场景。加强仲裁与诉讼衔接,加大“裁审齐鲁通”平台推广应用力度。建立“调解仲裁+就业帮扶”工作机制,实现维权与就业信息互通、活动联动、服务协同。

六、实施人社服务供给优化工程

(十八)持续优化服务供给。统筹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拓展社保卡居民服务、退休、个人创业、外国人来华工作、员工录用、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帮扶、灵活就业参保、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等集成服务。深化社保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持续拓展社保卡应用场景,开展社保卡体验、用卡惠民优惠等活动,探索推进社会保障卡跨区域应用。全力保障“智慧人社”系统建设应用。加快人事考试“一基地、一队伍”建设,打造“科学研考”“安全治考”“暖心助考”工作品牌。深化日常业务监管试点,优化“双随机、一公开”业务监管模式。完善营商环境创新提升措施,推动人社领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深化人社综合柜员制改革,推动服务事项“一窗办理”,常态化开展练兵比武活动,争创“红旗窗口”“窗口服务标兵”。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开展“人社干部走流程”。加强行风文化建设和服务品牌建设,深入挖掘人社服务典型事迹、经验做法,强化专题培训和典型宣传。

(十九)强化诉求解决能力。严格落实诉求闭环办理机制,抓实政务热线“两降一提”。持续提升12333热线服务水平,加强热线数据分析研判。依法规范信访工作,坚持首办负责、信访必登、及时受理、准确转办,持续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着力推动问题实体解决。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创新政策解读形式,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深入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常态化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普法宣传活动,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依法妥善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强化宣传引导与舆情管理,策划重点工作、重要节点、重要活动主题宣传,完善舆情监测、研判、处置、回应闭环处置机制,营造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清朗网络空间。

七、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二十)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强化理论武装,落实“五级共学”机制,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抓好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常态化组织集中学习研讨活动。夯实组织基础,开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质行动,提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质量,持续建设“四强”党支部、培树“四好”党员。深化模范机关建设“三级联动”,探索成立党员先锋队,深化“一支部一特色”,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

(二十一)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开展“抓两头带中间”作风提升行动,深入实施年轻干部培优计划,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强活力机关建设,落实带薪休假、健康体检、荣誉退休等措施,丰富干部职工文体生活,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强化执行“03715”工作落实机制,深化“上下联动、一体推进”,完善县级干部联系包保制度。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谈心谈话、提醒函询诫勉、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强化干部网络行为与“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

(二十二)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廉政风险“三色”标识管理,推动防控措施嵌入业务全流程。持续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健全问题反馈整改落实机制。开展廉政教育参观、违法案例学习、廉政党课等警示教育活动,推行重要节点廉政提醒,深化“儒韵清风·清廉人社”廉洁文化品牌。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二十三)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开展改革试点“揭榜领题”活动,动态更新服务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改革项目。健全调研与决策支撑体系,建立“数据驱动、问题导向”的年度调研计划,完善“领导领衔、青年攻坚、市县联动”调研模式,建立调研发现问题向改革任务、政策举措转化快速通道,建立“补短板、创品牌、防风险”三张清单,优化《工作资讯》《要情报告》《建议呈阅》《调研报告》“四位一体”决策参考体系。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省、市各级社科基金、软科学、人社领域研究课题。

(二十四)提升规划财务效能。科学编制人社领域“十五五”规划,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加强数据管理赋能,精简优化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建立内部数据质量核查与分析研判机制,深入挖掘数据管理应用场景,常态化开展关键考核指标数据趋势性、匹配性、合理性分析。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强化政府采购和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规范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好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测与定期通报,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十五)守牢安全发展底线。科学设置表彰项目,持续开展创建示范和评比表彰活动清理优化工作,坚决防止出现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违规开展的情形。健全完善风险防范不贰过机制,及时发现并消除苗头性隐患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保密教育培训,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加强重点场所安全指导与监督检查。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防范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故。加强后勤服务保障,深化能源资源节约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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