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2466C/2021-09350 | 主题分类: | 城市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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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1-11-29 | 发布日期: | 2021-11-29 |
发布机关: |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三年(2021—2023)行动计划》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济政办字〔2021〕39号 | 有 效 性: | 0 |
发布机关: |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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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城市规划 |
成文日期: | 2021-11-29 |
发布日期: | 2021-11-29 |
发布机关: |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三年(2021—2023)行动计划》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济政办字〔2021〕39号 |
有 效 性: | 0 |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济宁市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三年(2021—2023)行动计划》的通知
济政办字〔2021〕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管委会(推进办公室),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济宁市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三年(2021—2023)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宁市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三年(2021—2023)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7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建改发〔2020〕73号)要求,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对我市《关于开展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的工作方案》评审意见和《济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推进基于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下简称“新城建”),以“新城建”对接“新基建”,带动有效投资和消费,全面提升城市建设水平、城市基础设施运行效率和服务能力,引领城市转型升级,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
(二)基本原则
坚持规划引领,分步实施。遵循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架构,把“新城建”当做体系建,做好“新城建”顶层设计,立足工作实际,科学确定目标,突出建设重点,分步有序实施,逐步构建“一网通联”“一网统管”“一网通办”的城市运行管理服务体系。
坚持统筹组织,系统推进。把“新城建”当做系统工作抓,结合“新城建”主要任务,根据各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建设基础、产业发展,分别承担“新城建”各条块建设任务。选择基础好的板块,系统提升城市规划、建设、运行、管理、服务现代化水平。
坚持市场主体,多方参与。坚持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推动“技术要扎根、产业可落地、建设惠民生、应用可推广”,实现发展可持续。加强政策、资金、项目保障,鼓励建设和运营模式创新,激发市场活力,注重公众参与,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坚持产业赋能,融合发展。把“新城建”当做产业做,完善在产融结合、产城结合等层面创新机制。通过项目实施,前向带动新技术应用、新产业集聚,后向催生新业态形成、新消费提升。推动产、学、研、用、政、资的有效协同,构建产业链高效安全、产业生态循环畅通的“新城建”产业体系。
(三)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以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为切入点,以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为引领,夯实智慧济宁数字底座,推动落地实施一批“新城建”项目,提升城市基础设施运行效率和服务能力。按照“基金、基地、基业”协同发展战略,创建“新城建”数字经济产业园,助力我市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协调发展。努力打造规划立体化、建设智能化、运行安全化、管理精细化、服务精准化、体检常态化的智美新济宁,城市运行“一网统管”达到新水平,数字经济“新城建”板块形成一定规模。
二、主要任务
(一)夯实智慧济宁数字底座
1. 电子政务“一朵云”。以济宁政务云基础设施为支撑,巩固加强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基础设施等云设施资源建设,统筹智能算力和算法资源,支撑视频数据和物联数据等各类数据的智能解析和结构化处理能力,为“新城建”提供高性能的算力资源与算法资源。
2. 数据汇聚“一个湖”。以济宁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为支撑,推进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等综合主题数据库共建共用,融合城市运行、城市管理、城市服务等数据资源,构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综合性数据库,全面开展数据治理,强化数据质量管理。
