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MB2855934R/2026-0080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_含住房
成文日期: 2026-03-31 发布日期: 2026-03-31
发布机关: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统一编号:
标  题: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济宁市公安局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济宁市大数据局 国家税务总局济宁市税务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济宁监管分局关于印发《济宁市“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济自资规发〔2026〕2号 有 效 性: 0
发布机关: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_含住房
成文日期: 2026-03-31
发布日期: 2026-03-31
发布机关: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统一编号:
标  题: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济宁市公安局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济宁市大数据局 国家税务总局济宁市税务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济宁监管分局关于印发《济宁市“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济自资规发〔2026〕2号
有 效 性: 0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济宁市公安局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济宁市大数据局

国家税务总局济宁市税务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济宁监管分局    

关于印发《济宁市“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自资规发〔2026〕2号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公安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大数据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嘉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6年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6〕2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效办成一件事”2026年第一批重点事项的通知》相关要求,高标准完成全省试点工作任务,让“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从“部分可办”向“全部可办”、从“能办”向“好办”升级,经研究制定了《济宁市“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济宁市“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pdf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济宁市公安局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济宁市大数据局           国家税务总局济宁市税务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济宁监管分局

2026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单位联合内容保障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8000023 鲁公网安备 37080202000100号 鲁ICP备0502122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