3. 治理要素“一张图”。以数字济宁地理空间框架、济宁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为支撑,着力推进包括基础地理信息、建筑物模型和各类基础设施等城市治理各要素的“一图汇聚”。加快推进以城市管理网格地图为基础,融合城市管理、社会治理等各类专业网格数据,为实现“多网合一”“一网统管”提供统一的网格一张图。稳步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前期在太白湖新区实施试点,力争通过3年时间,初步搭建主城区CIM平台,为济宁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提供立体、可视化的城市三维空间数据底板,在城市建设管理领域推广“CIM+”应用。
(二)实施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
4. 实施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全面推进供水管网、排水管网、燃气管网、热力管网、桥梁、综合管廊等城市运行监测系统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提高市政基础设施及时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力争通过3年时间,打造一批智能高效的城市运行类智能化应用场景,让城市运行“更安全、更高效、更健康”。
5. 推进城市综合管理系统建设。全面推进智慧城管、环卫监管、园林绿化、城管执法、渣土运输、户外广告、城市照明、违法建设、共享(电)单车、城市停车、城市防汛、工程批后监管等城市综合管理系统建设,综合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提升行业智能化管理水平。力争通过3年时间,打造一批智慧精细的城市管理类智能化应用场景,让城市管理“更干净、更整洁、更有序”。
6. 推进城市惠民惠企服务系统建设。推进“爱山东济时通”建设完善,提供政务服务事项移动端统一入口,构建集政务服务、便民查询、互动交流、生活缴费于一体的“一网通办”掌上办事服务平台。推进济宁市“惠企通”建设完善,打造政策发布全覆盖、政策解读最权威、政策推送高精准的政策平台,实现惠企政策“济时查”、政策解读“零距离”。力争通过3年时间,打造一批贴心服务的城市惠民惠企类智能化应用场景,让为民服务“更精准、更精细、更精致”。
7. 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开展社区设施设备智能化改造试点,实现电力设施、交通设施、消防设施、排水设施、照明设施管理和其他市政设施管理智能化、车辆管理智能化和社区安全管理智能化,通过与城市安全运行监测系统有效对接,有效解决社区基础设施安全运行问题。推进智慧社区综合管理系统建设,以城市管理精细化为主线,深入社区开展违法建筑整治、街面环境秩序整治、建筑垃圾运输整治等专项治理,通过与城市综合管理系统有效对接,推动城市管理进社区服务,畅通城市管理服务基层的渠道。推进智慧社区物业服务系统建设,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大力发展线上线下社区服务业,拓展家政、教育、护理、养老等增值服务,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通过城市、社区、家庭三级结构的有效协同,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让智慧济宁建设成果延伸到社区每家每户。
8. 推进决策指挥系统建设。基于统一底座和业务融合,实现对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监测预警、指挥调度和监督考核,为领导决策指挥提供辅助支持,实现“一屏观全域”。
(三)加快发展“新城建”数字经济
9. 推动城市基础设施领域传统产业转型和新业态发展。坚持地上和地下统筹、传统和新型结合,围绕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突出“新城建”创新引领作用,注重通过应用新技术支撑传统城市基础设施智能改造和优化升级,充分挖掘传统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潜力,促进有效投资。拓展新型城市基础设施领域范畴,持续扩大投资规模、提升投资效率。
10.推动产业落地,加快培育“新城建”产业集群。集中梳理符合我市231产业集群和数字经济发展(新基建)政策的“新城建”产业链企业,对企业实施“一企一策”精准服务。结合全市产业布局,支持企业发挥产品、技术、管理等优势,带动一批关联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加快产业链上下游延伸,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政策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协同发展,打造一批优势产业集群。
11. 创建“新城建”数字经济产业园。针对每项“新城建”主要任务打造2—3个细分领域的重点产业园区,加快推动优势产业和成熟领域试点示范建设,着力创造新供给、激发新需求、培育新动能,不断壮大实体经济。结合济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和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情况,遴选优秀项目整合包装,建立市级“新城建”项目库,开展县级“新城建”建设试点。将太白湖新区作为全市首批“新城建”试点区域,结合数字山东、数字济宁建设和太白湖新区产业规划,开发建设数字经济产业园,构建太白湖新区“新城建”智治体系,打造数字孪生高地。
12. 创新投融资机制,打造基金、基地、基业协同系统。通过基金+基地+基业策略,把社会与政府两种资源有效整合在一起,统筹全局,形成合力,实现1+1>2。筹划一批“新城建”项目纳入住建部项目库,研究国家政策,争取国家开发银行、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支持。形成政府引导、财政支持、商业金融和社会资本参与的资金多元化筹措机制。
(四)搭建城市体检平台
13. 搭建城市体检平台。以城市体检评估指标为底层支撑,搭建城市体检平台,实现体检数据采集、综合分析、问题查找、整治措施的跟踪落实等功能,全面提高城市智能化运营管理水平,提高城市管理标准,增强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感知、公众感知等信息技术集成应用,进一步感知城市运行状态。统筹实施城市体检工作,开展第三方体检,精准检查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短板与不足,提出年度城市体检报告,力争通过3年时间,建立健全城市“规建运管服检”闭环机制,实现规划立体化、建设智能化、运行安全化、管理精细化、服务精准化、体检常态化。
(五)创建国家级城市管理标准创新基地
14. 创建国家级城市管理标准创新基地。基于济宁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成果,积极开展城市管理标准基地的培育工作,形成一套济宁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相关地方标准规范,对接全国智能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力争通过3年时间,汇集一批城市运行管理服务模式研究、装备研制、技术应用的代表性企业及标准科研机构,创建国家级城市管理标准创新基地。
三、工作要求
(一)做好“新城建”顶层规划设计。组建专家智库,开展“新城建”专题研究,提出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加强“新城建”发展统筹规划,细致安排总体规划方案、工作方案、专项规划方案、具体实施方案、安全保障方案、技术标准规范,以及产城融合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可持续运营规划、投融资规划等,与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等方面规划设计衔接融合,明确济宁“新城建”发展蓝图,为创建智美济宁做好顶层规划支撑。按照国家和省重点工作部署,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分步有序推进。
(二)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新城建”济宁模式。积极支持华易“新城建”济宁研究院依法依规运作,争取上级专项科研经费支持,吸纳国内知名专家和本地行业领导、专家,组建济宁“新城建”专家智库,做好“新城建”顶层设计和项目包装策划。逐步形成项目策划、专业研究、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的“新城建”推进机制,落地实施“新城建”项目,推动城市更新行动,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三)加快“新城建”重大项目建设。围绕新型基础设施的各重点领域,培育遴选一批影响力大、带动性强的示范项目,争取进入国家、省市重大项目储备库,加强对上级政策的争取力度。对成熟度高、年内可启动项目,将其列入当年市重大工程目录予以推进,确保项目有序建设。积极承担国家、行业CIM等相关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工作,推动城市管理标准创新(济宁)基地等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强化应用示范,加快特定领域产业和示范园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聚焦智能物流、城市治理、智能建造等行业,加快建设一批显著改善服务方式或城市治理模式的示范应用工程。启动华易“新城建”济宁研究院、通济城市治理实验室争创国家级科研机构、重点实验室工作。
(四)实施精准双招双引。研究成立“新城建”招商专班,发挥专业招商队伍作用,绘制“新城建”产业链招商地图,针对产业链需求精准开展补充式、填空式招引,招引央企国企民企中优质企业和高端产业人才,引进相关配套企业。坚持“项目为王”,以好项目带动“新城建”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强化对产业链关键节点重点项目引进,推动重点项目加快落地建设、投产见效。充分发挥华易“新城建”研究院、通济城市治理实验室等机构的资源招引作用,大力招引有实力的企业、大院大所和院士等高端人才团队。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济宁市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及办公室工作细则,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把“新城建”作为扩大有效投资和消费、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整合利用现有信息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统筹谋划、系统推进、集约建设,确保“新城建”各项任务顺利实施。
(二)强化责任落实。对标住建部“新城建”的重点任务及“新城建”产业链发展目标,对应设立专项工作组,同步推进各项建设任务和产业链发展。牵头部门负责组建各专项工作组,制定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设定目标计划,细化部门分工,明确责任单位、工作时限,并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专项方案确定后,压实责任,同步推进。
(三)强化政策保障。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充分发挥各级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支持优质“新城建”项目落地。市直相关部门同步做好实施方案中重要载体、重点项目、重大事项等相关要素保障工作。
(四)强化资金保障。创新完善“新城建”投融资机制,推动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坚持市场主导,通过设立基金、金融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形式,积极鼓励各类专业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新城建”。
(五)强化创新突破。加大与部省沟通协作力度,通过国家战略统筹地方发展,加强与住建部试点办和省住建厅沟通,及时了解国家、省相关政策和外地市经验做法,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争取住建部“新城建”专家组指导,谋划“新城建”试点建设及产业发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济宁模式”,确保如期完成住建部试点工作任务。
附件:1. 济宁市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济宁市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三年(2021—2023)行动计划主要任务清单
附件1
济宁市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于永生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张胜明 副市长
王宏伟 副市长
成 员:薛超文 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
马汉涛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卞延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赵才文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应急局副局长
王亚栋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李 斌 市科技局局长
刘 刚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乔培战 市公安局政委
宫振华 市财政局局长
王庆峰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李 勇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徐兴华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刘继慧 市城乡水务局局长
张公迁 市商务局局长
丰家雷 市国资委主任
林 晋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董 宏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
代 超 市投资促进局局长
宋恩岱 市大数据中心主任
刘春光 市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 鲁 山东公用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徐兴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做好与住建部等国家部委、省住建厅等厅局的政策对接;组织召开工作协调会议;按照组长、副组长安排,督导调度各成员单位工作落实情况;汇总项目信息,编制工作简报和督导通报。济宁市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后续工作由市城市管理局统筹协调。
附件2
济宁市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三年(2021—2023)行动计划主要任务清单
一、夯实智慧济宁数字底座
1. 夯实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数据基础。以数字济宁地理空间框架、济宁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为支撑,对济宁市重点区域进行高精度单体化现状三维建模。整合构建包括时空基础数据、“一标三实”、资源调查与登记数据、规划管控数据、工程建设项目数据、公共专题数据和物联网感知数据在内的多源异构城市信息模型数据库。(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大数据中心)
2. 建设CIM基础平台。充分融合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构建涵盖通用类、CIM数据类、BIM数据类、应用类在内的CIM标准规范体系,确定CIM基础平台数据资源交换目录和数据更新机制。建成一个具备对海量二三维地理空间数据、BIM模型、传感监测数据进行便捷管理、动态加载、模拟仿真、监测预警、高逼真渲染展示的CIM基础平台。统筹实施太白湖新区高精度单体化现状三维建模,建立城市信息模型数据库。(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大数据中心)
3. 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应用。对接CIM基础平台,深化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便捷化全程网办。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应用系统,重点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个阶段基于BIM的计算机辅助审查系统,降低人为因素干扰,提高审批效率和审批服务智能化,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快速落地。(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4. 推进“CIM+工程监管”应用。以CIM为基础支撑,以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监管为主线,对现有政务审批系统、施工图审查系统、质量安全监督系统、施工现场监管系统、建筑市场监管系统等业务系统进行分类整合,实现业务管理数据动态汇聚、实时共享。进一步将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整合汇聚的业务管理数据和空间数据相结合,总览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情况,动态跟踪项目建设全过程,实现业务管理与施工现场全要素的协同监管。(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实施计划:2021年,以太白湖新区为试点,统筹实施高精度单体化现状三维建模,建立城市信息模型数据库,基本建成试点区域城市CIM基础平台。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便捷化全程网办。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应用系统,整合共享。2022年,完善CIM基础平台,基本建立CIM基础平台数据资源交换目录和数据更新机制。融合应用BIM技术,基本建成基于BIM的计算机辅助审查系统。深化完善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应用系统,完成与CIM基础平台有效融合,实现从宏观到微观工程建设项目全要素的协同监管。2023年,在主城区全面推广CIM平台,在城市建设管理领域“CIM+”应用取得显著成效。(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中心,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实施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
(一)实施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
5. 推进供水管网运行监测系统建设。推进供水设施智能化改造,实行智慧供水“分区监控、分区控压、分区预警”,完善济宁市供水漏损控制工作体系。基于CIM基础平台构建供水一张图,开发供水感知物联网管控系统和供水智能化漏控预警系统,整合已有信息化建设成果建立智慧供水一体化平台,实现供水调度优化、漏损智能管控、辅助决策支持。明确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目标,探索建立“地方+银行+信息化企业(院校)”供水管网漏损控制模式,推动形成优势互补、收益共享的合同节水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城乡水务局、市城市管理局)
6. 推进排水管网运行监测系统建设。推进排水设施智能化改造,针对济宁市域排水管网,对相应的流量、液位、易积水点及河道的水位、河道水质等进行监测,实现对管道淤堵、错接和渗漏的分析,对未来涝情及时预警,提高防汛排涝联合作战效率。同时管理排水管网、泵站等基础设施,实现运行状态实时监测与故障报警,排水管网运行状态异常及故障的预测预警分析,排水管网综合风险评估,排水管网管理和应急处置辅助决策支持等。(责任单位:市城乡水务局、市城市管理局)
7.推进燃气管网运行监测系统建设。推进济宁市燃气管网智能化感知设施建设,分阶段建设燃气管网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对燃气管网及相邻地下空间的可燃气体浓度进行监测,实现燃气泄漏事件的早期预警、趋势预测和综合研判,提供应急辅助决策建议。第一阶段,搭建燃气管网运行监测系统架构,融合济宁已有的燃气查询、保修等智慧服务,选取济宁市老城区事故风险大的老旧管网、人口密集区管网、太白湖新区的燃气管网及相邻空间的燃气浓度进行监测、模拟仿真和大数据分析,提高对燃气管网的及时预警和应急处置,保障城市燃气管网安全运行。(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8. 推进热力管网运行监测系统建设。在现有城区智慧供热系统基础上,基于热力管网基本属性、管道结构和拓扑结构等信息,结合热力管道的功能信息、周围地面重要设施和人流车流密度对热力管道的风险进行评估;根据热力管道发生泄漏后的特征,对蒸汽介质的热力管道附属排潮孔处的温度和疏水管道内的压力,以及热水介质的热力管道周边土壤温度进行实时在线监测,对热力管道的运行状态进行评估,及时发现热力管道的泄漏并对泄漏位置进行分析,克服人工巡检难以及时发现的问题,新建供热管网同步加装智能感应装置,实现城市供热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测和智能感知。(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9. 推进桥梁运行监测系统建设。推进桥梁设施智能化改造,在红星路洸府河大桥、如意洸府河大桥、济邹路洸府河大桥、兴唐京杭大运河桥、运河之都大桥、济宁大道京杭大运河桥、运河高架桥、南二环京杭大运河桥、南二环连通桥等9座大型、特大型桥梁上安装桥梁健康监测系统,建设集桥梁基础信息管理、关键参数自动化监测、电子化人工巡检养护、安全评估与预警、视频监控等于一体的智慧桥梁健康监测系统。(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10. 推进综合管廊运行监测系统建设。在现有综合管廊设施智慧监管系统基础上,对济宁市已建综合管廊廊体结构、廊内环境、附属设施及入廊管线的安全运行进行监测、模拟仿真和大数据分析,结合三维地理信息系统和BIM技术,实现地下综合管廊从宏观空间分布,到微观工程结构、风水电等设备设施、入廊管线的多媒体实景化展示,建立基于空间可视化、精细化、实景化的档案管理模式。实现综合管廊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监测及运维管理。(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11. 推进建筑质量运行监测系统建设。在现有系统基础上,完善检测机构监管和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管等功能模块,并结合检测数据和实际情况,创新性开发建筑质量一张图和混凝土质量追溯管理两大功能。全面集合全市工程项目信息,加入人脸识别、二维码防伪等技术,建立集供应商信息、原材料台账、检测数据、出厂合格证、混凝土质量预警及分析等为一体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信息管理一体化系统。(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2. 推进建筑工地运行监测系统建设。在现有工地管理系统基础上,通过与施工领域信息系统集成应用,联动施工现场的物联网设备,实现对生产各要素的数据共享、智能监控、预测报警和业务协同。探索应用BIM技术,实现建筑物模型浏览查看与管理、安全风险预警、模拟施工进度和优化排产与运输,加强成本控制,提高建筑质量。(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实施计划:2021年,开展供水、排水、热力、燃气、管廊等设施的智能化建设和改造,统筹实施桥梁设施智能化建设和改造。2022年,初步完成供水、排水、热力、燃气、管廊等设施智能化建设和改造,并建设对应的运行监测系统。推进建设建筑质量运行监测和建筑工地运行监测系统。2023年,深化完善供水、排水、热力、燃气、管廊运行监测系统,实现济宁市全域化智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升级和改造,实现与城市综合管理系统、决策指挥系统的协同联动。(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水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推进城市综合管理系统建设
13. 推进智慧城管综合管理系统建设。基于现有智慧城管综合管理平台,运用移动互联、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逐渐将市容秩序、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生活垃圾分类、违建治理、城市防汛等城市治理事项统一纳入管理,实现城市运行“一网统管”事项的全面感知、智能推送、高效处置、监管闭环,打造集“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于一体的新型城市网格化管理系统。(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14. 推进环卫监管系统建设。在已有的系统上进行整合和升级,整合汇聚本市环卫车辆的数据,加入对环卫人员和环卫设施的监管和普查,实现对车辆运输过程、人员位置的实时监管,对环卫设施做到“底数清”。拓展必要的应用系统,如公厕管理、中转站监管、生活垃圾清运监管、垃圾分类等。同时加入对于环卫企业的运营评价,构建信用体系,提高环卫工作的效率,实现环卫管理的精细化、标准化、智慧化。(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15. 推进渣土运输监管系统建设。针对建筑垃圾的监督处置机构、执法业务流程、指挥手册、评价体系和数据标准化进行规范建设,为智慧渣土平台建设提供保障支撑。整合汇聚本市渣土车辆、渣土倾倒点等数据,针对渣土来源和处理流程进行管控,实现对渣土车辆运输过程的实时监管,完善渣土运输的精细化管理,丰富管理手段,提高渣土运输相关案件的处置质量及效率。(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16. 推进户外广告系统建设。在已有的系统上进行整合和升级,针对户外广告的位置、内容信息进行数据的归集和整理,将现有户外广告点位及详情信息在本项目地图上展示,提高户外广告的精细化管理,丰富管理手段,提高户外广告相关案件的处置质量及效率。(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17. 推进共享(电)单车序化管理系统建设。在现有系统基础上,全面汇聚全市共享单车的车辆信息,动态掌握全市共享单车数量及实时分布情况,统计分析辖区内共享单车的关键指标。通过共享(电)单车序化管理系统,实现对共享单车的精细化管理,强化对共享单车停放数量的调度力度,规范道路交通秩序。(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18. 推进城市停车系统建设。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38处,新增停车泊位6500个以上,全部实行智能化管理。对路内停车泊位进行集中整治,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及实际停车需求,规范路内停车泊位管理,通过安装高位视频等监控设备实现对路内停车泊位的智能化管理。建设智慧停车管理系统,整合接入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商业办公等社会停车场,实现停车信息资源共享,构建主城区停车设施“一张网”。同时建立三级停车诱导系统,开发手机APP“AI泊济宁”,并嵌入微信等常用软件,市民随时随地查询停车实时信息、车位状况,制定行驶路径,实现“一键式”智能停车。(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9. 推进园林绿化管理系统建设。借助物联网等现代技术手段,对城市绿地、公园广场、行道树、古树名木的日常管养过程进行精细化管理和评价;对管养人群和车辆的作业日程和路线进行科学化的规划和监管;加入病虫害防治、园林绿化辅助决策等专题建设,实现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标准化、动态化,做到及时发现、处理与解决城市运行中出现的多种问题,逐步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位、沟通快捷、反应快速、处置及时、运转高效的园林绿化管理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 推进城管执法系统建设。在对接市司法局已有系统的基础上,运用物联网、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从日常执法管理、执法办案和执法监督需求出发,智能记录执法全过程,做到执法有依,执法透明。建立多个执法业务模式,针对门前三包、违章建筑等特定案件,量身打造更高效、更科学的执法流程。同时加入精细化的执法监督考核机制,对执法人员进行长效化闭环考核。实现执法办案业务和执法监督工作科学化、自动化、智能化。(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21. 推进城市照明系统建设。针对灯杆带电、灯杆歪斜、线缆防盗、路灯运行等情况及安全故障等问题,通过构建路灯监测平台,为路灯安全运行提供有力保障,面对路灯的施工破坏等问题,融合现有系统功能,打通各单位管理机制,构建统一的信息化平台,实现路灯全寿命周期的精细化管理;能实时感知路灯的邻近场景状况,迅速反馈风险信息,及时处置风险问题,实现对路灯安全的闭环处置。(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2. 推进违法建设系统建设。违法建设系统支持多案件源采集,如城管人员移动端小程序上报、群众12345电话投诉、图像AI识别。图像AI识别包含遥感影像发现违法建设、三维倾斜影像发现违法建设、无人机巡查识别违法建设。违法建设相关案件可通过派单系统协调多部门联勤联动。(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23. 推进建设工程批后监管系统建设。实现基于BIM数据的工程建设监管、工程计划监管、进度监管、现场监控监管、工程档案监管。支持BIM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的全要素无损导出;实现BIM按不同颜色或者纹理显示施工对象的实时工程进度;实现工程进度实时在线填报,进度直接关联三维对象;实现通过甘特图直观展示项目进度;实现进度的图形统计,资产费用统计以及重要事件等其他关注工程信息的统计;实现通过实时视频和360度全景对施工现场进行远程实时监控;实现工程项目相关的附件文档上传、下载和在线预览,并可实现与相关构件对象关联。(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24.推进城市防汛系统建设。在已有的系统上进行整合和升级,接入窨井液位传感器、智慧井盖、管网流量传感器、路面积水传感器、河道液位传感器、重点位置现场视频信息,对接天气、雨量监测平台数据。集信息采集、传输、分析和预警等多功能于一体,为防汛工作提供更准确的信息数据和快速响应能力,为决策者提供准确的基础数据。(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城乡水务局)
实施计划:2021年,统筹智慧城管、环卫监管、园林绿化、城管执法、城市照明、户外广告、渣土运输、违法建设、城市停车、共享(电)单车、城市防汛等专项系统的升级完善工作。2022年,全面完成各类行业应用系统建设,并实现与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的数据共享、业务协同。2023年,实现与城市运行监测系统、决策指挥系统的协同联动。(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应急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大数据中心,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推进城市惠民惠企服务系统建设
25. 推进“爱山东济时通”和济宁“惠企通”升级完善。完善“爱山东济时通”,提供政务服务事项移动端统一入口,构建集政务服务、便民查询、互动交流、生活缴费于一体的“一网通办”掌上办事服务平台。推进济宁市“惠企通”建设完善,打造政策发布全覆盖、政策解读最权威、政策推送高精准的政策平台,实现惠企政策“济时查”、政策解读“零距离”。(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实施计划:2021年,建设城市惠民惠企系统建设,打造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体系。2022年,推进城市惠民惠企系统建设,完成对新增业务的对接和更新迭代。2023年,深化完善城市惠民惠企系统建设,实现城市服务全覆盖。(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中心,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推进智慧社区建设
26. 实施社区设施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大力推进社区物联网建设,对社区设施设备进行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实现电力设施管理、交通设施管理、消防设施管理、排水设施管理、照明设施管理、公益广告管理和其他市政设施管理智能化、车辆管理智能化和社区安全管理智能化,补齐社区数字化短板。(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7. 建设智慧社区综合管理系统。依托社区基础设施、通信网络、平台和数据中心,以社区为基本单位,整合社区内外资源,搭建面向城市、覆盖社区的城市级智慧社区综合管理平台。推进与城市综合管理系统一体化整合,通过线上线下融合推动服务进社区,推进执法力量下沉和城管进社区工作,精准掌握城市管理领域存在的短板和问题,及时协调处置化解矛盾,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构建社区“治理+服务”的基层社会管理体系,形成社区管理和服务的创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市城市管理局、市民政局)
28. 建设智慧物业服务平台。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建设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接入智慧社区综合管理系统,发挥物业服务企业熟悉社区居民、服务半径短、响应速度快等优势,在做好物业基础服务的同时,拓宽物业服务领域,补齐社区服务短板,推动物业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促进智慧社区建设。(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大数据中心)
实施计划:2021年,按照山东省地方标准《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指标第3部分:智慧社区指标》,对接国家“新城建”标准,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开展试点社区设施设备智能化改造,基本建成城市级智慧社区综合管理平台。2022年,全面推进与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一体化整合,总体实现城市管理进社区。2023年,全市50%以上社区完成设施设备智能化改造,打造一批社区智能运营中心示范社区。(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民政局、市大数据中心,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五)推进决策指挥系统建设
29. 建立城市运行管理决策指挥系统。基于统一底座和业务融合,实现对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工作的统筹调度、监测预警、指挥调度和监督考核,为领导决策指挥提供辅助支持,实现“一屏观全域”。(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实施计划:2022年,基本建成决策指挥系统,推进决策指挥“一张图”,初步实现对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工作的统筹调度、监测预警、指挥调度和监督考核。2023年,全面完成决策指挥系统的建设,并实现与城市运行监测、城市综合管理、惠民惠企服务等系统的协同联动,为领导决策指挥提供支持,实现“一屏观全域”。(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大数据中心,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加快发展“新城建”数字经济
30. 组建城市更新集团。组建城市更新集团,依法依规参与城市建设。(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1. 完善产业链。围绕具备较好基础的“新城建”产业链关键节点,开展建链、补链、强链、延链攻坚。支持企业通过并购重组、战略合作等形式整合产业链资源,打通产业链堵点。支持县(市、区)和重点园区通过引进产业链关键节点项目和企业,推动产业链原有“点状”的特色产业延伸为“链状”的产业联动。鼓励在链企业通过引进先进技术或自主技术创新实现“强筋壮骨”,带动产业竞争力和发展水平提升。(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2. 培育优质企业。在扶优扶强上精准发力,每个产业链集中梳理符合我市231产业集群和数字经济发展(新基建)政策的“新城建”企业,对企业实施“一企一策”精准服务,推动企业做大做强。打造一批细分领域和细分市场的领军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孵化培育一批独角兽、瞪羚企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3. 壮大产业集群。针对每项“新城建”主要任务打造2—3个细分领域的重点产业园区,结合全市产业布局,支持企业发挥产业链“链主”作用,借助其产品、技术、管理等优势,带动一批关联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加快产业链上下游延伸,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政策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协同发展,打造一批优势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4. 推动产业落地。围绕新型基础设施的各重点领域,培育遴选一批影响力大、带动性强的示范项目整合包装,建立市级“新城建”项目库,争取进入国家、省市重大项目储备库,加强对上级政策的争取力度。对成熟度高、年内可启动项目,将其列入当年市重大工程目录予以推进,确保项目有序建设。(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5. 创建“新城建”数字经济产业园。开展县级“新城建”建设试点。将太白湖新区作为全市首批“新城建”试点区域,结合数字山东、数字济宁建设和太白湖新区产业规划,开发建设数字经济产业园,构建太白湖新区“新城建”智治体系,打造数字孪生高地。(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6. 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研究国家政策,争取国家开发银行、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支持。统筹做好市政建设项目策划,争取政府专项债、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等投入。形成政府引导、财政支持、商业金融和社会资本参与的资金多元化筹措机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局、济宁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搭建城市体检平台
37. 搭建城市体检平台。以CIM基础平台和城市体检评估指标为底层支撑,实现体检数据采集、综合分析、问题查找、整治措施的跟踪落实等功能,全面提高城市智能化运营管理水平,提高城市管理标准,增强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感知、公众感知等信息技术集成应用,进一步感知城市运行状态。通过济宁市体检信息平台的建设和城市自体检、第三方体检工作机制的实施,监测城市运营态势,评估城市发展的重点问题,实现靠数据管理、靠数据决策,为城市发展中的问题和短板提供科学诊断和精准服务。(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实施计划:2021年,初步研究确立城市体检评估指标。2022年,推进城市体检工作的进行和升级,评估城市发展问题,提出2022年济宁城市体检报告。2023年,深化完善城市体检工作,评估城市发展问题,提出2023年济宁城市体检报告。(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大数据中心)
五、创建国家级城市管理标准创新基地
38. 创建国家级城市管理标准创新基地。基于济宁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成果,积极开展城市管理标准基地的培育工作,形成一套济宁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相关地方标准规范,对接全国智能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力争通过3年时间,汇集一批城市运行管理服务模式研究、装备研制、技术应用的代表性企业及标准科研机构,创建国家级城市管理标准创新基地。(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六、综合保障措施
39. 健全领导体制。成立济宁市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本行动计划实施。(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40. 成立工作专班。各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根据“新城建”试点任务,组成工作专班,负责本单位“新城建”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各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41. 组建专家智库。积极支持华易“新城建”济宁研究院依法依规运作,争取上级专项科研经费支持,吸纳国内知名专家和本地行业领导、专家,建立专家咨询委员会,提供高端咨询决策。(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42. 建立推进机制。逐步形成项目策划、专业研究、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的“新城建”推进机制,落地实施“新城建”项目,推动城市更新行动,提升城市功能品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43. 推进基地建设。积极承担国家、行业CIM等相关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工作,推动城市管理标准创新(济宁)基地等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启动华易“新城建”济宁研究院、通济城市治理实验室争创国家级科研机构、重点实验室工作。(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44. 组建招商专班。根据市里围绕主导产业组建招商专班计划,研究成立“新城建”招商专班,实施精准双招双引。(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45. 强化资金保障。建立“新城建”项目库,实施入库项目滚动管理,在此基础上,建立科学、高效的项目审批机制,落实项目资金保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局、济宁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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